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第二十屆總統盃全國慢速壘球錦標賽(中央部會、機關、縣市政府、國營事業、軍憲、警消、司法)

2022第二十屆總統盃全國慢速壘球錦標賽(中央部會、機關、縣市政府、國營事業、軍憲、警消、司法)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2-08-05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新北市政府體育處

主辦單位電話: 02-2517-8747(張秀惠小姐)

一、宗 旨:

第二十屆總統盃慢速壘球運動,為增加各年齡層人口及推動增加女性同胞加入慢壘運動,並提倡國民動態休閒活動培養國民終身運動習慣,以提昇國民生活品質,特研定本計畫。

2022第二十屆總統盃全國慢速壘球錦標賽

二、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新北市政府體育處

三、協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台灣電力公司、新北市體育總會慢速壘球委員會、新北市棒球委員會、新北市三重慢速壘球委員會、萬善同壘球場、中山、大都會棒球場、新北市新莊慢速壘球協會、新北市海山慢速壘球協會、三商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四、活動日期:

111年9月3、4日

活動地點:三重區重新棒慢壘球場、萬善同壘球場、中山、大都會棒球場、板橋區光復壘球場、新莊區瓊林棒壘球場

五、活動組別:

請各組攜帶服務證件正本以利備查。

1.中央部會組(中央一、二級機關)

2.縣市政府甲、乙組—110年比賽縣市政府組前三名:自111年起升級為甲組,餘報乙組,112年比賽,111年乙組前3名升級為甲組,甲組維持六隊,第四、五、六名降為乙組,採升降制,(職棒球員,限40歲以上,方可參加乙組)

 甲組球隊若連續3年未參加比賽,第4年才可報乙組

3.機關組(各部會所屬機關)

4.國營事業組(含民營化事業機構)

5.軍憲組(海陸空三軍、憲兵)

6.警消組(各縣市警察局、消防局)

7.司法組(司法單位等。依單一司法機關組隊參賽)

六、活動方式:

預賽採分組循環,取前一名進入決賽,決賽採單淘汰制。(依報名隊數決定之)

1.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2022-2024慢速壘球規則

2.比賽用球:採用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指定用球-禪心-HZ-3000型。

3.比賽球棒:縣市政府甲組採用鋁棒,比賽用球大揚-KY3000型;其餘組別

採用木、竹棒。

七、參加資格:

1.中央部會、機關組

〈1〉總統府、五院所屬一、二級中央機關(不含所屬事業機構、學校及軍事機關學校、部隊人員)編制內員工、約聘僱人員參加為限。軍文職併用單位,限機關本部編制內人員參加。

〈2〉約聘僱人員需服務滿3個月以上(以報名日期前一日為計算基準日);立法委員之公費助理、於人事室登記有案者,亦得以立法院名義組隊;駐警、專業警察應於派駐機關參加。

〈3〉總統府、五院應以機關名義單獨組隊參加。中央部會層級機關(或相當於部會層級機關)及其各級之附屬機關,均可報名參加。

※ 例:以總統府、五院為一級機關作區隔,中央部會層級機關則為二級機關,一、二級機關劃分至中央部會組;中央各部會之附屬機關則為三級機關,劃分至機關組。例:原住民族委員會為二級機關、內政部移民署則為三級機關。

2.縣市政府組

〈1〉含所屬各局等單位(不含警察、消防局)編制內員工、約聘僱人員參加為限。

〈2〉約聘僱人員需服務滿3個月以上(以報名日期前一日為計算基準日)。

3.國營事業組

〈1〉含民營化機構編制內員工、約聘僱人員參加為限。

〈2〉約聘僱人員需服務滿3個月以上(以報名日期前一日為計算基準日)。

4.軍憲、警消、司法組

凡隸屬軍事院校、後勤研發等單位請報軍憲組。

【※ 軍憲組證件以軍人身分證、單位服務證且須有照片及其單位鋼印(一體成型之證件無鋼印亦可)】

【※司法組新增,查驗各機關人事單位出具之『參賽球員名單皆為本機關員工』之證明文件】 101.08.24修訂

〈1〉 陸海空三軍、憲兵等服役、約聘僱人員參加為限;警察局、消防局、司法單位編制內員工、約聘僱人員參加為限。

〈2〉約聘僱人員需服務滿3個月以上(以報名日期前一日為計算基準日)。

※ 以上組別約聘僱人員如因換證,而服務證件未滿三個月者,請服務單位開立證明,以利查證;另替代役男比照約聘僱人員條例辦理。

八、報名辦法:

