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森遊竹縣」空拍攝影比賽

2022「森遊竹縣」空拍攝影比賽

 總獎金: 85000

最高獎金: 30000

報名時間: 2022-08-01 ~ 2022-09-23

主辦單位: 新竹縣政府

主辦單位電話: 03-656-6888(鄭晴方先生)

主辦單位Email:yueh1208@gmail.com

一、活動宗旨

新竹縣擁有豐富的山、海、湖觀光資源,隨著四季更迭,呈現不同風貌,搭配今年7 至9 月推出「森遊竹縣 皮皮獅同樂會」活動推廣竹縣山林美景, 以空拍攝影照片形式創作拍攝,讓民眾以更多元方式參與活動,徵選包含自然景觀、生態景觀、人造景觀或步道特色等所有能充分呈現出竹縣魅力風情之照 片,用不同視角認識、看見竹縣之美。

2022「森遊竹縣」空拍攝影比賽

二、辦理單位

  1. 主辦單位:新竹縣政府
  2. 執行單位:飛岳影像創作有限公司

三、參賽資格

  1. 不限年齡凡我國國籍,愛好攝影人士,用空中攝影記錄竹縣之美,免費報名,歡迎踴躍參加。
  2. 未滿 20歲者,需有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3. 受邀擔任本案評審委員者,不得參賽。
  4. 每人限繳 1 件作品。
  5. 本次競賽以個人報名為主(不接受以團隊名義報名)。
  6. 參賽作品為原創作品,且未曾在其他公開競賽或徵選活動獲獎。

四、徵件日期

111年8月1日起至111年9月23日截止。

五、攝影主題

  1. 作品需以「新竹縣全縣景觀」為主題,包含自然景觀、生態景觀、人文景觀、都市特色等。所有能充分呈現出「竹縣之美」感動人心的題材,均所歡迎。若超出規定範圍(新竹縣境外),視同資格不符。
  2. 以無人機作為攝影器材,並遵守相關無人機參賽規定、高度及注意事項。
  3. 以自然人身份使用無人機拍攝並遵守無人機相關飛行限制,於綠區或限制黃區飛行。
  4. 涉及境內國家公園空域,須以自然人身份向有關單位申請核准並提供證明。

六、報名及投稿方式

  1. 本比賽收件截止時間為台灣時間 111 年 9 月23 日(五)晚上 24:00 截止,逾期不予受理。參賽作品一律採線上報名及上傳,活動網址: www.hsinchusky.com。請確實填寫完整個人相關資料及相關文件包括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著作權授權同意書以及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上述檔案填寫完畢後掃描成PDF 檔案於報名時上傳至報名表單,並於徵件截止日前親送或掛號寄送正本(以郵戳為憑)至活動小組,始完成報名;參賽者於得獎後,請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簽署完畢後請掃描成PDF 檔案,提交至活動小組,並於指定期限內(屆時公布)親送或掛號寄送正本(以郵戳為憑)至活動小組。得獎資格與通知以此上傳之個人資料為主,請詳實填寫。關於各式同意書之詳細規定,請參照本簡章之「十一、個人資訊及著作權之使用」。
    收件地址:新竹縣竹北市隘口一街250 號1樓(2022 森遊竹縣空拍攝影比賽活動小組收)。
  2. 線上報名作品上傳區請參賽者提供 google 雲端連結,以供執行單位下載參賽檔案(超過收件截止日恕不受理),雲端連結請勿設定權限(請設定「任何知道這個連結的網際網路使用者都能查看」),如因權限問題影響參賽資格,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3. 為避免影響得獎權益,請確實填寫相關基本資料,不符合簡章規定之作品一律取消參賽資格,不退還原件,亦不另行個別通知。
  4. 參賽作品所拍攝之數位檔案,電子檔需保留完整「中繼資料 Exif」(相機資訊)備查,不得任意變更抺去中繼資料,無中繼資料者不具得獎資格。
  5. 照片影像電子檔命名:以「2022 森遊竹縣空拍攝影比賽」-姓名-作品名稱(中文或英文);其中照片作品上傳的檔案內容須包含「原始檔案(RAW檔或 DNG 檔)」以及「調整後作品檔( jpg 檔)」兩種數位檔案。未附原始檔案者取消獲選資格。
  6. 線上報名繳交作品同時,須詳實填寫各項資料並附上 200 字內中文敘述說明文字。
  7. 活動小組收到參賽資料後,將主動寄發確認收件E-mail(若未收到確認收件通知者請自行洽詢活動小組)。

七、作品規格

  1. 作品拍攝時間為111年1月1日至111年9月23日期間。
  2. 以無人機器材拍攝,照片必須具備 GPS 定位等中繼資料。
  3. 照片作品不限彩色、黑白。檔案需包含「調整前原始(RAW)」以及「調整後作品檔(JPG)」兩種檔案,並保留完整”中繼資料(EXIF)”。
  4. 數位檔案格式不得插點擴檔,品質設定為高解析,參賽之原檔 DNG(RAW)檔。
  5. JPEG 檔案不限橫、直式,具備 1,000 萬畫素以上之品質,解析度300dpi 以上,影像尺寸不得低於 2048 x1536 像素,檔案大小必須在10 MB 以內 。
  6. 作品不收連作,作品僅可調整亮度、對比、色階、飽和、曝光等基本參數進行調整,並得以視情況進行裁切。不得抄襲、拷貝、重製、裝裱、加 色、重曝、疊片、格放、改造及合成(包括增加或減少原始影像的元素),作品以一次拍攝完成,且不違反善良風俗。不接受環景攝影作品。

八、評選日期

  1. 初審(資格審查、專家評審)公告: 111年9月28日於活動網站公告。
  2. 人氣獎網路投票:111 年10 月1 日起至111 年10 月10 日24:00 止。以網站最高票者獲得人氣獎,同票者平分該獎項。
  3. 評選結果公告:111年10月中旬於活動網站公告。

