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洄瀾美展

2023洄瀾美展

 總獎金: 1280000

最高獎金: 500000

報名時間: 2023-07-18 ~ 2023-08-20

主辦單位: 花蓮縣政府

主辦單位電話: 0905-314-002

主辦單位Email:hualienartexhibition@gmail.com

一、 宗旨

為鼓勵藝術創作,探索藝術內涵及表現,回應時代精神,特此設立洄瀾美展。

二、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 花蓮縣政府

(二) 承辦單位:花蓮縣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

2023洄瀾美展

2023洄瀾美展

三、 參賽資格

(一) 不限族群、國籍,歡迎海內外之個人或創作團隊參加競賽。

(二) 可以個人或團體報名;惟個人創作者不得同時加入創作團隊報名。

(三) 團體除詳列團隊名單,須推派代表人一名,由代表人統籌參賽事宜,若獲獎金由代表人領取,並責付其扣稅事宜。

(四) 資格若有疑義者,由本局認定之。

四、 徵件作品

(一) 作品內容:

參賽者可就個人之花蓮經驗反映於創作,期待作品具有花蓮在地意涵,作品主題及尺寸不限,惟入選展出之作品須配合實際展場環境及策展人規劃進行展出。

(二) 作品分類,共分為以下4類組:

類-組 說明
1.當代藝術創作類 作品不限媒材,得為任何可呈現藝術概念形態之創作。
2.經典媒材創作類 (1) 東方媒材平面組 水墨、膠彩、書法、篆刻或同類型複合媒材等平面創作。
(2) 西方媒材平面組 油畫、壓克力、水彩、粉彩、素描、版畫、攝影、電腦繪圖或同類型複合媒材等平面創作。
(3)立體造型組 雕塑、陶藝、織品、工藝、裝置或同類型複合媒材等立體創作。

(三) 類組報名規定:

1. 每人/團於各類(「當代藝術創作」及「經典媒材創作」)限報1件作品,即1人/團至多報2件作品,其不得為同件作品。

2. 若對於作品型態有所疑義,由作者自行評定報名類組。

(四) 參賽作品應為原創與新創作品。具下列情形之作品不得參賽,若於獲獎後發現者將取消獎項及獎金,違反相關法令規定須自負法律責任:

1. 曾在國內外公開競賽中獲得獎項。

2. 抄襲他人之作品。

3. 侵犯他人著作權。

五、 報名方式

(一) 公開徵件,線上報名,報名請至本局2023洄瀾美展徵件報名系統 https://www.hccc.gov.tw/hualienart/)。

(二) 報名期限:112年7月18日(二)至8月20日(日)下午5時止。

六、 線上報名登錄資料

(一) 個人資料:

最高學歷、展歷、獲獎紀錄等。

(二) 參賽作品說明:

1. 文字說明:包含名稱、媒材、尺寸、創作年代、1000字內之創作理念。

2. 靜態圖檔:

限上傳4張圖片,全景1張、局部3張,每張不超過10MB,檔案格式為JPG。

3. 動態作品:

「當代藝術創作類」及「經典媒材創作類-立體造型組」適用。動態作品可以影音呈現,影音作品請上傳Vimeo / YouTube 等影音平台,將連結登錄至報名網站,並請先行測試,審查委員將透過影音平台閱覽。為利審查作業流暢,每件作品審查委員閱覽時間以5分鐘為原則,故影音檔案之總長請自行酌予調整。

(三) 過去作品說明:

1. 作品數量至多3件。

2. 文字說明:包含名稱、媒材、尺寸、創作年代、150字內之創作理念。

3. 靜態圖檔:

限上傳3張圖片,全景1張、局部2張,每張不超過10MB,檔案格式為JPG。

4. 動態作品:(同上參賽作品)

七、 評審作業

(一) 當代藝術創作類(3階段)

1. 初審

參賽者報名後由審查委員會進行書面審查,擇優12名進入複審,並於本局官網公布複審入選名單,未獲選者,不另行通知。

2. 複審

於複審入選書面通知時,本局提供展出場地尺寸予參賽者撰寫「作品展出計畫書」。由本局擇期舉行複審會議,入選者向審查委員進行簡報,說明創作理念、展出規劃(包含作品設置方式、空間需求、用電需求等)等。經複審擇優6名進入決審,備取2名。

3. 決審(入選決審者即為參展藝術家)

進入決審者須依據「作品展出計畫書」於本局指定時間內完成布展,以實際展出作品,由審查委員進行決審。經決審選出首獎-洄瀾獎1名、優選獎5名。

(二) 經典媒材創作類(2階段)

1. 初審

參賽者提送報名資料,經書面審查擇優進入複審,各組名額如下:

(1) 東方媒材平面組:正取6名,備取2名。

(2) 西方媒材平面組:正取6名,備取2名。

(3) 立體造型組:正取6名,備取2名。

2. 決審(入選決審者即為參展藝術家)

各組入選決審者須在期限內於展場完成佈展,以布展完成作品供評審委員進行現場評審,經決審選出各組獎項如下:

(1) 東方媒材平面組:金、銀、銅獎各1名,佳作3名。

(2) 西方媒材平面組:金、銀、銅獎各1名,佳作3名。

(3) 立體造型組:金、銀、銅獎各1名,佳作3名。

(三) 各階段審查,若參賽作品未達評審委員會之標準者,得予不足額錄取或從缺。

八、 獎勵

各類組獎勵如下:

(一) 當代藝術創作類:

1. 洄瀾獎1名:獎金50萬元、獎座1座及獎狀1紙。

獲「洄瀾獎」者,作品由本局典藏,作品所有權歸本局所有,著作財產權永久非專屬授權予本局。

2. 優選獎5名:獎金9萬元、獎狀1紙。

(二) 經典媒材創作類-東方媒材平面組:

1. 金獎1名:獎金6萬元、獎狀1紙。

2. 銀獎1名:獎金3萬元、獎狀1紙。

3. 銅獎1名:獎金2萬元、獎狀1紙。

4. 佳作3名:獎狀1紙。

(三) 經典媒材創作類-西方媒材平面組:

1. 金獎1名:獎金6萬元、獎狀1紙。

2. 銀獎1名:獎金3萬元、獎狀1紙。

3. 銅獎1名:獎金2萬元、獎狀1紙。

4. 佳作3名:獎狀1紙。

(四) 經典媒材創作類-立體造型組:

1. 金獎1名:獎金6萬元、獎狀1紙。

2. 銀獎1名:獎金3萬元、獎狀1紙。

3. 銅獎1名:獎金2萬元、獎狀1紙。

4. 佳作3名:獎狀1紙。

九、 展覽事務

(一) 展覽地點為花蓮縣美術館1樓(暫定)

(二) 入選決審者須於指定時間內完成佈、卸展。

(三) 展場空間規劃由主辦單位委託之策展人統籌辦理。

(四) 展場公共空間及基本設施由主辦單位負責。

(五) 入選決審之作品由各參賽者負責運送、布卸展等作業,布展包含作品完成及展出所需設備之設置完成;作品製作、運送、布卸展之費用由參賽者負擔。

(六) 布展方式不得破壞展場硬體結構,並遵守展場相關規定。

(七) 展出作品由主辦單位辦理藝術品綜合保險,保險期間為策展訂定之佈展日起至卸展完成日止,有關出險責任,依保單所載條款為準。

(八) 卸展及退件作業

1. 展出作品於展覽將近結束時,由主辦單位通知參賽者依指定時間及地點,自行或委託代理人卸展並辦理退件手續,國外或大陸地區創作者亦同。海外退運的運輸費、關稅、保險等費用及相關聯繫作業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2. 入選展出者逾期未辦理退件,主辦單位不再另行通知並逕行處置,且不負保管及損壞遺失之責,參賽者不得異議。

(九) 所有參展作品於展出期間不得提借。

十、 活動期程

工作項目 日期 備註
1. 初審徵件收件 7月18日至8月20日下午5時止 線上報名
2. 初審結果公布 9月 複審入選名單公布於本局網站
3. 複審面試 9月底 複審進行簡報問答
4. 複審結果公布 10月 決審入選名單公布於本局網站
5. 決審展覽佈展 11月 決審入選者須於期程於展場完成佈展
6. 決審評審 11月
7. 決審結果公布 12月
8. 展覽 12月
9. 卸展時間 113年1月

十一、 其他注意事項

(一) 參賽者於完成報名後,即視為同意遵循本簡章各項規定。

(二) 展覽作品著作財產權授權主辦單位,不受時間、地域、次數及方式之限制,如研究、攝影、宣傳、上網、展覽、電子書發行、出版及出版品販售、刊登書報雜誌…等,無償使用其著作內容於各項非營利之研究、展示及推廣教育,不另支付酬勞、版稅。作者並同意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三) 如有未盡事宜,本簡章得由主辦單位修訂公布之。

十二、 簡章索取及洽詢方式

(一) 徵件簡章請至洄瀾美展網站( https://www.hccc.gov.tw/hualienart/

(二) 洽詢方式:請洽洄瀾美展執行小組

(三) 徵件專線:0905-314002 服務時間:周一至周五8:00-12:00 13:30-17:30

(四) Email: hualienartexhibition@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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