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桃源美展
壹、 宗旨:
鼓勵具有傳承與創新精神的美術創作,培育藝術人才,帶動國內藝文發展。
貳、 指導單位:
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
主辦單位:
承辦單位:
桃園市立美術館
參、參賽辦法
一、 參賽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居住於中華民國並持有居留證之藝術創作者,均得以個人方式參賽。
二、 徵件類別:
「繪畫與書寫類」,包含水墨、膠彩、書法篆刻、油畫、水彩、版畫共 6 類。
三、 參賽作品規範:
(一) 參賽作品須為民國 109 年(西元 2020 年)1 月 1 日以後之創作。(二)參加類別不限,每類限送一件,同件作品不得跨類別重覆參賽。
(三)有下列情事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行取消其參賽資格並公佈之,追回獎金及獎座(狀),且三年內不得再送件參賽:
1. 抄襲、偽冒、重作、臨摹、代為題字或冒名頂替之作品,經評審委員會議確認失格者。
2. 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律相關規定者。
3. 公開徵件比賽(校內比賽除外)之得獎作品(含前三名、優選及特別獎)。
4. 不願接受主辦單位展出、典藏,或放棄得獎獎項者。
5. 違反本簡章規定且情節重大者。
四、 收件方式:
(一) 初審:
1. 線上報名:請於 111 年 6 月 17 日至 6 月 30 日下午四時,至桃園市立美術館官網報名(網址: https://tmofa.tycg.gov.tw/ ),逾期不受理。
2. 提交之報名資料:
(1) 個人資料(含切結書、個資聲明)、作品資料、參賽作品圖檔、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
(2) 參賽作品圖檔,規格、數量詳見「五、作品規格表」之各類初審上傳資料。
3. 初審資料填寫、圖檔上傳不完全者不予受理。
(二) 複審:
1. 通過初審者,由主辦單位通知參賽者依限提送原件至指定收件地點,逾期視同放棄。
2. 作品規格詳見「五、作品規格表」之複審送件規格。
3. 曾經 3 屆獲得同一類別「桃美獎」之參賽者,由主辦單位頒發「免審查獎」,並以免審查資格參與展出。
五、 作品規格表:
類別 | 初審上傳資料 | 複審送件規格 |
水墨 | 1. 作品全貌圖檔 1 張。 2. 作品局部或細部圖檔 2 張 | 1. 裝裱完成後(含框)總尺寸不得超過高 240 公分×寬 150 公分。 2. 須親自落款或鈐印。 3. 畫框背面需加木板,卷軸需加套。 4. 不得以電腦合成大圖輸出拼貼加工。 |
膠彩 | 1. 作品全貌圖檔 1 張。 2. 作品局部或細部圖檔 2 張。 | 1. 50 號以上,裝框完成後(含框)總尺寸不得超過長 250 公分×寬 210 公分。 2. 務必裝框,畫框背面須加木板。 3. 不得以電腦合成大圖輸出拼貼加工。 |
書法篆刻 | 書法: 1. 作品全貌圖檔 1 張。 2. 作品局部或細部圖檔 2 張。 3. 創作理念須附作品釋文(含落款及鈐印)。 篆刻: 1. 作品全貌圖檔 1 張。 2. 每方鈐印圖檔各1張。 3. 創作理念須附作品釋文(含落款、邊款及鈐印)。 | 1. 裝裱完成後總尺寸不得超過高 240公分×寬 150 公分。 2. 請附加包裝套。 3. 篆刻作品鈐印以 10 至 20 方為限,另提送全數原印石(需以錦盒裝妥)供展出。 4. 作品中任何一方鈐印,如曾在公開競賽獲前 3 名及優選或特別獎以上之獎項者,視同不符合參賽資格。 5. 連作請附排序完成照片。 |
油畫 | 1. 作品全貌圖檔 1 張。 2. 作品局部或細部圖檔 2 張。 ※本類包含壓克力、綜合媒材及漆畫(樹漆)等平面作品。 | 1. 50 號以上,裝裱完成後(含框)總尺寸任一邊不得超過 200 公分,組件式作品總尺寸亦同。 2. 畫框背面須加木板。 3. 不得以電腦合成大圖輸出拼貼加工。 |
