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船說.光譜邊界」月津港燈節.公18-2展區作品提案徵選

2023「船說.光譜邊界」月津港燈節.公18-2展區作品提案徵選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2-08-31

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

主辦單位電話: 0936-560-565(李小姐)、06-632-0501(陳小姐)、06-632-1350

主辦單位Email:yuejinartmuseum@gmail.com

臺南鹽水月津港燈節以親水河域,水上藝術展場為特色,辦理十餘年,累計近二百五 十名藝術工作者到此共襄盛舉;自 2016 年起,以「公 18-2 燈區」為場域,針對全 國各大專校院藝術、設計相關科系公開徵選作品;2021 年起,更新增受理非學生之 藝文領域新銳創作者投件報名,並於水域內增設船屋水上展覽空間,同步徵件,提升 水域展演的多樣性,持續挖掘、提供更多機會,讓新一代優秀的創作者被看見。

2023「船說.光譜邊界」月津港燈節.公18-2展區作品提案徵選

壹、 目的

在月之美術館以推動「藝文產業、地方發展、移居及永續經營」的願景下, 以地方做為支持與培力新秀的場域,蓄積新一代的藝術能量,並提供實 驗、實踐的展演的舞台,也藉由年輕人進入鹽水,挖掘並擾動地方,使地方注入新的發展動能,彼此間相輔相成,進而達到共好的目標與遠景。

貳、 活動期間:

預計展期為 2023 年 1 月 20 日至 2 月 28 日,共 40 日,每日啟燈及船屋 開放時間為 17:30 至 23:00 ( 依實際辦理日期為準 )。

參、 徵選理

2023 徵選主題 : 船說 — 光譜邊界

你覺得光是什麼樣子?
聞起來是什麼氣味?
摸起來是什麼觸感?
嚐起來是什麼口感?
光會說話嗎 ? 而我們又該如何聆聽 ?

對於未知的探索總從腳下的土地出發,在經歷河川與海洋之間無數次的移動,只為了抵達未知的那一端,人們探索未知的追求,透過移動的航線相互交錯的軌跡,彷彿乘載著各式各樣的航行日誌與冒險傳說,移動的過程在想像與真實之間遊走; 從過去到未來,臺南鹽水的月津港儼然成為一道道光與影交織匯聚的港灣,如同光被折射所分散出的一段可見的光,包含著無法被人類大腦所閱讀的影,藉由人類無限的想像力,從宗教到科學,創造力讓光從各種不同的自然元素到原子運動,從自體發射到粒子震盪,從笛卡爾的無限旋轉到牛頓的以太粒子,透過各種科學家、哲學家的假想與對於光的本質的追求,人類對光的了解與探索引領著文明社會的前進,直到二十一世紀後的今日人類依然對於光的追求依然熱衷,對光的本質依然充滿好奇,就像那股面對未知的探索及自我的追尋的意念與動力,驅使人們思考、嘗試不同的行動、出發及持續實踐與創造。

於是我們在光裡探尋邊界,在可見與不可見之中,發現更多光的樣貌與可能性,就讓月津港的河流帶著你所創造的光,乘載著你想傳遞的意念向前,往下一個未知的未來繼續流動。

徵選上,前段水域以水上作品為主,陸上作品為輔、後段以船屋空間為主;在本次徵選主題之下,將作品想傳達的概念,結合現地環湖自然景觀、生態環境,設置具文化創意元素的藝術作品,營造白天及夜間光影的美感氛圍與遊歷燈區之藝術體驗。

肆、 徵選類別:

一、 水域作品。

二、 水上船屋展演作品。

備註 : 各類別限提一案;作品形式不限立體造型、裝置、平面、錄像、 表演藝術等。

伍、 設置說明:

一、 設置基地範圍 :

原則上以本市鹽水區信義路橋月津港公 18-2 埤塘至水秀橋為本次整 體設置範圍;惟主辦單位得視整體燈節規劃及徵件狀況調整。

(一) 水域作品 :

月津港公 18-2 前段(信義路橋埤塘至拱橋)水域或兩側陸地。

(二) 水上船屋展演作品 :

月津港公 18-2 後段(拱橋至水秀橋)水域之水上船屋。

二、 建議設置地點說明 :

(一) 水域作品 :

為呈現燈節水域特色,此段徵選之作品,將以水面作品為優先。

(1) 月津港公 18-2 前段(信義路橋埤塘至拱橋)水域上。

(須加強作品浮力、固定與考量風阻問題)

(2) 月津港公 18-2 前段(信義路橋埤塘至拱橋)之堤岸、邊坡、 步道、林木及拱橋等。

(結合現地環境,可考量街道家具、林木群聚意象)

(3) 不含周邊私有土地範圍。(請參考附件八)

(二) 水上船屋展演作品 :

