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感動,無所不在」新北市紀錄片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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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感動,無所不在」新北市紀錄片獎

 總獎金: 240000

最高獎金: 100000

報名時間: 2022-01-01 ~ 2022-02-28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新聞局

主辦單位電話: 02-2960-3456分機6104(黃小姐)、02-2960-3456分機6113(周宜璇)

主辦單位Email:newtaipeicitydoc@gmail.com

一、 主旨:

新北市政府為推動國內紀錄片產業發展,長年耕耘支持紀錄影像創作,設立「新北市紀錄片獎」,以徵件形式提供紀錄片導演及影視相關科系學生創作的第一桶金,藉此形塑當代多元觀點;另為鼓勵環境紀錄片拍攝,促使環境議題更為社會大眾所關注,延續齊柏林導演「用影像為台灣發聲」的精神與理念,2022年與財團法人看見.齊柏林基金會合作,於新北市紀錄片獎增設「齊柏林環境紀錄獎」,拍攝主題以「台灣環境議題」為主體者,皆可同時投稿該獎項。

2022「感動,無所不在」新北市紀錄片獎

二、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新聞局

三、 合辦單位:

財團法人看見.齊柏林基金會

四、 徵件主題:

(一) 題目自訂,但不得涉及特定商業宣傳。

(二) 若同時報名齊柏林環境紀錄獎者,影片內容須以台灣環境議題為主體,參考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包含但不限於以下範疇:

  1. 潔淨水資源: 水污染、汙水處理,水資源短缺與利用效率等水資源管理問題,集水區保育、及其他與水相關的生態系統問題。
  2. 永續能源: 化石能源溫室氣體問題、核能問題、再生能源發展限制及其衍生的其他環境議題。
  3. 產業、創新及基礎建設: 工業污染問題、農地違規工廠問題、交通等基礎建設的永續性問題等。
  4. 永續城鄉: 都市熱島、都市污染,及國土規劃利用相關問題。
  5. 永續的生產消費循環: 廢棄物問題、農業及工業生產造成的汙染問題,以及永續的生產與消費行為。
  6. 氣候變遷對策: 針對乾旱和極端天氣等氣候災害的預警、減災、應變及復原等相關作為。
  7. 海洋生態 :海洋生態系統、海洋廢棄物及營養汙染、過度漁撈等問題。
  8. 陸域生態 :山林開發、森林管理,棲地破壞、盜採盜獵及外來種入侵等造成的生物多樣性喪失問題。

五、 報名資格:

(一) 導演(共同導演)或製片其中一人必須為中華民國國籍之人,具短片或短片以上相關製作經驗,並以影片導演為第1序位報名人。

(二) 由本活動曾合作交流之影展單位或影視相關機構(或組織)推薦者,需檢具推薦函,不受上述國籍限制。

(三) 應以個人名義報名參加,不得以公司行號名義報名,每位導演參賽影片數量不限。

六、 報名須知:

(一) 參賽影片類型:紀錄片。

(二) 製作規格:HD以上規格,使用外接麥克風收音。

(三) 參賽影片需處於企劃或製作階段,已完成之影片不得參賽。主辦單位有權取消違例影片參賽資格。

(四) 報名網址: http://www.doc.ntpc.gov.tw

(五) 收件截止時間:2022年2月28日(星期一)止,採線上報名,報名系統將於台灣時間2022年1月1日開放至2月28日晚間23:59關閉。

(六) 參賽者須填寫線上報名表及同意書,若同時符合且有意願參加「齊柏林環境紀錄獎」者請於線上報名表勾選。

(七) 應備文件:

1. 提案企劃書,內容包含:

(1) 創作緣起與宗旨。

(2) 影片主題說明。

(3) 故事內容大綱。

(4) 被拍攝對象、場景與事件簡介。

(5) 拍攝進度表及預算。

(6)相關調查、新聞資料、被拍攝對象等資料、圖片。

(7)導演、工作團隊介紹。

(8)過去影像作品文字說明。

2. 影音資料:

