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強『檔』出擊」檔案研究及文創徵選

2022「強『檔』出擊」檔案研究及文創徵選

 總獎金: 200000

最高獎金: 6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2-09-02

主辦單位: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主辦單位電話: 02-8995-3514(陳詩蓉)

主辦單位Email:sj_chen@archives.gov.tw

檔案不只是檔案,可作為研究寫作的第一手素材,也是創作靈感的來源!「用檔案,寫論文,作設計,得奬金」的徵選活動今年再度登場,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以下簡稱檔案局),每年舉辦檔案研究及創作獎勵活動,鼓勵各界運用檔案作研究及設計作品,首獎獎勵金新臺幣 6 萬元。

國家檔案及各機關檔案已有上億筆目錄,請速上網查詢國家檔案、各機關檔案、其他文史機關或學術機關典藏檔案史料,發揮創意力,讓您的創作閃耀檔案的蹤跡,也讓記憶從此被看見。

一、活動對象

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或我國政府機關(構)、學校、法人、團體。

二、報名期限

即日起至 111 年 9 月 2 日(星期五)止(以掛號郵戳為憑)。

三、獎勵範圍

(一)檔案研究論文類:

1. 運用檔案素材進行各類主題或學科領域之一般學術論文及博碩士論文。

2. 進行檔案管理及應用行銷學理、技術或實務探討等相關論文或博碩士論文。

3. 以上作品須未曾公開發表,惟依規定取得學位之博碩士論文除外,該論文並以公告期限截止日(111 年 9 月 2 日)前三年內完成者為限。

作品規格及篇幅,詳見本簡章「七」。

(二)檔案創意加値類:

1. 應用檔案內容轉化成具當代性的創意內容,提出足以傳達檔案價值的創意產品設計構想、促進檔案管理之研發作品或為推廣民眾認識檔案內容之行銷推廣創作。

2. 作品主題以本局典藏之「臺灣重大工程」國家檔案相關者為佳,可用之素材請參閱本簡章「四」。

3. 作品表達形式不拘,運用圖像、動畫、影片、文字、聲音、遊戲設計等方式表現,即再利用及將檔案內涵生活化之各種創作皆可(例如漫畫、動漫、劇本寫作、IP 衍生創作及平台建置等)。其格式詳見本簡章「七」。

(三)以上參獎作品除曾獲得檔案局其他獎助者不得參加外,曾參與其他機關(構)徵件活動之獲獎作品不在此限。

四、參奬素材

可運用檔案局典藏國家檔案、各機關管有檔案、其他文史機關或學術機關典藏檔案史料,並透過下列檔案局網站資源查詢相關主題資料,包括:

五、獎勵方式

(一) 優等者,頒給獎狀 1 幀及獎勵金新臺幣 6 萬元。

(二) 甲等者,頒給獎狀 1 幀及獎勵金新臺幣 3 萬元。

(三) 佳作者,頒給獎狀 1 幀及獎勵金新臺幣 1 萬元。

六、報名方式

(一) 繳交資料:

1. 檔案研究應用獎勵申請表(如附件 1-1 及 1-2)。參獎作品為 2 人以上共同創作,應並列為參獎人。團隊報名者,須指定 1 位自然人代表行使本次競賽之權利義務,包括過程相關通知及奬金發放代收,並轉送(達)予其他成員。申請表請同時傳送至 sj_chen@archives.gov.tw,郵件主旨註明「參加檔案研究應用獎勵活動」。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護照影本。

3. 著作權授權同意書(如附件 2-1 及 2-2)。

4. 未滿 20 歲之參獎人,應檢附法定代理人親自簽名同意書(如附件 3)。

5. 研究論文部分,全文紙本 3 份與 ODF 或 WORD 格式電子檔光碟 1 份(請將光碟裝入容具避免寄送途中遭損毀);博碩士論文應提供原創比對結果,一般論文如有原創比對結果併請提供。

6. 創意加值作品部分,如為文字創作者,附全文紙本 4 份與 ODF 或 WORD 格式電子檔光碟 1 份(請將光碟裝入容具避免寄送途中遭損毀);如為實體作品,得以實體成品、模型或模擬圖,圖檔規格為寬 800 ×高 600 像素、解析度 200dpi、jpeg 檔、RGB 之格式,個別檔案大小不得超過 5MB,及正、背、側面設計圖說。

(二) 送件方式:

掛號郵寄或親自送達均可,收件地點為「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企劃組收」( 24220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439 號北棟 9 樓),信封請註明「參加 111 年推廣檔案研究應用獎勵活動」,收件時間為週一至週五,08:30-17:30。其中,申請表請先以電子郵件傳送至 sj_chen@archives.gov.tw,並於郵件主旨註明「參加檔案研究應用獎勵活動」。

七、作品格式及篇幅

(一) 檔案研究論文類:

1. 參獎作品須涵蓋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研究發現、結論或建議,以及參考資料(檔案來源部分,註明管有機關及其檔號),一般論文字數以不超過 2 萬字為原則,惟博碩士論文不在此限。另提供中、英文關鍵詞至多 5 項。

2. 參獎作品引用資料或需補充說明時,應提供註釋;撰寫格式請參採「APA 格式」。

3. 論文中出現足可識別作者之相關資料(如:姓名、學校名稱或浮水印、科系及指導老師等),請遮蔽處理以利進行審查。

(二) 檔案創意加值類:

1. 請於申請表內述明參奬作品設計理念、作品規格(如尺寸、顏色、放映所需時間、媒體類型)、使用性質、未來推廣應用方式及宣傳管道規劃等。

2. 作品型式如為影片、音訊、多媒體動畫等影音檔,須可透過 Windows Media Player 或 Real Media Player 等軟體讀取。

3.作品型式如為文字創作者,字數以不超過 2 萬字為原則,並請註明引用檔案來源。

八、評選方式(項目及比重)

(一) 檔案研究論文類:

1. 研究主題(占 15%):切合本活動範圍,具推廣、研析、創新之價值,且與研究目的互相呼應或具關聯性。

2. 內容結構(占 25%):章節恰當且掌握研究重心,敘述清楚通暢。

3. 研究方法(占 10%);架構分析與理論假設妥當,研究方法具體陳述及妥適性。

4. 問題分析(占 10%):問題分析周延與研究主題密切相關。

5. 結論及建議(占 25%):有具體或特殊發現,具重大意義或實用價值足供決策參考。

6. 檔案素材運用(占 15%):檔案運用度高,且研究主題與運用之檔案連結性高(研究主題屬檔案管理與檔案應用行銷相關學理或實務者,本項配分移至項目「內容結構」、「問題分析」及「結論及建議」,各增加 5%)。

(二) 檔案創意加值類:

1. 設計理念(占 35%):與檔案連結性高,發揮創意,充分表達主題。

2. 創意(占 25%):整體設計上具原創性、創意巧思(外觀或功能性)、獨特性(市場區隔性)及造型美感。

3. 結構(占 20%):作品設計說明或其敘事方式清楚明確、內容結構完整。

4. 推廣應用性(20%):作品具實用性及推廣性,屬促進檔案管理之研發作品者,「設計理念」、「創意」評分項目各移 5%至本項,調整為 30%。

(三) 評選結果預定於 111 年 12 月上網公告,並以書面通知獲獎人及寄發參賽證明予入圍之未獲獎人。

(四) 如未有作品達各獎第獎勵標準,則該獎第從缺。

九、注意事項

(一) 申請表及參獎作品等相關文件,均不退回。

(二) 獲獎人須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由檔案局代扣繳所得稅。

(三) 獲獎人須保證其所附文件確無造假且著作內容未有抄襲、改作、侵權等違反學術倫理或著作權相關法規之情事,否則檔案局有權取消獎勵資格,並追繳所有已發放之獎品及獎狀。

(四) 引用圖文如有違反著作權之情形,由參獎人自行負責,概與檔案局無涉。

(五) 參獎人應簽訂「著作權授權同意書」,同意檔案局就獲獎作品得不拘形式無償使用其內容及成果,檔案局使用時將彰顯著作人姓名。有關研究論文獲獎作品,同意刊登於本局檔案半年刊,並不得主張任何稿費。

(六) 本局舉辦獲獎作品發表時,獲獎者有受本局邀請發表該獲獎作品之義務。

(七) 檔案局有保留活動更改及變動之權利。本簡章未盡事宜,檔案局得視 實 際 需 求 調 整 及 補 充 規 定 公 告 於 活 動 網 頁( http://www.archives.gov.tw//Publish.aspx?cnid=1708&p=4388),不再另行通知。

十、聯絡方式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企劃組

24220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439 號(北棟)9 樓

聯絡人:陳詩蓉

聯絡電話:(02)8995-3514

傳真號碼:(02)8995-6465

聯絡 e-mail: sj_chen@archives.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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