1.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1年8月5日(星期五)止

2.免報名費用但需繳交保證金NT$2,000元(報名截止時報名表及保證金未繳齊之球隊,將取消其報名資格)

請匯款或轉帳

銀行:台灣中小企銀050 建國分行0810

戶名: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 帳號:081-12-01703-9

匯款人請註明球隊隊名,煩將收據(明細表)連同報名表E-mail報名處確認(未參加開幕典禮之球隊將沒收保證金)。

3.報名方式: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 協會網址: www.cspsa.org.tw

聯絡人:張秀惠 電話:02-25178747

採通訊報名:E-mail:cspsa001@gmail.com

4.報 名 表:

(1).每隊限報20名球員,凡球員重複報名,經查屬實,則取消該員之參賽資格。

(2).領隊、經理、教練為球員時,須登錄至球員名單,未登錄者不得下場比賽。

(3).個人資料保護法:依個資法規定所填報名表參加本賽事之個人資

料,僅供本賽事相關用途使用,請聯絡人於報名表上勾選同意。

九、開幕典禮:

111年9月3日(星期六)上午10:00時於重新壘球場舉行。

十、領隊會議及抽籤:

〈1〉日期:111年8月10日(星期三)下午2:30舉行;不另行通知。

〈2〉地點:本會大樓B1舉行。

〈3〉未參加領隊會議或遲到者,由大會代為抽籤不得有異議。

十一、獎勵辦法:

※設冠、亞、季軍(依隊數決定之)

十二、保險:

本項活動期間均投保意外險1.每一個人身體傷亡:300萬元。二、每一事故身體傷亡1,500萬。三、每一事故財物損失:200萬元。四、保險期間內總保險金額:3,400萬元、公共意外責任險參佰萬元、人身意外險壹佰萬、意外醫療險壹萬元。

※ 參賽單位應自行需要投旅平險以利保障個人安全

※ 請參賽之人員填寫“ 出生年月日 & 身份證字號 ”,以免個人權利受損。

十三、比賽附則及注意事項:

(一) 凡參加比賽之所有球隊應遵守各項細則之規定,球隊若違反規定而利益有所損時,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大會提出異議。

(二)除非大會另行通知,否則所有賽程及時間以大會公佈為準。

(三)比賽中判為『自動棄權』之球隊,強制沒收後面所有賽程,被判『奪權』比賽之球隊則不影響該隊後面賽程。該場並以十比零計分。

(四)因全國性比賽,球隊來自全省各地,考量交通及時間因素,風雨無阻賽完全程。

(五)比賽採七局限制,滿四局相差十分(含)以上,滿五局七分(含)以上則提前結束比賽。

(六)比賽之時間限制:預、決賽每場六十分鐘,二好三壞球制,以投手練

球第一球出手開始計算,以主審為準。屆時若仍未賽完,則以屆滿時間這局為最後一局(時間屆滿前大會及裁判不負通告之責及義務),若是上半局打完,下半局後攻之隊伍若分數較高,或三出局前分數超過對方,則判獲勝且比賽結束。

(七)預賽採和局制,勝一場得2分、和局得1分、敗場得0分,積分相同時以:

1.兩隊勝負關係

2.淨得分(總得分減總失分)較多者

3.總得分較多者

4.總失分較少者

5.兩隊抽籤決定

延長賽分數不採計,若有一隊沒收比賽,該隊成績不列入計算,另二隊比勝負關係。

※ 決賽採突破僵局制(七局結束或時間屆滿時仍平手,則八局或時間屆滿之次局起採突破僵局)。﹝以先到採用之﹞

※ 突破僵局採滿壘一出局開賽,棒次順延上一局,前三棒分佔三、二、一壘,接續棒次上場打擊,若和局以此類推。

※ (八)1.投球高度:縣市政府甲組不限高

2. 投球高度限高組別:中央部會組、縣市政府乙組、國營事業組、軍憲組、 機關組、司法組、警消組限高高度是1.82公尺以上3.65公尺以下高度,投球距離15.2公尺;壘距20公尺。(使用好球板)。

落地球擊中好球板及本壘板均算好球;好球板功能同本壘板,跑壘者回本壘可踩本壘板及好球板均算得分;守備員亦同。

(九)球員跨隊比賽被查獲時,以第一場上場比賽(以大會記錄)為所有權,另所跨之隊伍以冒名頂替,判為『奪權比賽』。

(十)比賽球隊應於開賽前填妥『攻守名單』,並於秩序冊中所排定之比賽時間的“ 前十分鐘 ”前提交大會。

(十一)有關攻守名單應注意事項:

1.寫清楚應填寫之所有項目,教練或經理應簽名並註明球衣號碼。

2.預備球員欄應詳細填寫,否則若遇『保留比賽』而權力喪失則自行負責。

3.預備球員欄中未填寫之球員及只寫姓名未填號碼者,於比賽中不得上場(或)替補其它球員。

4.報名時,未列於報名表中之球員欄者,比賽中不得上場比賽。

若是教練或經理兼球員,則姓名除列於教練、經理欄外,於球員欄亦應將其姓名寫上,否則不得上場比賽。

※ 違反上列3、4項則以 違規球員 判決。

※(十二)所有場內球員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之(正本)備查。

所有場內球員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之(正本)備查。大會審查之證件以服務證為主。【軍憲組以軍人身分證】【其他證件概不承認】

(十三)不得有未列於秩序冊之球員欄中球員上場比賽,若經對方抗議成立,則被判為『奪權比賽』。

※(十四)列隊查證先發選手之資格問題(含跨隊、冒名頂替) ,於雙方列隊時接受身份之核對,若無帶證件由預備選手更換。替補球員上場後,得隨時接受查核身份;開賽後,不接受查核先發選手資格。

若是人數不足十人,可採九人開賽制,EP可以上場守備。

(十五)背號筆誤,只要球員當場提出身分證明:

1.經裁判證實確為該球員無誤,則通知記錄組更正背號後繼續比賽。

2.倘若該球員無法提出身分證明,則裁判應即判定該錯誤隊伍為比賽『失格』、『奪權比賽』。

(十六)球員服裝之規定:(背號不得有0號)

1. 應穿著同款式之球衣、球褲及球帽,球衣應有隊名、背後應有背號,背號之每一數字至少十五公分高度,不得臨時手寫或浮貼上去。

2. 經理、教練、壘指導員亦應穿著同款式之球衣,方得上場執行職務。

(十七)非該場比賽球隊之球員及隊職員不得進入選手休息區。

十四、書面抗議:比賽中以裁判最後判決為終結,不得異議。對該判決若有質疑,應於比賽結束後 半小時 內提出『書面抗議』。

其作業方式:填寫抗議書、領隊簽名連同保證金 伍仟元 向大會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委員會接獲該書面抗議後,召開會議討論,然後對該抗議作出最後之判決及處置,如認為其抗議無效,得沒收其保證金。

十五、擊球員不可甩棒,因甩棒每場第二人次(含)以後,將被判逐出場。

若因球審視為有故意之嫌或暴力傾向,則不受初次犯規之限制,可直接宣告出場。

十六、除正常暫停外,其他任何暫停主審均會告知記錄組計時,在恢復比賽時立即通知記錄組及雙方球隊。

十七、距離本壘板前15英呎或4.5公尺,本壘與三壘的連接線在15英呎或4.5公尺劃一垂直白線,凡三壘跑壘員往本壘進佔時,若已通過(含踏觸)白線時就不得返回三壘壘包,必須強迫進佔本壘(若未踏觸白線或界外延伸連線時不在此限)。此時守備方,持球(用身體任一部份或手套)碰觸本壘板即裁決跑壘員封殺出局 (規定此條文目的為防止跑壘員與守備員互相碰撞造成安全上之危險),其狀況(如未通過或踏觸白線前之夾殺、死球進壘、正常跑壘跌倒爬起及其他狀況),則不受此條文之4.5公尺白線之限制。(本條文屬於立即裁決)

十八、本次比賽使用安全頭盔制:

1.比賽球隊應自行準備雙耳之安全頭盔。

2.擊球員未戴安全頭盔進入擊球區準備擊球,投手投出球後,擊球員被判出局。

3.擊球員或跑壘員因違反規則,球員判其出局且不受舉發時機之限制(但需該球員在場上),以舉發時點前所有攻守仍屬有效。

4.擊跑員或跑壘員,跑壘中故意拋掉頭盔時,將判其出局。

十九、全壘打不限。

※二十、凡是對大會裁判言語侮辱、推擠、挑釁、球隊罷賽及霸佔場地,判該名選手或教練禁賽一場,領隊、經理、管理判出場並不准進入選手休息區,若是勸告不聽該名選手及該球隊禁賽所有賽程,並通報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教育部、各縣市政府教育處、各縣市體育會、各縣市慢壘委員會(協會)及113年全民運動會籌備處,禁止該員及該球隊參與任何慢壘賽事二年。

二一、以上各項決議經領隊會議通過實行,請各球員球隊確實遵守。

二二、遇有本規程未定事宜依據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2022 – 2024年慢速壘球規則為準。

二三、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定之。

2022第二十屆總統盃全國慢速壘球錦標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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