水彩 | 1. 作品全貌圖檔 1 張。 2. 作品局部或細部圖檔 2 張。 | 1. 對開以上,裝裱完成後(含框)總尺寸任一邊不得超過 200 公分,組件式作品總尺寸亦同。 2. 作品需以畫框裝裱,畫框正面請加壓克力板,背面請加三夾板。 |
版畫 | 1. 作品全貌圖檔 1 張。 2. 作品局部或細部圖檔 2 張。 3. 版種不拘,作品資料需詳述製作版種、版次及技法。 | 1. 紙張最大尺寸任一邊不得超過 150公分,紙張最小尺寸任一邊不得小於 40 公分,裝裱厚度不得超過 20公分,組件式作品總尺寸亦同。 2. 參賽者須依版畫國際慣例標示及簽名。 |
備註
※初審送件:
1. 系列或組件式作品請提供排序完成之全貌圖。
2. 作品圖檔務求清晰,每張檔案限 3-5MB,檔案格式須為 JPEG。
3. 作品圖檔不得後製修圖或以電腦合成拼貼加工。
※複審送件:
1. 參賽者應自行注意作品尺寸規定,經主辦單位發現尺寸不符規定者,將拒收或予以退件,退件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2. 平面類作品厚度不得超過 20 公分,且須裝裱(框)完成,並以紙箱、氣泡紙包覆(卷軸則請加套);以玻璃裝裱者拒收,並不予審查。若因包裝不完全致作品損壞,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六、 評審:
(一) 由主辦單位聘請學者、專家擔任評審委員進行評審,評審過程依行政程序法第32 條相關迴避規定進行,參賽者不得對評審結果提出異議。
(二) 初審分 6 類評選,各類選出若干名進入複審。
(三) 複審分 6 類審查原作,每類選出前三名各 1 位及佳作、入選若干名,另選出「年度特別獎」2 名,頒予富當代精神、實驗態度之參賽作品。各類第一名、「年度特別獎」作品若經桃園市立美術館典藏審議委員會審查通過,得由桃園市立美術館典藏(書法篆刻類含印石;版畫類含刻版),另發給典藏金額新臺幣壹拾萬元整(含稅 10%及補充保費)、典藏證書乙紙。審查未通過者,依本簡章辦理原件退件。
七、 展覽
(一) 入選以上(含免審查)作品需參與展出。
(二) 參展作品於展出期間不得提借,主辦單位有權依展覽空間彈性規劃作品佈展。
(三) 作品展出有安全顧慮者,主辦單位得要求參賽者親自到場協助佈展,或不予展出。
(四) 作品於展覽期間開放民眾攝影,但禁止使用閃光燈、腳架或自拍器。
八、 獎勵方式:
(一) 各類評選出前三名各 1 位及佳作、入選若干名;不分類評定「年度特別獎」2 名。參賽作品未達複審評審標準時,經評審決議得予從缺。
(二) 「年度特別獎」可獲獎金新臺幣壹拾貳萬元整、獎狀乙紙、專輯 3 冊。
(三) 各類「第一名」(「桃美獎」)可獲獎金新臺幣壹拾貳萬元整、獎座乙座、獎狀乙紙、專輯 3 冊。
(四) 各類「第二名」可獲獎金新臺幣陸萬元整、獎狀乙紙、專輯 3 冊。
(五)各類「第三名」可獲獎金新臺幣肆萬元整、獎狀乙紙、專輯 3 冊。
(六)各類「佳作」可獲獎狀乙紙、專輯 2 冊。(七)各類「入選」可獲獎狀乙紙、專輯 1 冊。
(八)各類「免審查獎」可獲獎狀乙紙、專輯 3 冊。
※獎金金額皆含稅,並依我國相關稅法規定辦理。
肆、活動期程表
工作項目 | 時間 | 備註 |
簡章公佈 | 4 月下旬 | 公佈於桃園市立美術館、文化局網站,5 月中紙本簡章於各縣市文化局免費索取 |
初審收件 | 6/17(週五)至 6/30(週四)下午四時 | 線上報名 |
初審公告 | 7 月下旬 | 入選名單於網站公布並以專函通知 |
複審原件收件 | 9/19(週一)至 9/23(週五) | 送至主辦單位指定收件地點 |
佈展 | 10/4(週二)至 10/7(週五) | 地點:桃園市政府文化局、中壢藝術館 |
展覽時間 | 10/8(週六)至 10/28(週五) | 地點:桃園市政府文化局、中壢藝術館 |
複審公告 | 10 月上旬 | 複審結果於網站公布並以專函通知 |
