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慧行盃後山分齡游泳錦標賽

2022年慧行盃後山分齡游泳錦標賽

報名時間: 2022-08-22 ~ 2022-09-22

主辦單位: 臺東縣政府臺灣慧行志工救生游泳協會

主辦單位電話: 03-402-6536

主辦單位Email:twaalssa@yahoo.com.tw

一、主旨:

(1) 、推動教育部體育署,「力爭上游、良性競爭」的生命舞台,游泳運動要落實!

(2) 、響應教育部體育署推行運推動之學生游泳方案,小學、國中、高中皆能具備階段性的良好游泳能力。

(3) 、提供游泳競賽機會,以達良性競爭的游泳運動風氣。

(4) 、儲植培養游泳人才,向下扎根。

(5) 、提供東區多元學習,也能在游泳領域取得身體健康、內在自信,並能規劃為專長技能之培訓及長期前途之培育。

(6) 、提昇在「游泳」運動領域具競爭力。

二、 主辦單位:

台東縣政府臺灣慧行志工救生游泳協會

三、 承辦單位:

臺灣慧行志工救生游泳協會 台東服務處

四、 選手資格:

凡喜愛游泳之國內個人或學校、團體,均可報名參加,更鼓勵東區(宜、花、東)、鄰近之南區(高屏地區)報名。

五、 比賽日期:

111年10月16日(星期日)

六、 比賽地點:

國立台東大學附屬體育高級中學 50米游泳池(水深2-3米)(水深敬請自行斟酌)

台東市體中路1號 電話: 089-383629

七、報名辦法:

1、 報名日期:自8月22日起至9月22日下午23:00截止。

2、 網路報名: 為免人工作業疏失導致賽程錯誤,本競賽僅以網路方式報名受理。

9月22 日下午23:00截止報名後,概不受理新增報名項目、更改比賽項目或成績修正。

※欲申請進步獎者,須在報名截止前提出,報名截止後,恕不受理。 ※賽前一週於網路公告比賽場次表;比賽結束三天內公告各項比賽成績。競賽規程及相關資料公佈於「臺灣慧行志工救生游泳協會」網站。

http://www.twalsa.org.tw

3、 報名費:每人新台幣200元(報名費含保險費、選手證)。

匯款帳號:玉山銀行壢新分行 總行代號:808帳號0473-940-012481

戶名:臺灣慧行志工救生游泳協會-【臺】請勿簡寫為【台】敬請合作!

※ 報名費請於報名後繳交,並將繳費收據傳真至 03-4953401(傳真截止日期與報名截止日期相同),且經電話確認後,始完成報名手續。

4、 比賽當日選手務必出示大會選手證出賽,否則不能參賽。報名資料請詳列單位、選手姓名、身份證字號、出生日期、聯絡地址、電話、組別及照片檔案等,選手如於競賽時發生爭議,無法提出證明者,為尊重他人權益,則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所有選手報名之個人資料僅供本次比賽相關作業及意外保險使用,不做其他用途,並於比賽及相關作業完畢時隨即刪除。)

5、 大會將為參賽選手保險,請務必填寫正確之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日期。若因報名時資料填寫錯誤導致個人保險權益受損,後果由選手自行負責。

6、 避免有人冒名頂替之情事發生,報名未附上個人大頭照,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7、 選手報到時拿到選手證後請先行核對姓名,如有錯誤必須在檢錄前完成申請變更程序,未申請變更者,選手獎狀姓名若須修改須至報到處申請變更,並支付工本費每張200元,修改之獎狀大會於活動結束後再以郵寄方式寄出。

8、 大會保有是否接受報名之權力。完成報名手續後恕不受理取消及退費。

9、 參賽選手如有特殊身體狀況(如心臟病、高血壓、癲癇(羊癲風)…等疾病),應主動向主辦單位提出聲明並檢附身體健康切結書,經主辦單位核准備查後始得參加比賽,否則一切後果均由其自行負責。

10、 查詢專線:臺灣慧行志工救生游泳協會 秘書組 周淑芬03-4026536 0910628844 聯絡人:主任委員 楊淑而0933-858939 總幹事 李順財0937-102190

九、報到時間:

※ 111年10月16日上午七時辦理報到,領取選手證、秩序冊。

(報到地點:比賽游泳池報到處)

※ 111年10月16日上午七時三十分於大會檢錄處召開領隊會議,本會不另發通知。

十、 參賽歲級(計分男、女組):

級數編號 歲 級 出生年月日 起
10歲以下 民國101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11~12 歲級 民國100年1月1日 民國99年12月31日
13~14 歲級 民國98年1月1日 民國97年12月31日
15~17 歲級 民國96年1月1日 民國94年12月31日
18~24 歲級 民國93年1月1日 民國87年12月31日
25~29 歲級 民國86年1月1日 民國82年12月31日
30~34 歲級 民國81年1月1日 民國77年12月31日
35~39 歲級 民國76年1月1日 民國72年12月31日
40~44 歲級 民國71年1月1日 民國67年12月31日
45~49 歲級 民國66年1月1日 民國62年12月31日
十一 50~54 歲級 民國61年1月1日 民國57年12月31日
十二 55~59 歲級 民國56年1月1日 民國52年12月31日
十三 60~64 歲級 民國51年1月1日 民國47年12月31日
十四 65~69 歲級 民國46年1月1日 民國42年12月31日
十五 70~74 歲級 民國41年1月1日 民國37年12月31日
十六 75~79 歲級 民國36年1月1日 民國32年12月31日
十七 80歲級以上 民國3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十一、 個人比賽項目:

(分男、女組) (比賽地點:50公尺游泳池)

1.自由式:50/100/200公尺

2. 蛙式:50/100/200公尺

3. 仰式:50/100公尺

4.蝶式:50/100公尺

5.個人混合式:200公尺

* 200公尺蛙式比賽項目僅限11~12歲級(含)以上參加。

團體接力賽項目:(分男、女組)

1.接力:50公尺x4棒混合式

50公尺x4棒自由式

※選手必須報名「個人比賽項目」之任一項,才能報名參加接力比賽。

(一) 社會組部份(參賽歲級第五級【18歳】【含】以上)分以下六組報名:

A組-參賽年齡總合為 72歲(含) 至 99歲(含)以下

B組-參賽年齡總合為100歲(含)至119歲(含)以下

C組-參賽年齡總合為120歲(含)至159歲(含)以下

D組-參賽年齡總合為160歲(含)至199歲(含)以下

E組-參賽年齡總合為200歲(含)至239歲(含)以下

F組-參賽年齡總合為240歲(含)以上

(二) 學生組部份 (參賽歲級第四級【17歲】【含】以下)分以下四組報名:第四級 (15~17 歲級) 第三級 (13~14 歲級) 第二級 (11~12 歲級)

第一級 (10歲以下)

十二、 競賽辦法:

1.個人項目每人可參加二項(接力比賽除外)。若欲增加個人比賽項目時,每增一項加收50元,最多可增加二項。也就是,個人比賽最多可報四項項目。

2. 本比賽採用電動計時(50公尺池)

3. 本比賽一律採計時決賽,賽後隨時舉行頒獎典禮,請選手注意廣播。

4. 參賽選手請隨身攜帶選手證於檢錄時查驗,如未提供查驗者,取消出場資格。

5. 接力賽每一項各歲級各單位限報名一隊(限同單位、同組之選手),人數不足,不得報名;個人項目報名人數不限。

6. 參賽選手不得越級或降級報名,如有資格不符、冒名頂替等違規事項,無異議取消參賽資格,並必需同時繳回獎牌、獎狀及獎品。

十三、 獎勵辦法:

1、 參加獎:凡報名參加個人比賽項目及趣味賽者皆可獲參加獎一份

2、 個人獎:每項前三名頒發獎牌獎狀,四至六名頒發獎狀。

3、 個人進步獎:(每人限申請一項):申請日期與報名日期相同(8/26-9/24,現場申請者恕不受理)

凡參加2022年台東慧行盃後山分齡游泳錦標賽之選手,今年相同比賽項目之成績【有進步者就給獎】 頒發獎狀及獎品。(請參閱2020年台東慧行盃後山分齡游泳錦標賽競賽成績檔案,須於9月22日報名截止前申請完畢,報名截止後不再受理。)

4、 育英獎:獲得個人進步獎之選手(限17歲(含)以下者),除選手贈予獎品外,另贈送家長一份【家長不在現場時由教練代領】,以資鼓勵。

5、 接力賽:每項前三名頒發獎牌獎狀,四至六名頒發獎狀。

6、 破大會紀錄奬:個人項目破大會紀錄者(請自行上網查詢109年10月27日台東慧行盃後山分齡游泳錦標賽慧行盃各單項最高成績檔案紀錄),經大會核定,贈送精美禮物。(接力除外)

8、 團體總錦標獎:團體成績前三名頒贈優勝奬盃乙座。

<團體總錦標:成績計算辦法及頒發 (趣味競賽項目不列入計算)>

(1).各項競賽之實際參賽選手達三人以上(含三人),其成績方計入團體成績。

(2).團體總錦標以奬牌數-金、銀、銅(第一、二、三名)得數計算,以所得金牌數最多之單位獲得冠軍錦標,次多之單位分別列為亞軍、季軍,如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所得金牌(第一名)數相同時,以所得銀牌(第二名)數多寡判定,餘依此類推,如仍無法判定時,則名次並列。

(3).團體獎盃於賽程全部結束,成績統計完成後,隨即頒發。

9、 大會獎品及獎狀均在現場發放。

十四、 競賽規則:

採用中華民國游泳協會審訂之最新游泳規則及本競賽規程特定之規定。

十五 、比賽爭議之判定與申訴:

1. 規則有明文規定者或有關同樣意義之註明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抗議。

2. 申訴應以書面方式在該項比賽後三十分鐘內提出,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5000 元向裁判長正式提出,交由技術委員會處理,並以技術委員會議之判決為終決,若申訴不成立,沒收保證金充作大會競賽活動之經費。

3. 競賽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時,參賽選手、隊職員及家長不得當場質詢裁判或故意妨礙、延誤比賽或擾亂會場,如經由大會工作人員、裁判或技術委員當場勸導無效,未於10分鐘內恢復比賽時,取消該隊之參賽資格並驅離競賽場地。

4. 為尊重裁判的權威與權益,凡比賽中參賽之各單位隊職員、選手或家長有違反運動精神侮辱裁判及妨礙比賽進行者,大會有權終止該單位選手其後所有參賽項目。

十六、 比賽如遇天災影響賽程,則當日活動取消,恕不退費。

十七、 大會保留可更改本競賽規程內容之權利。


相關連結:


相關檔案:


慧行盃後山分齡游泳錦標賽相關競賽


延伸閱讀: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