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客家流行音樂比賽

2022客家流行音樂比賽

 總獎金: 190000

最高獎金: 50000

報名時間: 2022-07-13 ~ 2022-09-09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主辦單位電話: 0978-933-825(胡小姐)

主辦單位Email:2022hakkamusic@gmail.com

為推廣客家流行音樂,提供客家音樂人才更多創意揮灑舞台,舉辦「2022桃園客家流行音樂比賽」藉由音樂比賽讓客語深入民眾生活,持續培植客家音樂人才,讓客家表演人才有更多展現平台,並帶動桃園客家流行音樂創作之能量。

2022客家流行音樂比賽

比賽報名期程

  • 比賽報名起迄日期:2022 年 7 月 13 日(三) 至 9 月 9 日(五) 24:00 止。
  • 比賽名單公佈日期:2022 年 9 月 15 日(五)。
  • 比賽進行:2022 年 10 月 1 日(六)、 10 月 2 日(日)。

比賽日期與地點

組別 比賽日期 比賽地點
流行歡唱組 111年10月1日 桃園客家文化館演藝廳(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
流行新秀組 111年10月2日 桃園客家文化館演藝廳(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

指導單位

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執行單位

零加壹文創整合有公司(耳朵先生音樂Mr.Ear Music)

聯絡資訊

【2022 客家流行音樂比賽工作小組】 (週一~週五 上午 10:00 至下午 5:00)

  • 電話 :0978-933825 胡小姐
  • E-mail :2022hakkamusic@gmail.com
  • 地址 : 32090桃園市中壢區龍川四街45號九樓

徵選資格(各項均須符合)

分為兩組,每位參賽者僅限報名1組:

A. 流行歡唱組:

  • 參賽人(組)數限制70名 (額滿為止)。
  • 年齡不拘,凡對客家文化、音樂有興趣者皆可報名。
  • 近三年內(2020-2022)凡得過如客家流行音樂大賽、桃園客家音樂節歌比賽、客家電視台熱鬧打擂台等客家流行歌曲比賽,前三名者不得報名參加。

B. 流行新秀組:

  • 參賽人(組)數限制40名 (額滿為止)。
  • 歡迎各方客家音樂創作新秀人才參與,個人、組合、樂團等形式不拘,凡具有詞曲創作能力、特殊表演風格,皆可組團參加。

註:未滿18歲之參賽者,需另請家長或監護人簽署切結同意書(請見附件二切結同意書)。

參賽歌曲

(一) 限客家流行歌曲,不含童謠 ( 請見附件一指定歌單)

(二) 流行歡唱組參賽者由 100 首歌單挑選歌曲參賽, 如欲選擇歌單以外歌曲參賽,

一律不受理報名。

報名日期及辦法

(一)報名日期

即日起 至 2022年 9 月 9 日(五) 24:00 止。

(二)報名辦法

網路報名: https://www.surveycake.com/s/V9wWO

紙本報名:https://reurl.cc/QLz39M

網路報名:

A. 流行歡唱組

a. 填妥線上報名申請表並上傳切結同意書(請見附件二)。

B. 流行新秀組:

a. 填妥線上報名申請表並上傳切結同意書(請見附件二)。

b. 需再填寫並上傳表演資訊表(請見附件三),並提供試聽檔案,容量限制為 50MB。該原創曲需提供檔案格式為192kbps以上之mp3,載明「曲名、徵選者姓名」並附上創作歌詞之Word 檔備查。

郵寄報名

至官方連結(https://reurl.cc/QLz39M)下載報名簡章-紙本報名版,確實填寫活動報名表單,並於活動報名截止日前(9/9),郵戳為憑掛號郵寄 320桃園市中壢區龍川四街45號九樓「2022 客家流行音樂比賽小組」收。流行新秀組需另提供原創歌曲試聽檔案,以電腦光碟或隨身碟存檔寄送亦可以Email方式傳送至電子信箱 2022hakkamusic@gmail.com

比賽規則及評分獎項規劃

(一)比賽規則

A. 流行歡唱組

參賽者由參賽歌單中挑選歌曲參賽,並得自備合法取得之伴唱帶,主辦方亦提供伴唱

機或原版伴唱帶備用。

B. 流行新秀組

(1) 參賽者若為自行創作,請於表單勾選自創曲演出,並一併上傳原創歌曲試聽檔案。

(2) 參賽者若為音樂改編演出,請於表單勾選音樂改編演出,並僅由 100 首指定歌單中選取歌曲翻唱或改編,並請說明翻唱或改編之概念及重點,若欲選擇歌單以外歌曲參賽改編,一律不受理報名。

(3) 主辦方將會提供現場專業樂隊Live Band進行伴奏,並依參賽者所提供之原創試聽歌曲檔案進行音樂Program製作,提供樂隊老師熟悉音色伴奏。

(4) 如需自行演奏歌曲之參賽者,主辦方將提供爵士鼓、爵士鼓棒、音箱,其餘樂器 及特殊表演器材需自備(如:吉他、貝斯、鍵盤、古風樂器、line-in 線材等)。

(二)評分標準

由主辦單位遴聘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團,負責評審工作,參賽者須尊重評審團之評定結果, 不得異議。

A. 流行歡唱組:

評分項目 占比標準 評比說明
演唱技巧 40% 指旋律難度、演唱技巧及方式
台風及律動 30% 指舞台魅力及律動展現
咬字及發音 20% 客語發音詮釋
服裝儀態 10% 服裝造型及儀態

B. 流行新秀組

評分說明 占比標準 評比說明
音樂原創性 30% 包含原創歌曲、改編歌曲之詞曲創作、編曲理念等
演唱技巧 30% 指旋律難度、演唱技巧及方式
咬字及發音 20% 客語發音詮釋
樂團互動表現 10% 與樂團搭配演出之和諧度
服裝儀態 10% 服裝造型及儀態

 

(三)獎項規劃

A. 流行歡唱組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特別獎三名(最佳台風獎,最佳創意獎,最佳魅力獎)
獎金(元) 20,000 15,000 10,000 5,000 3,000 2,000
獎項 獎盃一座

獎狀一紙

獎盃一座

獎狀一紙

獎盃一座

獎狀一紙

獎盃一座

獎狀一紙

獎盃一座

獎狀一紙

各獎狀一紙

B.流行新秀組: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特別獎

(最佳台風獎,最佳創作獎,最佳創意獎)

獎金(元) 50,000 35,000 25,000 7,000
獎項 獎盃一座

獎狀一紙

*自創組優勝可獲數位發行乙首

獎盃一座

獎狀一紙

*自創組優勝可獲數位發行乙首

獎盃一座

獎狀一紙

*自創組優勝可獲數位發行乙首

各獎狀一紙

其他注意事項:

  • 流行新秀組評分項目之「音樂原創性」,評分基準將會參考參賽者於報名表單所填寫之創作理念說明進行評分。
  • 以上若有爭議之情形發生,由評審總召召開評審團會議,以演出影像為討論決議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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