頒獎典禮 | 暫定 10/15(週六) | 地點: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
卸展 | 10/29(週六) | 地點:桃園市政府文化局、中壢藝術館 |
作品退件 | 10/31(週一)至 11/4(週五) | 由主辦單位辦理退件,親自取件或自行辦理退運者請於 10/29(六)卸展當日 16:30 前完成取件 |
註:本表時間、地點若有更動,以主辦單位通知為準。
伍、附則
一、 收退件
(一) 複審作品請於規定時間內送交指定收件地點。
(二) 展覽活動全部結束後由主辦單位辦理退件,退運地點限於中華民國境內(離島地區視情況需由參賽者支付部分運費)。
(三) 所有參賽作品均須視主辦單位展覽規劃需要參與巡迴展出,俟巡迴展結束後退件。
(四) 通知退件時間後逾期 1 個月未領回者,主辦單位不負保管之責並逕行處理,參賽者不得異議。
二、 主辦單位得對參賽者提供之作品資料、展出作品為無償教學、研究、展覽、攝影、
宣傳、出版、上網、製作成果光碟、文宣推廣品等任何形式之非營利性使用,並且得授權作品文字、圖檔供藝術相關研究者、評論人撰述之引用,參賽者不得異議或對主辦單位主張著作財產權。
三、 作品保險
(一) 保險時間:複審收件首日至退件截止日。
(二) 保額最高賠償金:參賽複審作品每件新臺幣壹拾萬元整。
(三) 主辦單位對展出作品負保管之責,惟因作品材質脆弱、結構裝置不良、作品未標示開箱圖示等原由,導致作品於裝卸時受損,或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情事而遭致損壞時,不負賠償之責。
四、 參賽者完成初審報名,即視為同意並遵循本簡章各項規定。
五、 本徵件簡章未盡或修正事宜隨時公布之。
六、 活動訊息查詢:
(一) 徵件辦法、評審結果、展覽活動等相關資訊公告於桃園市立美術館官網( https://tmofa.tycg.gov.tw/)以及文化局官網( https://culture.tycg.gov.tw/)。
(二) 洽詢電話:03-2868668 分機 9005 陳先生,傳真:03-3768558,或洽市府 1999 專線。
地址:334 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一段 728 號 6 樓 桃園市立美術館。
相關連結:
桃源美展相關競賽:
- 2022桃源美展2022桃源美展 初審收件:6/17(週五)至6/30(週四)下午四時。 「年度特別獎」可獲獎金新臺幣壹拾貳萬元整、獎狀乙紙、專輯3冊。 各類「第一名」(「桃美獎」)可獲獎金新臺幣壹拾貳萬元整、獎座乙座、獎狀乙紙、專輯3冊。 各類「第二名」可獲獎金新臺幣陸萬元整、獎狀乙紙、專輯3冊。
- 2021桃源美展2021桃源美展 線上報名:請於110年8月2日上午9時至8月16日下午5時,至桃園市立美術館官網「最新活動」報名。 每類第1名「桃美獎」獎金12萬元,第2名獎金6萬元,第3名獎金4萬元,以及不分類選出2名「年度特別獎」,頒予彰顯當代性或實驗性之參賽作品,得獎者各可獲得獎金12萬元。
- 2020桃源美展2020桃源美展 今年線上徵件時間自109年8月3日至8月16日(星期日)止。 宗旨:鼓勵具有傳承與創新精神的美術創作,培育藝術人才,帶動國內藝文發展。 徵件類別:「繪畫與書寫類」,包含水墨、膠彩、書法篆刻、油畫、水彩、版畫共 6 類。 「年度特別獎」可獲獎金新臺幣壹拾貳萬元、獎座乙座、獎狀乙紙、專輯 3 冊。
- 2019第37屆桃源美展2019第37屆桃源美展 為提倡全民美育,推展美術創作風氣,進而鼓勵國內愛好藝術者持續創作,凡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居住於中華民國並持有居留證之藝術創作者,均得以個人方式參賽。今年徵件類別包括水墨、膠彩、書法篆刻、油畫、水彩、雕塑、工藝、視覺設計、攝影及版畫共10類,每類第1名「桃美獎」獎金10萬元,第2名獎金6萬元,第3名獎金4萬元,歡迎有興趣的創作者們,把握機會投件!
