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華梵大學「風起雲遊全國高中職插畫A4秀」徵件

2022華梵大學「風起雲遊全國高中職插畫A4秀」徵件

 總獎金: 108000

最高獎金: 10000

報名時間: 2022-01-01 ~ 2022-03-01

主辦單位: 華梵大學

主辦單位電話: 02-2663-2102

主辦單位Email:sophie@gm.hfu.edu.tw

一、 宗旨:

鼓勵青年學子利用各種媒材進行插畫創作,培育國內藝術創作人才,發揚原創之精神。

二、 主辦單位:

華梵大學

承辦單位:

美術與文創學系

協辦單位:

智慧生活設計學系、攝影與 VR 設計學系、智慧生活科技學系、佛教藝術學系

三、 辦理方式:

(一) 舉辦方式:採公開徵件方式辦理。

(二) 收件時間: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1 日。

(三) 線上展出:2022 年 4 月 30 日~2022 年 6 月 30 日(暫定)。

四、活動參加辦法:

(一) 報名資格:

1、 凡全國高中職在校生皆可報名參加。

2、 送交作品以公告日期前兩年內完成之作品,且未曾在國內任何公開競賽獲獎之作品。

3、 每人限送一件作品。

4、 參賽者有臨摹、抄襲他人作品、侵犯著作權,代為題字、冒名頂替或違反簡章規定等 情事者,除應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資格並追回已發給之獎金及獎狀。

(二) 參賽作品規範事項:參賽作品尺寸為 A4 大小,由參賽者自行選定創作媒材與表現形式。

(三) 競賽主題:向前看

(四) 報名方式:

1、 請將作品背面附上紙板或能支撐畫作材質的 A4 紙板,以利展出及評審時觀看。

2、 送件資料寄至:「22301 新北市石碇區華梵路 1 號,華梵大學美術與文創學系」收,信 封請加註「2022 華梵大學〈風起雲遊全國高中職插畫 A4 秀〉」,以郵戳為憑。

3、 隨函檢附:紙本送件表【含:個人資料及作品說明(附件一)、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

(附件二)、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附件三)】。

五、 評審:

由主辦單位聘請學者、藝術創作者、插畫專業人士擔任委員。

六、 獎勵辦法:

(一) 特 優:五名,獎金新臺幣 1 萬元整(含稅),獎狀乙紙、畫冊乙份。

(二) 優 選:五名,獎金新臺幣 5 仟元整(含稅),獎狀乙紙、畫冊乙份。

(三) 佳 作:十五名,獎金新臺幣 2 仟元整(含稅),獎狀乙紙、畫冊乙份。

(四) 入 選:依作品水準錄取若干,發給獎狀、畫冊乙份。(五)網路票選獎:一名,獎金新台幣三仟元整(含稅),獎狀乙紙。

(六) 各類別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扣稅,參賽作品如未臻至水準者,前列獎項得從缺。

(七) 佳作以上作品收藏於華梵大學並頒發收藏證書。

七、 作品退件方式:

參賽作品統一由主辦單位依照通訊資料退回,運費由主辦單位負擔。

八、 其他事項:

(一) 凡參賽者,視為同意並遵守本簡章各項規定,主辦單位對簡章有解釋及變更等權利;所有參賽表件視為本簡章之一部分。

(二) 主辦單位為教育、研究及推廣目的,對參賽作品有公開展示權、編輯權、重製權、散佈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演出權、公開上映權、公開播送權、公開傳輸權、電子書、登載網路、相關文宣出版品發行及販售等使用之權利,且不限地域、時間、媒體、型式、次數、內容與方法之使用,亦得依著作財產權之規定,授權作品圖檔供藝術相關研究者文(圖)稿撰述之引用,參賽者不得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與異議。

(三) 有關頒獎典禮日等相關注意事項,主辦單位將另行通知各類別得獎者。

(四) 有下列情形者,經查屬實,取消其參賽資格;已獲獎者,取消其獲獎資格,追繳所獲獎金、獎狀等,並賠償相關費用:

1、 抄襲、冒名頂替他人作品。

2、 作品所有權非屬參賽者本人者。

3、 違反他人著作權、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法律相關規定者。

4、 該作品曾於其他國內公開競賽獲獎(不含入選者)。

5、 不願接受主辦單位展出或放棄得獎獎項者。

6、 違反本簡章規定,經委員會認定情節重大者。

7、 參賽作品中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者,應自行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之授權或 同意,如遇爭議,由參賽者負責。

(五) 個資法及肖像權聲明,當進行本報名活動時,表示同意以下內容:

1、 華梵大學(以下簡稱主辦單位)取得參賽者個人資料,目的在於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 關法令之規定下,依主辦單位隱私權保護政策,蒐集、處理及利用參賽者個人資料, 進行主辦單位規劃之「華梵大學風起雲遊全國高中職插畫彩墨 A4 秀」徵件計畫相關工 作、相關展覽及活動。

2、 進行報名活動時,將請參賽者提供報名所需之必要個人資料: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 編碼、出生年月日、聯絡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電話號碼、e-mail 或居住地址)或其他得 以直接或間接識別個人之資料;且將用於主辦單位報名之身份確認、聯繫、通知及相 關公告之用。

3、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主辦單位保有參賽者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1) 請求查詢或閱覽。

(2) 請求製給複製本。

(3) 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參賽者應為適當之釋明。 (4)請求停止收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惟依法主辦單位會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 得不依參賽者請求為之。

4、 但因以下三點,主辦單位得拒絕之。:

(1) 妨害國家安全、外交及軍事機密、整體經濟利益或其他國家重大利益。

(2) 妨礙公務機管及主辦單位執行法定職務或業務所必須。

(3) 妨害主辦單位或第三人之重大利益。

5、 若所提供之個人資料,經檢舉或主辦單位發現不足以確認參賽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 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主辦單位有權暫時停止提供服務。

6、 瞭解此一同意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具有書面同意主辦單位蒐集、 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之效果。

7、 活動中將進行現場攝影,參與本活動即同意授權主、承辦單位進行活動攝影,且同意 主、承辦單位將相關影像用於主、承辦單位網站、社群媒體、出版品製作、研究發表 等非營利之教育推廣用途,且同意主、承辦單位擁有相關公開宣傳、傳輸前述影像等 權利。

(六) 簡章及送件表請至華梵大學首頁-最新消息公告( https://www.hfu.edu.tw/)及美術與文創學系官方網站首頁( http://fa.hfu.edu.tw/app/news.php?Sn=821)下載。

(七) 聯絡方式:比賽相關問題請洽美術系根彥然先生,連絡電話:02-2663-2102 分機 4801。

(八)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修正補充之,並隨時公告於活動網站及華梵大學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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