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嘉義縣過溝建德宮第二十三屆五王盃足球錦標賽

2022嘉義縣過溝建德宮第二十三屆五王盃足球錦標賽

報名時間: 2022-04-18 ~ 2022-05-13

主辦單位: 過溝建德宮嘉義縣體育會足球委員會

一、宗旨:

提倡全民體育,發展足球運動,增進國民身心健康,培養運動員冒險進取之精神,提倡正當休閒活動,培養熱愛鄉土情操。

二、指導單位:

中華民國足球協會、教育部體育署、嘉義縣政府

2022嘉義縣過溝建德宮第二十三屆五王盃足球錦標賽

三、主辦單位:

過溝建德宮嘉義縣體育會足球委員會

四、承辦單位:

過溝國中、嘉義縣足球協會

五、協辦單位:

嘉義縣體育會、嘉義縣漁會、嘉義縣布袋鎮教育會、布袋鎮公所、東石鄉公所、布袋鎮代表會、布袋鎮農會、過溝國中家長會、過溝國中校友會、崇德診所、書局在這裡、大崙國小、過溝國小

六、比賽組別:

(一)社會男子組:凡設籍台灣之青年、大專院校、機關團體,均可組隊自由參加。

(二)社會女子組: 同上。

(三)高中男子組:凡就讀嘉義縣、市高中、高職、五專三年級以下在學學生,均可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

(四)國中男生甲組:凡就讀嘉義縣國民中學八、九年級之在學學生,均可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96.9.1以後出生)

(五)國中男生乙組:凡就讀嘉義縣國民中學七年級之在學學生,均可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97.9.1以後出生)

(六)國中女生組:凡就讀嘉義縣國民中學之在學學生,均可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

(七)男童組:凡就讀嘉義縣國民小學六年級之學生,均可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每校限報二隊) (98.9.1以後出生)

(八)女童組:同上。

(九)迷你男童組:凡就讀嘉義縣國民小學五年級之學生,均可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每校限報二隊) (99.9.1以後出生)

(十)迷你女童組:同上。

(十一)中年級男童組:凡就讀嘉義縣國民小學三、四年級之學生,均可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每校限報二隊) (101.9.1以後出生)

(十二)中年級女童組:同上。

(十三)低年級男童組:凡就讀嘉義縣國民小學一、二年級之學生,均可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每校限報二隊) (103.9.1以後出生)

(十四)低年級女童組:同上。

(十五)教師長青組:現職教師(沒有年齡限制)或年滿50歲之青壯年人士,鈞可以自由組隊參加。

※ 以上各組依慣例女生可參加男生組、男生則不能參加女生組。

※ 報名2隊之學校統一以A、B隊做區分,並著不同顏色服裝避免混淆。

七、報名須知:

(一)每隊隊員最多12人,職員3人(領隊、管理、教練各1人)。

(二)國民中小學學生每人限報名一組暨一隊,既經註冊,不得任意更改,重覆報名者取消該球員參賽資格。

(三)報名日期:5月13日下午5時前(以電腦報名登錄為準)。

(四)報名方法:請上嘉義縣體育競賽資訊系統 http://sport.cyc.edu.tw報名。國中、小帳號密碼沿用過去體育競賽帳號密碼,其他組別請上該系統新增帳號報名。

八、活動日期:

111年5月27、28、29、30、31日,6月1、2日,共7天。

111年5月28日上午10:00開幕典禮。

九、活動地點:

過溝國中

十、比賽制度:

視參加隊數由競賽組決定之。(原則上超過八隊則先採分組預賽,各分組再擇優參加決賽)

十一、領隊會議及抽籤:

(一)時間及地點:111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2時於過溝國中

(二)各參賽球隊必須派代表準時出席,如未派代表參加者,由本會代抽籤次,並對會中決議事項不得異議。

(三)球員異動請於領隊會議時提出更正,會後不接受更改。

(四)賽程於5月20日前公布於嘉義縣教育網路首頁。

十二、比賽細則:

(一)採用中華足協編印最新五人制足球規則

(二)比賽時間:各組預賽皆為30分鐘;決賽除國小組為30分鐘外,其他各組皆為40分鐘,中場休息5分鐘。

(三)各隊請於比賽前15分鐘填妥出場比賽名單送交大會,比賽時間前3分鐘到達比賽場地預備,逾時10分鐘(以大會時鐘為準)未出賽者即視同棄權,凡棄權球隊,一律取消繼續比賽及受獎資格,已賽完之成績不予計算。

