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第六屆全國醫學工程創意競賽

2022第六屆全國醫學工程創意競賽

 總獎金: 179000

最高獎金: 30000

報名時間: 2022-05-30 ~ 2022-09-30

主辦單位: 臺北醫學大學醫學工程學院

主辦單位Email:sbme@tmu.edu.tw

前言

即將面臨人口結構超高齡化與醫療人力短缺的需求挑戰,運用資通訊科技,研發臨床與照護上輔具,打造醫學工程應用受到關注。本競賽源起於臺北醫學大學醫學工程學院主辦之「全國醫學工程創意競賽」。透過軟硬體兩方創新應用,打造醫學工程應用。順暢病患照護作業,提昇品質,降低醫療成本。

醫學工程是實現創意的夢幻舞臺,科幻電影中的血管小機器人、外骨骼架、虛擬替身等,都在醫療上慢慢實現以幫助病患恢復健康。結合醫學與工程是守護人類健康的強力盾牌,是未來科技的聚光所在。由臺北醫學大學醫學工程學院舉辦的全國醫學工程創意競賽,提供你築夢的舞臺,分享藍圖、展示夢想。不論是一時迸出的奇想,或是深藏已久的企劃,搜尋文獻、理出脈絡,讓夢想更具體、更合理。藉由這機會,將這個藍圖讓專家為你按讚。或許,這個創意將會美夢成真。

競賽簡介

今年和往年一樣,競賽期望注入更多元的創意新思維。有助於提升國內醫療器材產業開發,以及周邊專業領域,如復健工程、復健輔具設計、醫學影像、生醫光學與雷射、運動醫學工程。透過競賽推廣醫學工程,吸引更多產、學、研界人士投入該研發之領域。如果你靈魂深處對醫學工程燃燒著創新、創意的構想及目標的話,立馬動動你手指,報名參加「全國醫學工程創意競賽」,醫學工程需要你的創新創意注入!

評選辦法與項目

高中職組

初賽

  1. 評標:初賽作品說明書(附件一)。
  2. 完成報名與上傳相關文件後,兩個工作天內主辦單位將會email隊伍編號,檔案名稱請依編號命名。
  3. 參賽學生須於111年09月30日(週五)下午 5點前上傳完成作品檔(格式限定:.pdf)至指定信箱sbme@tmu.edu.tw。檔名為參賽隊伍序號。
  4. 每位參賽者限報名一隊,每隊參賽隊伍提交作品以1件為限。
  5. 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擔任評選委員,依評分項目給分。
  6. 預定每組挑選12件作品參加決賽,屆時將視參賽作品的品質增減名額。
  7. 入圍名單於111年10月07日(週五)公佈於競賽網頁,並以email通知。
  8. 學生團隊需檢附「授權同意書與無侵權切結書」,請自行下載檔案填寫並上傳文件掃瞄檔。
  9. 參賽隊伍若未依規定交件時程前繳交參賽資料及作品,將視同棄權並取消參賽資格。

初賽

決賽

  1. 評標:決賽作品說明書(附件三)。
  2. 競賽入圍隊伍須根據決賽作品說明書(附件三)製作簡報投影片,並配合競賽活動的規劃至決賽會場展示並搭配口頭報告解說理念,決賽當日詳細流程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並於本競賽網站公告。
  3. 決賽參賽隊伍須於111年10月17日(週一)下午 5點前上傳決賽現場簡報(格式限定: .ppt .pptx)至指定信箱sbme@tmu.edu.tw。檔名為【高中職組 001-001】,逾期者視同放棄資格。
  4. 預定於111年10月22日(週六)進行決賽,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擔任評選委員進行現場評審,評分項目比重詳如附件四。

決賽

大專組

初賽

  1. 評標:初賽作品說明書(附件一)。
  2. 完成報名與上傳相關文件後,兩個工作天內主辦單位將會email隊伍編號,檔案名稱請依編號命名。
  3. 參賽學生須於111年09月30日(週五)下午 5點前上傳完成作品檔(格式限定:.pdf)至指定信箱sbme@tmu.edu.tw。檔名為參賽隊伍序號。
  4. 每位參賽者限報名一隊,每隊參賽隊伍提交作品以1件為限。
  5. 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擔任評選委員,依評分項目給分。
  6. 預定每組挑選12件作品參加決賽,屆時將視參賽作品的品質增減名額。
  7. 入圍名單於111年10月07日(週五)公佈於競賽網頁,並以email通知。
  8. 學生團隊需檢附「授權同意書與無侵權切結書」,請自行下載檔案填寫並上傳文件掃瞄檔。
  9. 參賽隊伍若未依規定交件時程前繳交參賽資料及作品,將視同棄權並取消參賽資格。

