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二十五屆夢花文學獎暨苗栗縣文學集徵稿

2022年第二十五屆夢花文學獎暨苗栗縣文學集徵稿

 總獎金: 650000

最高獎金: 5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2-04-30

主辦單位: 苗栗縣政府

主辦單位電話: 037-350-887(鄭欣怡)

一、目 的:

鼓勵文學創作,培育藝文人口,獎勵內容精湛、形式優美,能提升縣民情操的作品,保存地方文學,傳承文史,以培養本縣文學風氣,增益文學創作水準。

2022年第二十五屆夢花文學獎暨苗栗縣文學集徵稿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

(二)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教育處

(三)執行單位:苗栗縣立圖書館

三、徵選類別、作品字(行)數暨相關規定:

(一)夢花文學獎:

(單篇徵稿,每類收一件作品為限,每人至多參加二類)

1、新 詩:60 行以內為宜。

2、散 文:字數以 4,000 字以內為宜。

3、短篇小說:字數以 4,000 字至 10,000 字以內為宜。

4、報導文學:字數以 5,000 字至 12,000 字以內為宜,得提供照片或圖表。

5、母語文學:含客家語、閩南語、賽夏族語及泰雅族語等,以教育部公布之母語文字書寫,字數、行數不限。

6、小夢花兒童詩:20 行以內為宜,限苗栗縣國小在學或設籍學童參加。

7、青春夢花-散文:2,000 字以內為宜,限苗栗縣在學或設籍者。

分: (1)國中組。

(2)高中職組。

(二)苗栗縣文學集:(成冊徵稿至少 200 頁,每類收一冊作品為限,每人至多參加二類)

1、資深作家文集:

文學創作,不限文類,不限出版已否(新作、舊作均可,唯不得有版權問題),足夠印製 1 本書份量,(約 300 頁×1 本,依此類推作品字數以每冊15 萬字為原則【新詩除外】);印製規格:菊版十六開(21cm×15cm)。

2、兒童文學創作集:

凡將苗栗自然人文景觀或風土民情等內涵融入,適合學齡前、國小低年級的幼兒文學,以兒童文學故事書、圖畫書或繪本等創作方式呈現,以上作品包含中文或母語,含圖片、照片及文字以 50 頁以內為宜。

3、母語文學創作集:

未曾出版之苗栗地區客家語、閩南語、賽夏族語及泰雅族語等文學創作,形式含詩、詞、散文、小說、劇本、文學論述等不限題材現代文學作品,作品總字數以 5 萬至 10 萬字,詩、詞足以成冊者為原則(至少 200 頁,加入符合文稿之照片或插圖至少 20 張);印製規格:菊版十六開(21cm×15cm)。

4、文學家作品集:

未曾出版之作品,形式含詩、詞、散文、小說、劇本、文學論述等不限題材現代文學作品,作品總字數以 5 萬至 10 萬字,詩、詞足以成冊者為原則(至少 200 頁,加入符合文稿之照片或插圖至少 20 張);印製規格:菊版十六開(21cm×15cm)。

5、苗栗主題文學寫作計畫:

(1)未曾出版之作品,形式含詩、詞、散文、小說等文學作品。

(2)第一階段送件規定:提出一年之完整寫作計畫書(寫作計畫書如附件

5)、作品目錄及部分試寫作品(散文、小說等字數至少 2 萬字,詩、詞至少 20 首)。

(3)第二階段通知獲選者,依寫作計畫書完成作品,總字數至少 8 萬字,詩、詞足以成冊者為原則(至少 200 頁,可加入符合文稿之照片或插圖);印製規格:菊版十六開(21cm×15cm)。

四、參賽資格、徵選對象:

(一)夢花文學獎:

1、作品內容以書寫苗栗縣人文風土民情地景者,不限資格,作品必須是中文或母語,未曾發表之單篇創作。

2、設籍本縣人士或在本縣居住、就學及就業者,作品主題不限,作品必須是中文或母語未曾發表之單篇創作。

(二)苗栗縣文學集

1、資深作家文集:

民國 60 年(西元 1971 年)以前出生(滿 50 歲)苗栗縣籍(或曾設籍),已出版著作 3 本以上之作家。

2、兒童文學創作集:

