2022「發現台科之美」全國攝影大賽

2022「發現台科之美」全國攝影大賽

 總獎金: 115000

最高獎金: 50000

報名時間: 2022-07-01 ~ 2022-11-30

主辦單位: 文生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主辦單位電話: 02-2516-9955分機203(呂小姐)

主辦單位Email:chen.lu@winsome.com.tw

一、 活動主旨:

台元科技園區」與大自然共存共榮的生態擘劃,讓工作環境充滿綠意盎然。

期盼透過鏡頭的捕捉,讓更多人發現「台科之美」。

2022「發現台科之美」全國攝影大賽

二、 主辦單位:

文生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三、 協辦單位:

台元科技園區管理服務中心

四、 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之國內外民眾均可參加。

(未滿 20 歲者,需經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簽名同意)。

五、攝影主題:

以台科園區建築物、園藝景觀為主題,透過專業攝影捕捉台科的美感與活力。

六、拍攝期間: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

七、現場(台科)注意事項:

1. 不開放以下取景點:各棟大廳、健身中心、餐廳與辦公室…等室內空間。

2. 現場不可使用空拍。

3. 停車比照台元科技園區停車規則以及收費標準;機車不得進入園區。

4. 為避免群聚,請務必配合園區相關防疫規定。

八、作品規格:

1. 每人投稿最多 3 件作品為限。

2. 參賽作品相片輸出 8”x 10”之彩色相片 (不留白邊),不得加框或裝裱。

3. 限使用「數位相機」(非手機)拍攝,有效像素須高於 1,200 萬,不得插點擴檔。若因比例需部分裁切輸出,請維持原始檔 80%以上之畫面。

4. 作品僅可調整亮度、對比度、飽和度、銳利度;不得抄襲、重製、拷貝、裝裱、加色、重曝(包含機內重曝)、疊片、改造及合成(包括增加或減少原始影像的元素)。

5. 作品一經入選,需提供電子檔案上傳雲端,內需附參賽作品之「調整前原始檔 (RAW 檔)」以及「調整後作品檔 (JPEG 或 TIFF 檔)」,檔名請備註姓名_作品名稱/例:趙小明_台科之美,並於接獲入選通知後 5 個工作天內提供主辦/協辦單位審核。電子檔案應具備 1,200 萬畫素以上之品質,解析度至少 300dpi 以上。如無法於期限內繳交兩種檔案,將取消入圍資格。

九、收件方式:

1. 請下載報名簡章,填寫報名表後,將報名表正本、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正本及參賽作品 (作品背面以透明膠帶粘貼報名表,勿使用膠水),放入信封郵寄。

2. 信封註明:參加 2022「發現台科之美」全國攝影大賽字樣,信封內放入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寄方式送件。參賽作品因送件過程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3. 收件地址:30288 新竹縣竹北市台元街26號會館2樓/台元科技園區管理服務中心收。

4. 收件日:2022 年 7 月 1 日(星期五)~ 2022 年 11 月 30 日(星期三)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十、比賽獎勵:

1. 金獎 1 名:獎金 50,000、獎盃 1 座。

2. 銀獎 1 名:獎金 20,000、獎盃 1 座。

3. 銅獎 1 名:獎金 10,000、獎盃 1 座。

4. 優選獎 10 名:獎金 2,000、獎狀 1 紙。

5. 佳作獎 15 名:獎金 1,000、獎狀 1 紙。

【註】為免遺珠之憾以及確保得獎作品水準,主辦單位將視投稿情形,保留對獎項增減之彈性。另,佳作獎 (含) 以上,每人限得乙獎。

十一、 作品評審:

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名家以及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團,參賽者對評審團成員及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十二、 得獎公布:

預計 2023 年 1 月底公布於「台元科技園區管理服務中心」官網 https://www.tyht-service.com.tw/,並另以 mail 通知得獎者。

十三、參賽規則:

1. 參賽作品需為本人原創、未曾發表 (出版/得獎/投稿/展覽) 之作品,並須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財產權 (參賽作品如有出現被拍攝者,參賽者應先取得被拍攝者之肖像授權同意書)。

2. 嚴禁盜用他人作品,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入選資格並追繳獎金及獎勵外,其違反著作權或其他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一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3.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回 (包括規格不符),請自行備份。

4. 參賽作品如有拍攝到可清晰辨認的個人,請檢附肖像權使用同意書,群體、人群則不在此限。

5. 佳作獎 (含) 以上,每人限得 1 獎,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6. 得獎之獎金均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主辦單位將依法向管轄機關申報得獎者中獎所得資料,中獎人若未能於期限內繳交執行單位因申報所需資料,視同放棄獎項。

7. 所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由公布得獎日起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 (文生開發) /協辦單位 (台元科技園區管理服務中心),包含且不限得利用著作原件或重製物為重製、公開展示、編輯、文宣廣告、發行,不另予通知給酬,並承諾不對文生開發與台元科技園區管理服務中心行使著作人格權。

8. 主辦單位就本參賽規則所列事項保有最終解釋、修改、補充及決定之權利。

9. 凡參加比賽,視為同意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參賽者違反本簡章相關規定者,參賽作品不列入評審。

10. 活動期間,相關防疫規定均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之指引辦理;另,因應疫情變化,主辦單位有權得隨時取消或暫停本活動之舉辦。

十四、洽詢方式:

02-2516-9955 #203 呂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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