初賽

決賽

  1. 評標:決賽作品說明書(附件三)。
  2. 競賽入圍隊伍須根據決賽作品說明書(附件三)製作簡報投影片,並配合競賽活動的規劃至決賽會場展示並搭配口頭報告解說理念,決賽當日詳細流程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並於本競賽網站公告。
  3. 決賽參賽隊伍須於111年10月17日(週一)下午 5點前上傳決賽現場簡報(格式限定: .ppt .pptx)至指定信箱sbme@tmu.edu.tw。檔名為【大專組 002-001】,逾期者視同放棄資格。
  4. 預定於111年10月22日(週六)進行決賽,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擔任評選委員進行現場評審,評分項目比重詳如附件四。

決賽

新創組

初賽

  1. 評標:商業計劃書(附件一)。
  2. 完成報名與上傳相關文件後,兩個工作天內主辦單位將會email隊伍編號,檔案名稱請依編號命名。
  3. 參賽學生須於111年09月30日(週五)下午 5點前上傳完成作品檔(格式限定:.pdf)至指定信箱sbme@tmu.edu.tw。檔名為參賽隊伍序號。
  4. 每位參賽者限報名一隊,每隊參賽隊伍提交作品以1件為限。
  5. 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擔任評選委員,依評分項目給分。
  6. 預定每組挑選12件作品參加決賽,屆時將視參賽作品的品質增減名額。
  7. 入圍名單於111年10月07日(週五)公佈於競賽網頁,並以email通知。
  8. 公司行號等營利性組織名義報名之團隊,需檢附「公司、組織競賽同意書」,請自行下載檔案填寫並上傳文件掃瞄檔。
  9. 參賽隊伍若未依規定交件時程前繳交參賽資料及作品,將視同棄權並取消參賽資格。

初賽

決賽

  1. 評標:商業計劃書。
  2. 競賽入圍隊伍須根據商業計劃書製作簡報投影片,並配合競賽活動的規劃至決賽會場展示並搭配口頭報告解說理念,決賽當日詳細流程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並於本競賽網站公告。
  3. 決賽參賽隊伍須於111年10月17日(週一)下午 5點前上傳決賽現場簡報(格式限定: .ppt .pptx)至指定信箱sbme@tmu.edu.tw。檔名為【新創組 003-001】,逾期者視同放棄資格。
  4. 預定於111年10月22日(週六)進行決賽,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擔任評選委員進行現場評審,評分項目比重詳如附件四。

決賽

競賽獎項

高中職組

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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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一隊

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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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一隊

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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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一隊

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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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三隊

大專組

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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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一隊

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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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一隊

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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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一隊

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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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三隊

博而美使命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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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一隊 (加碼獎項)

新創組

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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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一隊

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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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一隊

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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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一隊

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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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三隊

博而美使命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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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一隊 (加碼獎項)

注意事項

高中職組 & 大專組

  1. 參賽隊伍應尊重評選委員之決定,對評選結果不得異議。
  2. 參加競賽作品應繳之相關資料延遲交件者,取消參賽資格。
  3. 參加競賽之初賽作品及決賽簡報投影片,皆不可露出學校及參賽者個人資料,露出之作品將予以扣分處分。
  4. 每人限報名一隊,可跨校組隊。
  5. 參賽隊伍所產生之各項資料與成果等內容,如作品說明書、簡報投影片、成品等,其一切智慧財產權歸該參賽隊伍所有,但須無償授權給主辦單位及其所指定之第三人使用,授權使用範圍限於本競賽相關與賽後的推廣展示,不得另作為營利或其他範圍使用。
  6. 基於非營利、推廣之目的,參賽作品如獲獎,應授權主辦單位及其所指定之第三人得無償(包含但不限於重製、散布、發行、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傳輸)製作本競賽之獲獎作品集。
  7. 若參賽作品有參考先前作品或他人開發之軟硬體、服務等,或與他人開發之軟硬體、服務相似,應於作品中主動說明其差異性;若有使用他人原始碼或技術等,參賽隊伍應於參賽作品中主動說明並註明出處。
  8. 參賽作品不得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不得冒用、拷貝、仿冒、抄襲、數據造假,不得為已獲得其他資金補助或參加競賽並獲得補助之作品,不得為已商品化之產品或服務。違反「智慧財產權相關事項」第3項和第4項者不予評選,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他人檢舉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者,取消參賽資格及獲獎資格,獎金及獎狀如數繳回。若參賽作品涉及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9. 參賽作品內文應為自行發想,創意來源可為各管道(報章雜誌、科幻小說、電影…等),唯作品書內文不得有抄襲或由他人代勞之情事,如經人檢舉或告發且有具體事實者,取消參賽資格,如已獲獎,則撤銷獲得之獎項,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10. 參賽隊伍應同意提供個人資料予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將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於本競賽之特定目的的範圍內蒐集、處理與利用參賽隊伍的個人資料。參賽隊伍有權透過主辦單位聯絡信箱提出要求使用、更正、補充及刪除參賽組員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惟活動結束前提出刪除個人資料者,視同放棄參加本競賽。
  11. 凡參與本競賽之參賽隊伍,即視為同意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參賽作品內容與參賽組員個人肖像權,且同意參與主辦單位安排之宣傳規則,包含但不限於媒體專訪、廣編報導等。
  12. 參賽隊伍如違反本競賽辦法之相關規定,將取消其參賽資格,如已獲獎,則撤銷獲得之獎項,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13. 入圍決賽之隊伍需全程出席本賽事賽程,若無故缺席或放棄決賽,主辦單位有權立即取消參賽資格與得獎資格,並得以追回獎金及獎狀,已領取獎金及獎狀之參賽隊伍需全數繳回。
  14. 得獎隊伍獲得獎金應配合中華民國稅法繳交相關所得稅。
  15. 如有以上未盡事宜,視當時狀況共同商議之,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變更、活動解釋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若有相關異動將會公告於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16. 凡參加報名者,視為已閱讀並完全同意遵守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新創組