全國年滿 18 歲以上之民眾,徵選作品必須未曾出版,作品內容描述苗栗人文、風土民情、地景者,且可出版成書者。

3、母語文學創作集:

設籍不限,未曾出版且足夠印製成書之累積作品,題材與表現方式如前所列;惟作品內容以苗栗地區客家語、閩南語、泰雅族語、賽夏族語等母語創作。

4、文學家作品集:

(1)設籍苗栗縣或在苗栗縣居住、就學、就業者,未曾出版且足夠印製成書之累積作品,題材與表現方式不拘。

(2)作品內容描述苗栗縣人文、風土民情、地景者。

5、苗栗主題文學寫作計畫

設籍不限,以苗栗為主題的文學書寫,未曾出版且足夠印製成書之累積作品。

五、獎勵辦法:

(一)夢花文學獎:

1、新詩、散文、短篇小說、報導文學、母語文學各遴選:

首獎乙名,優選、佳作各若干名。

獎金:

  • 首獎新台幣 5 萬元整。
  • 優選新台幣 3 萬元整。
  • 佳作新台幣 1 萬元整。

2、小夢花兒童詩優選 50 名,每名獎金新台幣 2,000 元。

3、青春夢花優選 20 名,每名獎金新台幣 5,000 元。

4、以上獎項相關評選名額,評審委員會得於未超過獎金總額之情況下,因應作品水準,調整各類得獎名額。得獎者除頒發獎金外,各得獎狀乙幀,得獎者出席頒獎典禮會場即贈予得獎作品專輯 5 册。

5、依苗栗縣政府公布得獎名單,請學校本權責依相關規定辦理敘獎。

(1)本縣教師參加新詩、散文、短篇小說、報導文學、母語文學等 5 類組榮獲首獎核予小功 1 次、優選核予嘉奬 2 次、佳作核予嘉獎 1 次。

(2)指導學生參與本次徵選獲獎之教師核予嘉獎 1 次;指導教師若為代理教師,請於規定時間內將名單報府,由本府統一頒製獎狀,請學校轉發。

每篇作品指導教師限一位,若教師同一項目指導多名學生獲獎,僅能擇一敘獎,不得重複。

(3)另青春夢花得獎率前 3 名學校(送件需 2 件以上)及小夢花兒童詩得獎率前 10 名學校(送件須 5 件以上),由承辦單位辦理敍獎〈上限 3 人,含校長〉各嘉獎 2 次,得獎率=該校評審優選件數/該校總送件數。

若承辦單位人員為代理教師,請於規定時間內將名單報府,由本府統一頒製獎狀,請學校轉發。

(4)為鼓勵及增進原民地區創作,請本縣原住民族學校與原住民族重點學校務必送件;另客家語、閩南語創作,請學校繼續鼓勵踴躍投稿。

(二)苗栗縣文學集:

1、資深作家文集:

凡經入選作品,由主辦單位贈送獎金 2 萬元整,出版後並贈送作者該出版品 100 冊(套)。

2、兒童文學創作集:

含故事書、圖畫書或繪本,凡經入選作品贈送獎金 2 萬元整,出版後並贈送作者該出版品 100 冊(套)。

3、母語文學創作集:

含苗栗地區客家語、閩南語、賽夏族語及泰雅族語文化內涵者,凡經入選作品贈送獎金 2 萬元整,出版後並贈送作者該出版品 100 冊(套)。

4、文學家作品集:

凡經入選作品贈送獎金 1 萬元整,出版後並贈送作者該出版品 100 冊(套)。

5、苗栗主題文學寫作計畫:

分兩階段贈送獎金。

(1)第一階段:遴選 1 名,獎金 2 萬元整。

(2)第二階段:獲選者依限完成寫作計畫,審核通過贈送獎金 8 萬元。

6、上列作品包含中文或母語,入選作品之校對,由作者自負文責,出版完成,主辦單位擇期舉辦新書發表會,邀請媒體記者及民眾參與,推介本縣文學作品;主辦單位並擁有該著作 5 年之出版發行權,期限截止時,若尚有已印製之存書時,主辦單位仍可繼續販售至售罄,或得由作者以定價 6 折購回。

