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酷集劇場」徵集

2022「酷集劇場」徵集

最高獎金: 100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2-09-12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辜公亮文教基金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2568-2358分機75(蔡小姐)

主辦單位Email:joyce@koo.org.tw

“疫情反覆→演出延期→檔期難尋,近兩年「COVID-19循環」重擊台灣表演藝術團隊。因應此情,辜公亮文教基金會重新啟動「酷集劇場」。延續之前的成功經驗,2022年以嶄新的百萬徵集計畫,結合實體劇場與線上頻道,提供演出平台與製作獎勵,期望能協助台灣表演藝術團隊度過寒冬再度啟航。「酷集劇場」鼓勵跨領域、跨時空、跨劇種的實驗創作,歡迎有夢想、肯實踐的創作者一展長才、大放異彩。促進表演藝術從業人員積極投入演出製作,為當代劇場注入活水,發現新的看點!”

一、 酷集資格

任何由年滿 18 歲以上中華民國公民組成、具公開表演或策劃製作能力之民間組合。

二、 酷集期程

(一) 收件起止日:

即日起至 111 年 9 月 12 日止

(二) 徵選結果公布:

111 年 9 月 23 日(前後一週內)

(三) 酷集匯演:

演出日期:111 年 11 月 19-20 日、26-27 日、12 月 3-4 日

(演出兩場次,演出日期以及順序由入選團隊協調決定,本會保留日期異動權力。)

演出地點:台泥大樓士敏廳(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 113 號)

三、 徵集方式

(一) 徵選要求

1. 賦予創新實驗之「酷」精神。

2. 作品不限展演形式,融合傳統戲曲元素為佳。

3. 送案節目必須為新創作(原創、改編)首演。

4. 送案節目製作人、主創、及主演,不得跨演其他送案節目。

(二) 申請文件

1. 申請書(如附件二)。

2. 演出計畫書,內容應包括下列具體資料:

(1) 演出內容詳述。

(2) 主創人員簡介。

(3) 主要演員簡介。

(4) 其他有助於了解計畫內容之資料。

(5) 演出經費預算表。

3. 若申請者為團隊,請另附團體立案證明。

4. 本項目第 2 項第(1)至第(6)項簽約後,除非雙方同意,不得中途變更。

(三) 送件方式

申請書、演出計畫書及相關資料請以電子檔 email:

聯絡人:蔡小姐02-25682358,分機轉751。Email: joyce@koo.org.tw

(四) 評選方式

團隊資料由本會執行資格審查,確認申請資格後,進行評選。

1.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由本會就團隊提送資料進行初步審查。

2. 第二階段—面談,通過書面審查之團隊需備 15 分鐘簡報。

(五) 獎勵方式

1. 凡入選「酷集劇場」者,可獲補助金額最高新台幣壹佰萬元整(含稅),作為演出製作經費。

2. 配合「酷集劇場」於檔期內演出,每案演出二場。

四、 基本權責關係

(一) 本會之權責

1. 本會補助製作費最高新台幣壹佰萬元整(含稅)作為演出製作費,若製作經費超出此金額由各團隊自行負責。

2. 本會掛名「主辦單位」,未來演出掛名「共同製作單位」。

3. 本會負責本活動整體行銷規劃與執行。

4. 本會免費提供演出當週士敏廳作為裝台、彩排及演出之場地,並提供劇場配備之基本器材設備。惟演出當週以外,若有排練場地申請之需求,請團隊提出與本會協議,排練檔期以 8 個士敏廳時段為限,並以士敏廳可使用時段以準。(時段表請參照台泥士敏廳租用辦法)

5. 本會負責全案製作監督。

(二) 團隊之權責

1. 團隊需支付演出費用,安排並執行所有相關行政事項。

2. 團隊承擔節目製作以及票務、行銷推動。票房收入歸團隊所有。

3. 團隊提供本會每場 10 張貴賓券。

4. 團隊需提供相關文字及劇照資料,供本會執行整體行銷作業使用,並須配合辦理記者會、座談會等各項推廣活動,本會不另行支付出席費用。

5. 團隊需自備足額之相關技術執行人員,以及因節目所需之特殊器材與設備,並於演出前一個月提供技術圖檔資料。演出前一週將召開技術協調會議,團隊應配合出席。

6. 團隊應配合本會召開製作進度會議,籌備過程中本會得視情況要求

了解入選團隊製作進度,未能履行者視同放棄資格。

7. 非經事前同意,不得於演出前在其他地區公開本節目全部或部分之演出。

8. 為創作及演出相關著作之著作人,著作財產權歸團隊所有。

9. 同意並無償授權本會使用本活動演出錄影得在本會 YouTube 頻道及其他與本會合作之平台公開傳輸。

10.有關本案計畫執行、撥款及核銷等事宜,依補助契約相關規定辦理。

11.其他未定事項,由雙方協定之。

五、 其他注意事項

(一) 參選計畫嚴禁抄襲或侵犯他人之著作權益,且未曾於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一經發現有上述情事,將取消參選資格;已經獲補助者,將追回補助金額。若因侵犯他人著作權益而引發任何糾紛,由申請團隊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二) 演出檔期如因配合政策或辦理重大活動需調整時,由本會另行安排演出日期、地點。

(三) 送審文件皆不予退還。

(四) 申請本案作品也可同時申請其他單位的補助或贊助。


相關連結:


相關檔案:


延伸閱讀: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