九、評分標準

  • 在地特色:30%
  • 主題表現:30%
  • 攝影技巧:20%
  • 創意與美感:20%
  • 於森遊竹縣推薦景點(如下列景點)創作,總分加權5%

青蛙石天空步道 / 老鷹溪步道 / 馬胎步道 / 金獅古道 / 騎龍古道 /鹿寮坑桐花步道 / 飛鳳山 / 石牛山步道 / 金龜岩、猴洞步道 /

鳳崎落日步道 / 獅山古道 / 鵝公髻山步道。

照片必須具備 上述該景點之GPS 定位中繼資料。

十、獎項

  1. 金獎乙名:新台幣 30,000 元及獎狀乙張。
  2. 銀獎乙名:新台幣 15,000 元及獎狀乙張。
  3. 銅獎三名:新台幣 10,000 元及獎狀乙張。
  4. 佳作五名:每名新台幣 5,000 元及獎狀乙張。
  5. 人氣獎乙名:遠東百貨禮券 5,000 元。

各獎項之得獎者不得重複(除人氣獎以外),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中獎之獎金或給與價值若超過新臺幣1,000 元,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獎金或給與價值總額超過新臺幣20,000 元,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須就中獎所得代扣10%稅額及健保補充保費;得獎者須依規定交付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若得獎者經通知拒絕繳納代扣稅額,視為放棄得獎權益,亦不再進行名單遞補。

十一、個人資訊及著作權之使用

  1. 參賽者提供之個人資訊,僅供本活動之各項實施、運作、廣告、行銷宣傳(包含網路平台、報章媒體等途徑)等用途,包括與競賽、獎金或獎狀寄送、參賽作品管理和優勝作品展示等相關通訊及其附加用途。
  2. 參賽者需配合簽署本競賽活動之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若未滿20歲者,另請填寫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3. 參賽者同意初審通過後將姓名、作品與作品相關資訊授權予主辦單位作為本活動行銷宣傳使用。
  4. 獲獎之參賽者,需配合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並於指定時間內(屆時公布)繳交至活動小組後,即視同獲獎之參賽者將該作品之著作權(包括且不限於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公開傳輸該等資料)全部轉讓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或授權第三人使用,無須通知或取得其同意。若不同意此項條款,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主辦單位將進行得獎名次遞補。

十二、注意事項

  1. 任何拍攝之照片必須使用無人機拍攝完成,拍攝時請自行注意安全並遵守相關規範,違者請自行負擔相關責任。拍攝過程、作 品,皆不得違反任何現行法律或法規、無人機禁飛區注意事項。
  2. 內容不得侵權其他智慧財產權或未受保護的其他照片,或任何已存在的元素整合。
  3. 攝影作品拍攝需符合參賽投稿作品拍攝時間規範,如經查違規將取消參賽及獲獎資格。
  4. 參賽作品不侵犯第三方權利(例如:他人的智慧財產權)。
  5. 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本人原創作品,嚴禁抄襲、仿冒及頂替。若涉及著作權、肖像權或其他侵權、違法事宜,一經發現或經他人檢舉屬實,徵件期間取消該作品之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領之獎項,獎項不予遞補。如涉有爭議、違法或致損害其他第三人或主辦單位時,均由參賽者負一切法律與賠償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如有肖像權、著作權與拍攝時間 之爭議,參賽者負舉證之義務,並對主辦單位最後之判定不得有異議。
  6. 參賽作品不得參加其他比賽或在其他媒體上公開發表。公開發表之定義:參賽作品限未曾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作品,包括其著作內容之全部或一部,均不得於平面、網路、社群媒體或以其他方式向公眾公開提示,亦不得於上開各類媒體重複投稿、參賽。
  7. 參賽者保證是參賽攝影作品的唯一持有者,參賽者承諾在比賽期間不得將參賽攝影作品用於商業用途。
  8.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
  9. 主辦單位就本簡章所列事項保有最終解釋及決定之權利。
  10. 本簡章如有未盡之處,主辦單位得依需要適時修正;簡章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
  11. 參賽者視為認同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正。
  12. 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將保留對於本次活動簡章調整之權利。

十三、無人機拍攝飛行限制

參賽者需遵守以下無人機拍攝飛行限制,若違反取消參賽資格,相關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1. 以自然人身份使用無人機拍攝並遵守無人機相關飛行限制,於綠區或限制黃區飛行。
  2. 使用 2 公斤以下之無人機並依規定註冊。
  3. 於綠區飛行,飛行高度為地表高度 120 公尺以下。
  4. 於黃區飛行須遵守該空域高度限制或區域相關規定。
  5. 空域查詢請以官方(民航局及縣市政府)公布之拍攝日期最新之空域範圍為準。
  6. 空域若涉及境內國家公園空域,須以自然人身份向有關單位申請核准並提供證明。
  7. 不得於日落後(18:30)及日出前(5:30)使用無人機拍攝作品。
  8. 不得於視距外飛行。
  9. 不得於集會遊行或室外活動人群上空拍攝。
  10. 不得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高架及地面鐵路、高鐵、捷運30公尺內區域拍攝且不得跨越飛行。
  11. 不得於建築物及障礙物30公尺內區域拍攝。
  12. 不得於移動之車輛、船艦上使用無人機拍攝。
  13. 其他民航局公布之無人機飛行限制。

十四、聯絡窗口資訊

「2022 森遊竹縣空拍攝影比賽」活動小組

電話: 03-6566888 / 聯絡人: 鄭晴方 先生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2:00、13:00-17:00

地址: 新竹縣竹北市隘口一街 250號

E-mail:yueh1208@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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