7、入選作品請依苗栗縣政府公布得獎名單,本權責依相關規定辦理核予小功1 次,以資鼓勵。

六、報名、徵選投稿方式:

(一)夢花文學獎(採線上報名及投稿作品上傳),網址苗栗縣夢花文學獎徵選網( https://www.sinyu.idv.tw/web/900049/),截止時間 111 年 4 月 30 下午 5:00。

1、簡章索取:請至苗栗縣政府網站 https://www.miaoli.gov.tw/;苗栗縣立 圖書館網站 https://lib.miaoli.gov.tw/下載,相關洽詢電話:037-350887 鄭欣怡小姐。

2、線上報名及參賽資格證明文件、參賽作品上傳:網址苗栗縣夢花文學獎徵選網 ( https://www.sinyu.idv.tw/web/900049/),第一次使用需先註冊,請參閱附件 1 操作方式,輸入並上傳相關資料後,點選完成並確認報名,再進行確定後,方完成報名,且系統會自動回信,請留意信件。

(1)參賽資格證明文件任一(含身分證、戶口名簿、學生證、工作證明或在學證明等,該文件需可檢核參賽者身分);文件檔名請設置「參賽組別-作者姓名」(例如:新詩-谷大神)。

(2)作品檔名請依規定設置

A.個人報名,作品檔名請設置「參賽組別-作品名稱-作者姓名」(例如:新詩-閱悅貓裏-谷大神)。

B.學校團體報名,作品檔名請設置「參賽組別-學校名稱-學校作品編號-作品名稱」(例如:青春夢花國中-苗栗國中-01-閱悅貓裏)。

C.作品上傳格式,採 Word 檔及 PDF 檔,二種格式皆須上傳。

(3)青春夢花-國中、高中職及小夢花兒童詩送件,各校最高送件總數以50 件為限。

(4)學校團體送件者,請於截止日前於報名系統點選列印報名表列印紙本並核章,再回報名系統點選證明文件上傳完成,最後點選完成並確認報名,再進行確定後,方完成報名。(參閱附件 1,說明三)

3、參選作品須以電腦「直式橫書」繕打,作品名稱(16 號字體),內容(14 號字體),版面配置→段落「行距」選「固定行高」,「行高」24 點呈現。

(1)新詩、散文、短篇小說、報導文學、母語文學-客家語、小夢花兒童詩、青春夢花以標楷體字型呈現。

(2)母語文學-閩南語:書寫文字全漢字、全羅馬、漢羅合用均可;拼音均應遵照教育部公告的「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之拼寫系統呈現;用字部分,請用教育部公布之「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

(3)母語文學-原住民族語:請使用 Times New Roman 字型。

4、作品中請勿出現作者姓名及其他個人資料,請確實檢核,未依上述規定完成線上報名、投稿作品上傳及點選完成並確認報名等事宜,視同參賽資料不齊全,恕不受理。

(二)苗栗縣文學集:

1、資深作家文集、兒童文學創作集、母語文學創作集、文學家作品集等 4 類

投稿者請備妥:

(1)徵選報名表(如附件2),連同資格證明文件影本(戶口名簿、服務證明等)。

(合著作者至多3 人,請分別填寫報名表,並以第一位為主要聯繫人)

(2)參選作品(文件格式:Word/A4 規格/直式橫書/標楷體字型/ 14 號字體列印;除「母語文學創作集-閩南語」書寫文字全漢字、全羅馬、漢羅合用均可/拼音均應遵照教育部公告的「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之拼寫系統呈現/用字部分,請用教育部公布之「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及「母語文學創作集-原住民語」請使用(Times New Roman 字型)書面 1 式 8 份。

(3)全文文字(含圖文、影音檔)之打字電子檔光碟片 1 份,以上資料如有不齊全者,恕不受理。

2、苗栗主題文學寫作計畫:

第一階段送審截止日 111 年 4 月 30 日(星期六)下午 5:00 止

(1)徵選報名表(如附件 2),連同資格證明文件影本(身份證、戶口名簿等)