- 第35屆桃源美展壹、宗旨: 為提倡全民美育,推展美術創作風氣,進而鼓勵國內愛好藝術者持續創作。 貳、指導單位: 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參、邀請作品 邀請當屆籌備委...
延伸閱讀:
- 2022桃源美展一、2022桃源美展線上初選報名日期自111年6月17日起至6月30日下午4時止。 二、活動相關資訊請至桃園市立美術館網站( https://tmofa.tycg.gov.tw )查詢或參閱附件之簡章。
- 2022 桃源美展桃園市立美術館(簡稱桃美館)自2020年起,將「桃源美展」改制為隔年徵件類別輪替的方式進行,今年徵件類別為「繪畫與書寫類」,自本(111)年6月17日至6月30日下午4時開放線上徵件,凡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居住於中華民國並持有居留證明之藝術創作者,均得以個人方式參賽。 「繪畫與書寫類」 探照題材 / 媒材脈動 「2022桃源美展」以「繪畫與書寫類」為主題,分為水墨、膠彩、書法篆刻、油畫、水彩及版畫共6個徵件類別,頒予彰顯當代性或實驗性作品,挖掘國內藝術創作的前瞻視野。透過初、複審二階段評選,各類別第1名「桃美獎」的創作者將獲得獎金新臺幣12萬元整,第2名獎金6萬元整,第3名獎金4萬元整;此外,所有入選作品中以不分類方式另選出2名與各類別首獎同等獎勵的「年度特別獎」,各頒予獎金新臺幣12萬元整,以另一個視角及方向拔擢彰顯當代性及實驗性之參賽作品。 本屆得獎與入選作品將於今年10月於桃園市文化局、中壢藝術館展出,獎掖之外也希藉展覽的推動引發多元觀點與當代思維,延異當代創作的對話平台,拓展「繪畫與書寫類」創作的嶄新面向,進而構築與城市和在地群眾對話交流的空間。 競獎機制轉型,引動在地創作能量 自1982年起始的「桃源美展」今年時逢第40屆,作為桃園市歷史最為悠久的公辦藝術競賽,除鼓勵創作之目的,其歷史脈絡也成了刻劃及記錄地方城市及其藝術紋理的重要推手。自2020年起由桃園市立美術館改制,因應當代藝術發展的紛繁變化,讓傳承已久的美展與時俱進。館方也同步思考著如何在原有的公辦美展框架下得以呈現不同的藝術景觀,因此「桃源美展」以隔年主題輪替的方式進行徵件,在給獎機制上維持多樣的藝術媒材及類群,也能在展覽及作品呈現上展呈寬闊的當代視野。 2022桃源美展競賽官網 「2022桃源美展」徵件簡章與詳細資訊請至桃美館官網 ( https://tmofa.tycg.gov.tw/ )、或報名網站( https://tmofa.com/art02pyqaa )查詢,亦可電話洽詢(03)286-8668分機9005、9008。
- 「2022桃源美展」6月17日起徵件開跑 聚焦「繪畫與書寫類」 催發在地當代視野桃園市立美術館(簡稱桃美館)自2020年起,將「桃源美展」改制為隔年徵件類別輪替的方式進行,今年徵件類別為「繪畫與書寫類」,自本(111)年6月17日至6月30日下午4時開放線上徵件,凡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居住於中華民國並持有居留證明之藝術創作者,均得以個人方式參賽。 「繪畫與書寫類」 探照題材/媒材脈動 「2022桃源美展」以「繪畫與書寫類」為主題,分為水墨、膠彩、書法篆刻、油畫、水彩及版畫共6個徵件類別,頒予彰顯當代性或實驗性作品,挖掘國內藝術創作的前瞻視野。透過初、複審二階段評選,各類別第1名「桃美獎」的創作者將獲得獎金新臺幣12萬元整,第2名獎金6萬元整,第3名獎金4萬元整;此外,所有入選作品中以不分類方式另選出2名與各類別首獎同等獎勵的「年度特別獎」,各頒予獎金新臺幣12萬元整,以另一個視角及方向拔擢彰顯當代性及實驗性之參賽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