(1) 企劃案影片之3分鐘以內片花(需含中、英文字幕)。

(2) 自行剪接3分鐘以內之導演影像作品精華。

上述2項影音資料可以(A)下載連結或(B)郵寄DVD方式提供,請於報名表上勾選資料提供方式。

3.影音資料選擇以(A)下載連結方式提供者,檔案格式為MP4,另將影片自行加密上傳至YouTube(非公開)或其他視頻網站,並提供連結與密碼,E-mail至:newtaipeicitydoc@gmail.com

4.連結與密碼在初審結果公布前保持為有效連結,切勿更改連結路徑,以免影響評審作業。

5.影音資料選擇以(B)郵寄DVD方式提供者,請標明「參賽者姓名」、「片名」,收件地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6樓新聞行政科 (2021新北市紀錄片獎徵件小組)收。

七、 評審方式及標準:

本競賽採初審、公開提案會及決審3階段進行:

(一) 第1階段─初審:

1.於2022年3月下旬辦理初審,邀請專業評審團以書面方式由新北市紀錄片獎所徵得案件選出至多24件入選影片,由齊柏林環境紀錄獎所徵得案件選出至多6件入選影片進入公開提案會,同一部作品可同時入選兩種獎項

2.於2022年3月31日中午12時公告入圍名單於新北市紀錄片獎官方網站( https://www.doc.ntpc.gov.tw/)及「感動.無所不在」臉書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NewTaipeiCityDocumentary),並個別通知入圍者。

3.評審標準:企劃完整度、企劃案執行可能性、主題切合度、團隊資/經歷。

(二) 第2階段─公開提案會(複審):

1.於2022年4月21日、22日辦理公開提案會(地點依官方網站公告為主),參賽者須至現場向評審團解說企劃案及創作理念,經公開交叉問答後,評審團由新北市紀錄片獎初審入選影片選出至多12部優選影片,由齊柏林環境紀錄獎初審入選影片選出至多1部優選影片。

2.入選公開提案會階段之報名影片,每組有7分鐘之提案時間(包含片花播放)及8分鐘評審問答時間。

3. 2022年4月22日公開提案會結束後逕為辦理優選影片發布會,現場公布優選影片名單,通過初審的影片皆可報名參與工作坊,詳細活動辦法將於日後通知。

4.評審標準:提案表達能力、交叉應答表現,做為本階段評審結果。

(三) 第3階段─決審:

1. 繳交成片:2022年9月19日17時前完成影片並繳交,影片需包含中、英文字幕,未如期繳交者,主辦單位及合辦單位將追回已發放之拍攝獎金。

2. 進入決審階段影片須剪輯成15分鐘至30分鐘電視播出版本,片尾字幕請標示「本片獲新北市紀錄片獎優選影片」字樣,如僅獲齊柏林環境紀錄獎者,片尾字幕請標示「本片獲齊柏林環境紀錄獎優選影片」字樣,如同一部作品同時入選兩種獎項,片尾字幕兩者均應標示,供決審使用,影片長度少於15分鐘或超過30分鐘者,不列入決審評分。

3. 於2022年10月上旬辦理決審,邀請專業評審團選出前3名,評選結果於頒獎典禮公布。

4. 評審標準:企劃執行完整度、故事敘事創意、未來發展潛力、專業能力表現。

八、 獎勵辦法:

(一) 通過公開提案會(複審)之優選影片,每部可獲1萬美元等值新臺幣之拍攝基金,若報名兩種獎項者可同時獲獎。拍攝基金分2期發放:

1. 第1期於確定優選名單後2週內,完成「2022新北市紀錄片獎優選影片製作進度表」,主辦單位及合辦單位始得依法定程序發放6,000美元。

2. 第2期於影片完成繳交,並確認無待解決事項後,主辦單位及合辦單位於頒獎典禮後2週內依法定程序發放4,000美元。

3. 參賽者依身份之不同,匯率採用區分如下:

(1)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或非中華民國國籍但有中華民國居住權者),並在境內有本地銀行帳戶者,匯率以優選影片發布會當日臺灣銀行牌告匯率之收盤現金匯率為準。

(2) 非中華民國國籍者(或非中華民國國籍亦無中華民國居住權者),並在境內無本地銀行帳戶者,以優選影片發布會當日臺灣銀行牌告匯率之收盤現金匯率兌換等值新臺幣匯款,匯率則以實際匯款當日之匯率為準。

(二) 通過決審之前3名影片:

1. 第1名:1名,獲獎金新臺幣10萬元、獎座1座、獎狀1紙。

2. 第2名:1名,獲獎金新臺幣8萬元、獎座1座、獎狀1紙。

3. 第3名:1名,獲獎金新臺幣6萬元、獎座1座、獎狀1紙。

(三) 參賽影片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將從缺。得獎金額換算成新臺幣後,在新臺幣2萬元以上者,由主辦單位代扣10%之稅金;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代扣20%之稅金。

九、 著作權及其授權:

(一) 本競賽所有影片之著作權歸導演所有。

(二) 通過公開提案會之優選以上影片須授權主辦單位無償進行下列使用:

1. 提供3至5分鐘影像供主辦單位於有限範圍內重製,以利本系列活 動宣傳之用。

2. 提供15分鐘至30分鐘電視播出版本(不得超過30分鐘),供主辦單 位於有線電視公用頻道、本競賽成果首映會或其他非為營利目的之用途進行一定期間之公播。

(三) 授權同意書另由主辦單位與各優選影片獲獎團隊訂定。

九、 著作權及其授權

(一) 本競賽所有影片之著作權歸導演所有。

(二) 通過公開提案會之優選以上影片須授權主辦單位及合辦單位無償進行下列使用:

1. 提供3至5分鐘影像供主辦單位於有限範圍內重製,參與齊柏林環境紀錄獎者,另須供合辦單位於有限範圍內重製,以利本系列活動宣傳之用。

2. 提供15分鐘至30分鐘電視播出版本(不得超過30分鐘),供主辦單位於有線電視公用頻道、本競賽成果首映會或其他非為營利目的之用途進行一定期間之公播,參與齊柏林環境紀錄獎者,另須供合辦單位於環境紀錄片推廣公益活動進行一定期間之公播。

(三) 授權同意書另由主辦單位及合辦單位與各優選影片獲獎團隊訂定。

十、附則:

(一) 參賽者應擔保擁有參賽影片及應主辦單位活動宣傳需求提供之文字、劇照等宣傳品之著作權或已取得著作權人之授權,且若有使用第三人肖像,須已合法取得肖像使用權且無侵害人格權情事,如有違反前述擔保內容,或違反其他法令等情形發生,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二) 得獎之優選影片若有前述違反法令情事,除應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將追回獎金、獎座及獎狀。

(三) 各評審階段若經評審團認定該階段之企劃案或影片未達水準,獎項得從缺。

(四) 為協助及輔導拍片,本競賽設有監製工作會議,優選影片導演及其團隊成員應至少指派1名出席,本會議的時間地點依官方網站公告為主。

(五) 參賽影片中若有適合題材將協助參與國際性紀錄片徵件活動。

(六) 曾獲本競賽之優選影片,未來持續拍攝發展成長片,並於院線上映者,將提供行銷協助,辦法另訂之。

(七) 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同影片有多位報名人,以報名表上第1序位報名人領取獎金,並為獎金之納稅義務人。

(八) 參賽相關報名資料及影片不論入選、得獎與否,概不退件。

(九)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徵件辦法之權利。

(十) 凡參賽即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規定。

聯絡我們

聯絡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新聞局 新聞行政科
聯絡窗口:黃小姐
聯絡mail : newtaipeicitydoc@gmail.com聯絡電話:(02)2960-3456#6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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