(2)苗栗主題文學寫作計畫書(如附件 3)、作品目錄及部分試寫作品,(文件格式:Word/A4 規格/直式橫書/標楷體字型/ 14 號字體列印;除「母語文學創作集-閩南語」書寫文字全漢字、全羅馬、漢羅合用均可/拼音均應遵照教育部公告的「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之拼寫系統呈現/用字部分,請用教育部公布之「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及「母語文學創作集-原住民語」請使用(Times New Roman 字型)書面1 式 8 份

(3)全文文字(含圖文、影音檔)之打字電子檔光碟片 1 份,以上資料如有不齊全者,恕不受理。

包裝封面請加註「2022 年苗栗縣文學集-加註徵選項目」字樣,掛號郵寄至「(36045)苗栗市北苗里自治路 50 號苗栗縣立圖書館鄭欣怡小姐收」詳情請至苗栗縣政府網站 https://www.miaoli.gov.tw/或苗栗縣立圖書館網站 https://lib.miaoli.gov.tw/下載報名表,相關洽詢電話:037-350887 鄭欣怡 小姐。

七、收件時間及地點:

夢花文學獎徵選採線上報名及投稿作品上傳,網址苗栗縣夢花文學獎徵選網( https://www.sinyu.idv.tw/web/900049/),公告日起至 111 年 4 月 30 日(星期六)下午 5:00 截止。苗栗縣文學集徵選,公告日起至 111 年 4 月 30 日(星期六)(每日上午 8:00 至下午 5:00)止。(郵寄或親送苗栗縣立圖書館,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八、評選:

(一)資格審查:作品字行數及相關規定由承辦單位審核。

(二)作品審查: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之。評審委員會得於未超過獎金總額之情況下調整各類得獎名額。

九、得獎名單或入選名單公告:

預 計 111 年 6 月 下 旬 公 布 得 獎 名 單 於 下 列 網 站 : 苗 栗 縣 政 府 網 站 https://www.miaoli.gov.tw/;苗栗縣立圖書館網站 https://lib.miaoli.gov.tw/

十、注意事項:

(一)送件作品概不歸還,請參賽者自行保存底稿。

(二)徵文得獎作品交由主辦單位集結出版;出版時由得獎者校對並自負文責,其著作權屬創作者,版權歸主辦單位,授權主辦單位重製、公開播送(映)、網路傳輸等,主辦單位保有以任何形式推廣(如數位化、光碟、有聲出版、書報雜誌等)、保存、轉載和銷售之權利,不另支付酬勞、版稅。另配合政府出版品電子書徵集得永久授權、不限授權數及全書授權。

(三)參賽者須以真實姓名參加,惟得獎作品發表時得以筆名替代。每人至多參加兩類(夢花文學獎和苗栗縣文學集分別計列)詳簡章第三點,參賽者對評審委員會所做決議,不得有異議。

(四)參賽作品不得一稿兩投、抄襲他人創作或冒名頂替參賽,若經發現將取消資格,公布姓名,追回獎金及獎牌,並依法究辦。作品若已進行編印、出版,必須重新編製印刷等費用,由抄襲者全額負擔。

(五)基於提昇作品出版品質,獲選作品之字數、圖片或書名等,主辦單位及評審委員具有建議、增刪權。

(六)送件徵選者視為同意本簡章之規定,對評審委員會之決議不得有異議。

十一、經費來源:

苗栗縣政府編列預算。

十二、本徵選簡章經「2022 年苗栗縣第 25 屆夢花文學獎暨苗栗縣文學集籌備委員會」

討論,並經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十三、對本簡章內容及活動,主辦單位隨時保有一切解釋、補充說明、修改、暫停或取消全部或部分之權利。

十四、預定進度:

  • 收件日期:公告日起至 111 年 4 月 30 日止
  • 評審日期:111 年 5 至 6 月
  • 得獎(入選)公布:111 年 6 月下旬
  • 頒獎(發表)日期:夢花文學獎 111 年 11 月、苗栗縣文學集 112 年上半年辦理

十五、預期效益:

(一)增加文學創作人口,培養苗栗文學環境。

(二)引領縣籍旅居外地人士重視及支持家鄉文學。

(三)鼓勵文學寫作,提升學生語文創作能力,增進文學涵養。

(四)提昇本土文學創作,有助於心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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