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重大議題或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融入UbD教學實踐計畫徵件

2022年重大議題或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融入UbD教學實踐計畫徵件

最高獎金: 3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2-05-31

主辦單位: 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

主辦單位電話: 03-890-6648(陳淑貞小姐)

主辦單位Email:NDHUidocare@gmail.com

一、 目的:

為提昇我國中等教育外語領域師資之培育課程,及推動夥伴學校協作機制等事項,落實精進師資素質及特色發展計畫,期以創新構想促進教學場域理論與實務之革新驗證,特訂定本辦法。

2022年重大議題或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融入UbD教學實踐計畫徵件

二、 本計畫可由中等以上學校教師邀請師培教授,進入夥伴學校進行UbD教學實踐,亦可由師培教授邀請夥伴學校提供UbD教學實踐場域,但計畫申請人,必須為師培教授並處理計畫核銷相關業務。

三、 本辦法所稱的相關名詞定義如下:

(一) 「UbD教學實踐」:

旨在提供大學師資培育教授UbD教學理論,並進入中等學校或小中銜接教學現場,進行重大議題或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融入跨領域雙語或英語文讀寫實地教學,以促進跨領域雙語或英語文讀寫教學實務經驗,深入瞭解國內外重大議題或SDGs教學現況;並輔導中等教師及師資生增強跨領域雙語或英語文讀寫教材教法,建立本校與中等或小中銜接教學之師資培育夥伴關係。

(二) 「授課教授」:

即申請人,並為師資培育大學教授或專家學者,於本UbD教學實踐計畫中,擔任中等學校或小中銜接教學現場,重大議題或SDGs融入跨領域雙語或英語文讀寫教學授課者。

(三) 「協同教師」:

於本UbD教學實踐計畫中,協助授課教授協同重大議題或SDGs融入跨領域雙語或英語文讀寫課程規劃及教學,以兼顧理論與實務提升效果,協同教師可不必於授課教授至教學現場進行教學。

(四) 「夥伴學校」:

本UbD教學實踐計畫,授課及協同教授之實際授課場域(中等)。

(五) 「課程實踐教授團隊」:

由以上(二)、(三)及(四)組成,進行任務(一)而稱之。

四、 申請人資格:

大學師資培育課程之跨領域雙語或英語文讀寫教授,或專家學者。

五、 實施程序:

由具申請資格之大學師資培育課程教授,或專家學者,請於111年5月31日(星期二)前,依本中心規定檢附資料提出申請,徵件事宜依本中心最新公告為準,請至中心網頁或掃描二維條碼 https://reurl.cc/AKNROp查詢。

(一) 申請人請於提出申請時,須依教學現狀自覓夥伴學校,組成課程實踐教授團隊,並填寫國立東華大學師資培育之大學外語文領域教學研究中心(中等組)【附件一:重大議題或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融入UbD 教學實踐計畫實施補助申請表】、【附件二: 重大議題或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融入UbD教學實踐計畫教學計畫表】及【附件三:重大議題或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融入UbD教學實踐計畫授權書】

(二) 課程設計最少須4週或最多一學期,並涵蓋一個完整教學議題或SDGs 融入跨領域雙語或英語文讀寫主題單元,申請人至少要有一次親自授課的實踐課程。

(三) 通過案核定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新臺幣3萬元。

(四) 經審查後,本中心將於111年6月10日(星期五)前,在中心網頁最新公告內公佈入選名單,並依錄取順序個別以電子郵件通知審查結果,請各團隊務必填寫正確電子郵件信箱。

(五) 入選實踐教授團隊請於期限內回覆是否如期執行計畫,逾期未回覆,將由順位團隊遞補。

(六) 實踐教授團隊於課程實踐實施後,應於111年10月31日(星期一)前提出教學成果報告初稿,於111年12月31日(星期六)前完成結案,並提出成果報告及影音光碟,送至本中心評估其成效,以作為永續推動與改進之參考。

(七) 課程實踐教授團隊,須參加教育部舉辦之成果發表會,以促進教師教學專業發展,預計舉辦時間為111年10月至11月間,依本中心公告為準。

(八) 申請者一律須加填【附件三:重大議題或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融入UbD教學實踐計畫授權書】,授權本中心無償使用。若涉及引用他人著作內容、圖片、軟體、影音檔等部分,須依著作權法相關規定辦理。若有不當引用,一經檢舉查證屬實者,本中心將追回所發補助。

(九) 申請通過案須於課程實踐教學結束後,於111年12月31日(星期六)前完成結案,並繳交6至8頁成果報告(不含附件),成果報告內容,請見【附件四:重大議題或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融入UbD教學實踐計畫成果報告】。

六、 其他實施要項:

(一) 課程實踐實際教學計劃須最少4週且至多1學期;擔任中等學校或小中銜接教學1節(40或45分鐘)按1小時計算,申請人至少要有一次親自授課的實踐課程。

(二) 執行課程實踐之教授,應確實擔任教學工作,不得請他人代理課程。

(三) 執行課程實踐之教授,應配合夥伴學校和班級活動程序,不得任意更動或集中教學。

(四) 課程實踐教學期間,教授應遵守本中心與夥伴學校之各項規定。違反上述規定者經夥伴學校向本中心提出異議後,經審核通過,得終止本計畫教學。

七、 經費補助:

各項支出由申請人提出,並由本中新聘請專家學者依課程實踐複雜度及需求核定。每件通過案之經費補助原則依據本中心111年度「國立東華大學師資培育之大學外語文領域教學研究中心(中等組)計畫」辦理;各項費用支給標準依據「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辦理。核定補助金額最高新臺幣3萬元,補助項目如下:

(一) 鐘點費:課程實踐教授及協同教師之鐘點費(非本職授課時間時可請領)由本中心計畫項下經費支應。

(二) 諮詢費:課程實踐教授或協同教師邀請專家學者指導或諮詢等費用,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辦理。

(三) 膳費:課程實踐教授或協同教師邀請專家學者出席相關會議之膳食費,會議時間須為:12:00-13:00、17:30-18:30之間,以午、晚餐1人/80元為單位計。

(四) 交通住宿費:包含搭乘高鐵、汽車、火車及捷運等費用。搭乘高鐵者,應檢附票根或購票證明文件,住宿每日上限2,000元。

(五) 印刷費:課程實踐所需印製教材及成果報告相關費用。

(六) 雜支:凡前項費用未列之課程實踐所需費用屬之。

八、 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謹依有關法令規定及教育部補助師資培之大學精進素質計畫辦理。

九、 本辦法經本校師資培育之大學外語領域教學研究中心業務會議審議通過後生效,修正時亦同。

十、 凡符合徵件資格者,自即日起至111年5月31日(星期二)17:00止,逾期恕不受理,請以電子郵件將上述資料寄給本中心( NDHUidocare@gmail.com),並於信件主旨欄註明:【申請UbD課程實踐教學計畫】

主辦單位: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

承辦單位:國立東華大學 師資培育中心/英美語文學系 (外語領域中心,中等)

執行期間: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

聯絡人:陳淑貞小姐,連絡電話:03-890-6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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