(四)社會組應攜帶國民身份證或健保卡正本,教師組應加帶服務證明,凡在學學生應帶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各隊於出賽前15分鐘將證件送到大會紀錄台查驗,未能提出者,不得出賽,證件於比賽結束後領回。

(五)如有冒名頂替參賽者,經查屬實則應判全隊棄權,即停止該球隊繼續比賽資格,已賽完之成績不予計算,該球隊及教練與冒名者均處以一年停賽處分,並函送嘉義縣政府處理。

(六)比賽不得穿著鋁釘、金屬釘、活動釘等有金屬顆粒之類的球鞋出場比賽;球衣應有背號(1~15號),其他有關球員裝備請詳見規則第四章。為執行規則保護球員安全,各球員必須著長襪、護脛,凡未穿著長襪及護脛者不得下場比賽。

(七)參賽球隊必須攜帶兩套不同顏色球衣,賽程排在前者穿著深色球衣,賽程排在後者穿著淺色球衣。兩隊球衣顏色相似,影響裁判執法時,賽程排在後者之球隊應更換球衣。

(八)加時比賽球隊要求暫停1分鐘期間不停錶。(列入比賽時間計算)

(九)凡在比賽中,如累積二次黃牌(不同場)被警告之球員,應自動停賽一場,又被黃牌警告時,則在次場再自動停賽一場。

(十)凡在比賽中被裁判判罰出場之球員,在大會未處理前,應自動停賽一場,又被黃牌警告時,則在次場再自動停賽一場。

(十一)本比賽以裁判當場之判決為終決,除隊員資格或冒名頂替外,一概不得提出抗議。球員之資格問題請於比賽前提出,比賽後不予受理。

十三、名次判別:

(一)循環賽:

(1)勝隊得3分,和局各得1分,敗隊得0分,不加時賽。以積分多寡判定之。

(2)如兩隊積分相同時,依據下列順序判別名次。

1.以勝隊佔先。

2.該循環賽中全部球隊比賽之正負球差多者佔先。

3.該循環賽中全部球隊比賽之進球數多者佔先。

4.抽籤決定。

(3)如三隊以上積分相同時,依據下列順序判別名次。

1.該循環賽中相關球隊比賽之正負球差多者佔先。

2.該循環賽中全部球隊比賽之正負球差多者佔先。

3.該循環賽中全部球隊比賽之進球數多者佔先。

4.抽籤決定。(棄權球隊之成績不列入以上判別方式計算)

(二)淘汰制:

(1)預賽及三、四名比賽如為和局,不延長比賽,即以在罰球點踢球的方法分出勝負。

(2)四強交叉準決賽及冠、亞軍比賽如為和局,應休息5分鐘後延長10分鐘繼續比賽,一半時間互換場地(中間不休息),如在延長時間內仍無勝負,則以在罰球點踢球的方法分出勝負。

十四、獎勵:

(一)各組由競賽組視參賽隊伍多寡決定錄取名次,頒贈獎盃乙座。

(二)本次比賽獲名次之教練或球員,可依嘉義縣政府規定敘獎以資鼓勵。

(三)各校優勝隊伍,請校長依權責獎勵學生,以資鼓勵。

(四)辦理本競賽人員依嘉義縣國民中小學校長教師職員獎勵基準第五點辦理獎勵,各工作組長嘉獎二次,其餘人員嘉獎一次。

十五、申訴:

本比賽除資格問題,應於每場比賽前由各隊自行提出檢查外(賽後不受理),其他申訴事件,應於該場比賽後十分鐘內以書面提出,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貳仟元,交由大會處理,如申訴理由不成立時,保證金沒收,凡申訴案件以大會判決為終決,不得異議。

十六、附則:

(一)比賽中發生球員資格問題時,對於有疑問之球員得透過競賽工作人員「拍照存證」以備查核,並以不影響球賽進行為原則;凡經審查確定球員身份資格不符,取消該隊所獲之成績,並送大會審判委員會議處。

(二)參賽單位,一切經費自理,並請自行辦妥意外傷害保險事宜。

十七、參加本比賽人員,請服務單位給予公(差)假登記。

十八、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時,得適時由嘉義縣體育會足球委員會修正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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