月津港公 18-2 後段(拱橋至水秀橋)水域之水上船屋空間內、船 屋外觀。

三、 計畫執行條件及限制說明 :

(一) 水域作品 :

(1) 基地環湖步道較為狹小,提案時須考量部分位置大型吊車與 吊掛作業不易之限制條件。

(2) 現場施作腹地空間有限,建議先於學校或工作室完成作品組 件,至現場再行組裝。

(3) 主辦單位有權針對入選作品調整適當展出位置,範圍可不侷 限於公 18-2 基地範圍。

(二) 水上船屋展演作品 :

(1) 一組提案者搭配一艘船屋,空間內及船屋外觀皆為創作及作 品布置範圍,空間內約可容納 3-4 人進入參觀。

(2) 主辦單位有權針對入選作品調整適當展出位置,範圍可不侷 限於公 18-2 基地範圍。

四、 其他 :

提案單位對設置基地狀況有任何疑問,可電話聯繫主辦單位進行詳細 說明,建議初次提案之創作團隊,宜先實際到設置現場 進行場地勘 查,並可聯繫主辦單位約定日期時間陪同說明,或於月之美術館官方 臉書關注徵件推廣說明相關資訊。。

陸、 報名資格:

年齡、國籍、性別不限,但以年滿 18 歲、35 歲(含 35 歲)以下為優先。

柒、 提案要求:

一、水域作品 :

(一) 作品原則上需為原創,題材須符合徵選理念說明,依設計概念、 創作樣式及組件數自行創作,建議結合創新材質或融入在地特色 素材或其他環保科技材質,並須使用節能燈具,勿使用蠟燭、電 池與避免使用鹵素燈。

(二) 建議結合設置地點特性採漂浮、平面放置或懸掛方式展出,電源 供應採臨時電及統整式開關箱控制(交流電 220 伏特-由主辦 單位統籌執行供電,作品應提供總耗電量瓦數,並預留作品向外 延伸之電源線至提岸邊),若作品用電非 220 伏特,需自行處理 變壓。

(三) 配合開闊式活動場域特性,避免作品量體於活動場地無法突顯, 水面作品規格建議至少為長度約 3.5 公尺、寬度約 3 公尺、高 度約 2 公尺以上;跨步道作品建議寬 2.5-3 公尺、長 6 公尺 以上;林木懸吊式作品佈置建議長度至少 50 公尺以上,可依實 際設計規劃進行尺寸比例斟酌,並參考附件設置說明內各基地狀 況說明,作品可使用單件或多件組合延伸。

(四) 作品設計應規劃從作品自體發光為主,避免外部打光,以免造成 對其他作品造成干擾。並應考量安全性(結構安全、電線整編、 漏電絕緣…等)、穩固性、防水及亮度。

(五) 水面作品固定建議使用金屬鋼索,若採用其他類型的繩索,色澤 須使用暗色系(如黑色或暗褐色),避免使用亮色系(如白色或紅色)。

(六) 本案為戶外之創作,材質應配合基地氣候、考量堅固耐用、不易 破損、可長久設置等因素、並考慮風吹日曬雨淋等氣候影響及管 理維護的方式。

(七) 其他注意事項:

(1) 安全性考量,超大型主題燈結構荷重必要時應由結構技師簽 證,電路設計複雜者,應請專業電工協助,以維用電安全。 (2) 構造形式及固定方式應考量場地現況,必要時需自行打樁以 加強作品穩固。

(3) 避免影響基地現有設施結構、外觀。施工過程如有破壞,應 無條件儘速修復,該費用應包含於設置計畫費用內,不另支 付。

(4) 應配合活動場地原有設備管線系統。

二、水上船屋展演作品 :

(一) 作品原則上需為原創,題材須符合徵選理念說明。

(二) 船屋空間內、外皆可自由運用及佈置或改造,作品平面放置或懸 掛、投影等形式皆可。

(三) 空間內、外有基本照明,可更改但須使用節能燈具,勿使用蠟燭、 電池與避免使用鹵素燈。

(四) 電源供應採臨時電及統整式開關箱控制(交流電 220 伏特-由 主辦單位統籌執行供電,作品應提供總耗電量瓦數,並預留作品 向外延伸之電源線至提岸邊),另空間內提供插座(交流電 220 伏 特,若作品用電非 220 伏特,需自行處理變壓,有特殊需求須 提前與主辦方協調)。 ※插座規格請詳見附件八。

(五) 設置場域仍為戶外裝置場域,作品佈展、空間改造等,應考量安全性(結構安全、電線整編、漏電絕緣…等)、穩固性、防水及 亮度。

(六) 其他注意事項:

(1) 雖設置於船屋空間內,但作品仍需考慮風吹日曬雨淋等氣候 影響及管理維護的方式。

(2) 應配合活動場地原有設備管線系統。

捌、 提案計畫書:

一、 初審僅受理線上投件,須將計畫書電子檔一式、報名表(附件一)及相關報名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提案與報名資料上傳表單」 ( https://forms.gle/fSsbYxFPNWooM96v8) 並填寫相關表單資訊,表單會自動傳送回條,確認是否上傳與報名成功。

二、 繳交內容 (下述資料請合成一份 PDF 電子檔,並以一份檔案上傳,大小限制於 10MB 內):

(一) 計畫書電子檔一式。(若有錄像、音檔等附帶檔案,則另外將檔案上傳至可供點閱的平台上,如 YouTube 等,並貼連結,回覆於表單內欄位,長度限 1 分鐘。)

(二) 報名表(附件一)。

(三) 為讓提案作品設計執行更具體可行,每件提案作品均須有一名以 上指導業師或指導老師,報名時須同時繳交指導老師或指導業師 聲明書(附表二或三)或若無指導老師、指導業師,則須以個人或 團隊實際相關執行經歷檢附。

(四) 作品如係共同創作,需推舉 1 名授權代表人(作品入選後以授權 代表人跟機關進行議價簽約),惟需填寫授權代表同意書(附表 四)。 ※此表個人或團隊為單位報名皆須檢附。

(五) 授權代表人身分證正反影印本一式。 ※個人或團隊為單位報名 皆須檢附。

三、 計劃書內容以十頁為限(不含封面及目錄)。

四、 計畫書應包含下列內容: 計畫書一律以中文直式橫書方式填寫,以 A4 尺寸為原則,封面需 標示提案團隊名稱、聯絡電話、E-mail 及聯絡地址,內加目錄與頁 碼。

(一) 水域作品 :

(1) 藝術主題及創意表現 :

1. 創作主題構想及理念及建議設置地點。

2. 以能充份表示創作方案構想為原則之設計圖說 ( 如配置 圖、平面圖、各向立面圖、剖面圖、作品材質、作品尺 寸、施工計畫、 總耗電量瓦數預估等);若有錄像、音 檔等附帶檔案,則另外將檔案上傳至可供點閱的平台上,如 YouTube 等,並貼連結,回覆於表單內欄位,長 度限 1 分鐘。

3. 夜間照明計畫與景觀配合計畫。

4. 說明牌文字 100~150 字左右。(含中文設計理念說明, 入選通過後另提供英文說明)。

(2) 民眾參與及互動規劃(無則免提)。

(3) 經費預算(參考格式如附表七,含作品之設計、製作、人事、 材料、工具、作品運送、設置、安全維護、食宿、保險稅金 等)。

(5) 執行進度(參考格式如附表六)。

(6) 管理維護計畫。

(7) 提案創作者或團體簡歷:含學經歷及歷年相關作品簡介。

(二) 水上船屋展演作品 :

(1) 藝術主題及創意表現 :

1. 提案展出之作品類型;創作、佈展、改造之主題構想及 理念及建議設置地點、展覽觀賞計畫等。

2. 以能充份表示創作方案構想為原則之設計圖說或示意 圖、影像等。若有錄像、音檔等附帶檔案,則另外將檔 案上傳至可供點閱的平台上,如 YouTube 等,並貼連 結,回覆於表單內欄位,長度限 1 分鐘。

※備註 :

另考量船屋空間展期間,無論創作者是否在現場,皆會 照常開放,因此若最後呈現方式有包含現場演出,也同 樣必須處理空間的布置,讓觀者在創作者不在現場時, 也還能夠透過布置了解其演出作品的資訊或概念等。

3. 夜間照明計畫與景觀配合計畫。

4. 說明牌文字 100~150 字左右。 (含中文設計理念說明, 入選通過後另提供英文說明)。

(2) 民眾參與及互動規劃(無則免提)。

(3) 經費預算(參考格式如附表七,含作品之設計、製作、人事、 材料、工具、作品運送、設置、安全維護、食宿、保險稅金 等)。

(5) 執行進度(參考格式如附表六)。

(6) 管理維護計畫。

(7) 提案創作者或團體簡歷:含學經歷及歷年相關作品簡介。 五、送件方式:

(一) 收件期限:2022 年 8 月 31 日(星期三)下午 17 時 30 分截 止收件,逾時恕不受理(截止時間過後表單將自動關閉 )。

(二) 聯絡窗口:

(1) 月之美術館專案 李小姐 0936560565。

(2)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承辦 陳小姐

(06)632-0501、632-1350。

(3) E-mail: yuejinartmuseum@gmail.com

六、 其他作業流程配合事項:

(一) 為確保入選作品能於順利製作、作品完成驗收設置及展期保固 與如期完成卸展,確定入選者均須於評審結果公布後回覆入選 作品切結書(附表五),未回覆者視同放棄。

(二) 所提創作方案設計圖說及計畫內容主辦單位有修改建議權,入 選提案者(單位)應配合修正。

(三) 作品位置討論現勘:為確定作品設置位置,主辦單位規畫於 11 月辦理現勘,創作團隊應派代表出席討論並確認作品施作位置。 (四) 作品進場:原則上於完成設置期限前 2 周即可進場,創作團隊 須配合主辦單位進行各項進場狀況調整與規劃。

(五) 入選作品須於展期開始前一周(預計 2023 年 1 月 15 日) 完 成佈展。

(六) 展期間作品若有損壞或遇天候狀況受損,須配合主辦單位要求 盡快修復。

玖、 徵選辦法:

將由主辦單位召開審查會議進行提案審查,擇優錄取。

壹拾、 設置經費:

一、 水域作品 :

(一) 本提案經費以新台幣為準,原則上作品提案經費上限以 20 萬元為主,若作品提案經費預算超過委辦經費額度上限者,提案者(單位)應註明可自行負擔超出之經費。如不符規定一律視為棄權,唯主辦單位得視個別提案作品可發展性與創意性,進行件數

或量體的調整建議 (其實際核定金額依評選結果及議價程序為主,最多不超過±50%)。

(二) 每件提案總預算包括從設計規劃、作品製作、完成設置、活動保 固、所需食宿、保險稅金以及拆卸清運等所有相關全部費用, 另無其他給付。

二、 水上船屋展演作品 :

(一) 本提案經費以新台幣為準,原則上作品提案經費上限以 5 萬元為主,若作品提案經費預算超過委辦經費額度上限者,提案者(單位)應註明可自行負擔超出之經費。如不符規定一律視為棄權,唯主辦單位得視個別提案作品可發展性與創意性,進行件數或量體的調整建議 (其實際核定金額依評選結果及議價程序為主,最多不超過±50%)。

(二) 每件提案總預算包括從佈置、改造設計規劃及製作、完成設置、 活動保固、所需食宿、保險稅金以及拆卸清運等所有相關全部 費用,另無其他給付。

壹拾壹、 辦理時程

收件截止

  • 2022 年 08 月 31 日,星期三,下午 17 時 30 分,計畫收件截止,逾時恕不受理。

初審

  • 09 月初,主辦單位召開審查會議進行初審提案審查。 09 月中,公告初審結果,入複選者將依據評審建議進 行提案修正,同時間主辦方另通知安排現場報告。
  • 09 月底,進行提案修正計畫書收件。

複審

  • 10 月初,複審現場報告。
  • 10 月中,公告複審結果,最終入選者將另通知安排簽 約、現勘等後續流程。

壹拾貳、 入選作品展出完畢之撤展程序及典藏事宜:

一、 展後需由提案者(單位)自行拆卸撤除。

二、 撤展日期:「月之美術館 — 2023 月津港燈節」活動結束後 1 週內。

三、 作品應於期限內撤展,逾時未撤除者視同放棄,後續相關處理作品所 產生之費用及罰鍰(廢棄物),須由提案者(單位)自行負擔,並不 得提出異議。

三、 作品典藏 : 僅「水域作品」若主辦方欲作為保留,提案者應配合,並於後續由主辦方與創作者協商典藏相關事宜。

壹拾參、 其他注意事項:

一、 提案者(單位)應依主辦單位所通知日期完成相關程序,若無故不依 時限辦理者,則以棄權論。

二、 入選提案者(單位)所提成果報告之著作所有權屬主辦單位所有。

三、 入選提案者(單位)所提計畫書相關內容,若有以下情形之一,經檢 舉查證屬實者,得由主辦單位(文化局)決議,撤銷資格及終止一切 委託關係,對已領取之委辦款項,則予以追回。

(一) 抄襲或臨摹他人者。

(二) 侵害他人著作權或著作權不明者。

(三) 安全條件堪慮者。

(四) 不符合本簡章之規定者。

四、 主辦單位對於入選作品送件內容之相關資料,擁有非營利性研究、攝 影、宣傳、印刷、圖片刊登、公開展覽及播送之權利。

五、 本簡章如有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另行以網站公告通知之。 六、凡參與本案之提案者(單位),視同同意本簡章之各項內容事項。

七、 主辦單位有權依實際執行情形或突發狀況,調整展示方式,入選單位 應配合。

壹拾肆、 附件:

一、公開徵選報名表(附表一)。

二、指導老師聲明書(附表二)。

三、指導業師聲明書(附表三)。

四、授權代表同意書(附表四)。

五、入選作品切結書(附表五)。

六、 執行進度表(附表六)。

七、 預算表及經費明細表(附表七)。

八、 設置基地說明,包含月津港公 18-2 水域現地狀況、船屋空間示意圖與公 18-2 前段(信義路橋埤塘至拱橋)水域或兩側陸地之歷年範例(附 表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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