  1. 參賽隊伍應尊重評選委員之決定,對評選結果不得異議。
  2. 參加競賽作品應繳之相關資料延遲交件者,取消參賽資格。
  3. 參加競賽之商業計劃書,皆不可露出學校及參賽者個人資料,露出之作品將予以扣分處分。
  4. 競賽決賽為公開口頭報告,參賽團隊務必自行斟酌呈現之擁有專利或技術,機密性資料內容。
  5. 參賽作品可能因參與本競賽而喪失專利新穎性,影響其申請專利之權利,故請參賽隊伍特別注意,如欲為參賽作品申請專利,應於參賽前自行向智慧財產局提出申請。
  6. 每人限報名一隊,可跨校/單位組隊。
  7. 參賽隊伍所產生之各項資料與成果等內容,如商業計劃書、簡報投影片、成品等,其一切智慧財產權歸該參賽隊伍所有,但須無償授權給主辦單位及其所指定之第三人使用,授權使用範圍限於本競賽相關與賽後的推廣展示,不得另作為營利或其他範圍使用。
  8. 基於非營利、推廣之目的,參賽作品如獲獎,須授權主辦單位及其所指定之第三人得無償(包含但不限於重製、散布、發行、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傳輸)製作本競賽之獲獎作品集。
  9. 若參賽作品有參考先前作品或他人開發之軟硬體、服務等,或與他人開發之軟硬體、服務相似,應於作品中主動說明其差異性;若有使用他人原始碼或技術等,參賽隊伍應於參賽作品中主動說明並註明出處。
  10. 參賽作品不得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不得冒用、拷貝、仿冒、抄襲、數據造假,不得為已獲得其他資金補助或參加競賽並獲得補助之作品,不得為已商品化之產品或服務。違反「智慧財產權相關事項」第3項和第4項者不予評選,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他人檢舉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者,取消參賽資格及獲獎資格,相關獎項與獎金如數繳回。若參賽作品涉及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11. 參賽隊伍應同意提供個人資料予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將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於本競賽之特定目的的範圍內蒐集、處理與利用參賽隊伍的個人資料。參賽隊伍有權透過主辦單位聯絡信箱提出要求使用、更正、補充及刪除參賽組員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惟活動結束前提出刪除個人資料者,視同放棄參加本競賽。
  12. 凡參與本競賽之參賽隊伍,即視為同意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參賽作品內容與參賽組員個人肖像權,且同意參與主辦單位安排之宣傳規則,包含但不限於媒體專訪、廣編報導等。
  13. 參賽隊伍如違反本競賽辦法之相關規定,將取消其參賽資格,如已獲獎,則撤銷獲得之獎項,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14. 入圍決賽之隊伍需全程出席本賽事賽程,若無故缺席或放棄決賽,主辦單位有權立即取消參賽資格與得獎資格,並得以追回獎金及獎狀,已領取獎金及獎狀之參賽隊伍需全數繳回。
  15. 得獎隊伍獲得獎金應配合中華民國稅法繳交相關所得稅。
  16. 如有以上未盡事宜,視當時狀況共同商議之,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變更、活動解釋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若有相關異動將會公告於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17. 凡參加報名者,視為已閱讀並完全同意遵守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主辦單位

臺北醫學大學醫學工程學院

協辦單位

臺北醫學大學跨領域學院、臺北醫學大學創新創業教育中心、臺北醫學大學醫學資訊研究所、博而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部生科司工程醫學學門、臺北醫學大學生醫器材研究中心、臺北醫學大學復健工程暨輔具科技研究中心

指導單位

臺北醫學大學、教育部「精準健康產業跨領域人才培育計畫」、科技部

聯絡我們

11031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50號

學系秘書 高小姐

02-2736-1661 ext.7708

sbme@tm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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