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理事長盃全國壘球錦標賽

2023理事長盃全國壘球錦標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3-02-15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壘球協會新竹縣政府

主辦單位電話: 02-2778-3616

主辦單位Email:ctasa902@gmail.comctasa.taiwan@msa.hinet.net

壹、 宗旨

為積極推展壘球運動,蓬勃校園運動風氣,賡續基層壘球人才,促進台灣壘球運動發展,並作為本會 112 年培育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計畫汰換遴選依據、2023U18 男子壘球亞洲盃汰換遴選依據、2023U15 女子壘球亞洲盃選拔賽參賽資格依據、2023U18 女子壘球亞洲盃選拔賽參賽資格依據。

貳、組織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台中市政府運動局

二、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壘球協會新竹縣政府

三、協辦單位:孔文吉立法委員辦公室、新竹縣體育會壘球委員會、臺中市體育總會壘球委員會、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臺中市東山高級中學、新竹縣員東國民中學

參、 競賽日期及比賽地點

一、 日期、地點:

  • 公開男子組 3/4~3/5:台中金龍棒球場、台中太原壘球場
  • 一般男子組 3/4~3/5:新竹竹東河濱公園壘球場
  • U18 男子組 3/4~3/5:台中萬壽壘球場
  • 高中女子組 2/27~3/3:台中市金龍棒球場、台中萬壽棒球場
  • 國中女子組 2/27~3/3:台中太原壘球場、台中東英棒球場
  • 國小女子組 3/6~3/10:新竹竹北世興棒球場

(比賽日期、場地以最後賽程公告為主)

二、 如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炎疫情持續擴大將調整比賽時間或取消比賽,警戒等級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公告為主,請參賽隊職員保持自我健康管理並配合大會防疫作業,不配合大會指示者取消將該隊參賽資格及成績並不退還報名費。

肆、參賽資格

一、 比賽組別:

1.公開男子組(快式)

2.一般男子組(快式)

3.U18 男子組(快式)

4.高中女子組

5.國中女子組

6.國小女子組

二、 各組選手皆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三、高中、國中、國小以學校為單位具有學籍之在校生組 1 隊參加

四、公開男子組:

1.隊數:共 8 隊(2022 協會盃全國壘球錦標賽前 6 強及一般組前 2 名提出升級意願之隊伍,若無意願則為 2022 協會盃公開男子組前 8 強)。

2.凡報名公開組除了因戰績降至一般組之外,往後本會辦理之各項盃賽不得更換組別。

3.升降制度:公開組最後 2 名降至一般組,一般組前兩名可在下次盃賽升至公開組(一般組球隊在盃賽結束後一周內回覆是否願意升至公開組)。

4.若公開組隊伍缺席報名則由一般組同意升級後依名次遞補至 8 隊,原公開組隊伍下次盃賽則報名一般組。

5.僅公開組隊職員能參加國家代表隊選拔。

6.服裝規定:球衣、球帽須統一,球褲等相關配件由現場裁判認定即可。

五、 一般男子組:

1.賽制:視報名隊伍數。

2.升降制度:一般組前兩名可於下次盃賽升至公開組(一般組球隊在盃賽結束後一周內回覆是否願意升至公開組)。

3.若公開組隊伍缺席報名則由一般組同意升級後依名次遞補至 8 隊,原公開組隊伍下次盃賽則報名一般組。

4.服裝規定:球衣、球帽須統一,球褲等相關配件由現場裁判認定即可。

六、 U18 男子組:

1.如報名隊數不足 2 隊,採測試會方式遴選選手,教練團由選訓委員自報名隊伍中遴選。

2.選手年齡:2005/1/1 後出生者。

3.總教練資格:具備壘球 A 級教練。

4.賽制:依隊數調整。

5.服裝規定:球衣、球帽須統一,球褲等相關配件由現場裁判認定即可。

七、 男子組隊員、職員每人限參加 1 隊,若重複報名者以選手優先出賽隊伍為主並請於該場賽前或賽後 30 分鐘內提交切結書,否則取消該員參賽資格。

伍、報名辦法

一、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 2023 年 2 月 15 日下午 17:30 分止(以寄出時間為標準) 。

報名方式:報名表寄至本會 E-MAIL: ctasa902@gmail.com (報名資料如有缺件等同未報名本次賽事,請將報名所需資料備妥後寄出)

二、報 名 表:

請用電腦繕打,檔案於本會網站( http://www.softball.org.tw/)下載

三、報名人數:

1.職員:每隊設領隊 1 名、總教練 1 名、教練 3 名、職員 2 名(非教練)。

2.教練均須取得本會 C 級(含)以上教練資格或教育部體育署壘球專任運動教練證(教練證之認定須符合本會教練制度實施辦法),始能報名參賽,報名時須附上教練證正反面影本,比賽開打時須至少 1 名教練到場,違者將褫奪比賽)。

3.選手:公開、一般及 U18 男子組選手 20 名(比賽登錄 17 名);高中、國中、國小選手 17 名。

四、 隊伍名稱:

隊伍名稱中英文不得超過 15 個字,高中、國中球隊請填寫完整校名(OO 縣/ 市 OO 高國中學),提供隊伍簡稱(4 個中英文字以內)。

五、 報名費及資料:

1.公開、一般、U18 男子組新臺幣 3,000 元整

2.高中、國中、國小女子組新台幣 2,000 元整

3.球隊如未參賽所繳報名費用餘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餘款。

(戶名:中華民國壘球協會 行別:臺灣土地銀行長安分行 帳號:008001074394)

*報名費匯款請於備註欄註明校/隊名及盃賽名稱

六、 報名資料請務必繳交齊全

如有缺件,視同未報名本次賽事,大會不另行通知補件,完整資料寄出且完成繳費後並請務必來電(02-27783616-競賽組)確認報名是否成功。

七、抽籤及技術會議:

1.公開、一般、U18 男子組 2023 年 2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2 時整,假本會舉行。

2.高中、國中、國小女子組 2023 年 2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2 時 30 分,假本會舉行。

3.領隊會議不再另行通知,未出席者對會中所決議之事項不得異議,會議決議、賽程公告於本會網站請自行上網查詢。

八、高中、國中女子組前 8 名隊伍將具有報名 2023U15 女子壘球亞洲盃選拔賽參賽資格、2023U18 女子壘球亞洲盃選拔賽參賽資格。

陸、競賽制度

一、比賽規則:

採中華民國壘球協會出版之 2022~2025 壘球規則。

二、比賽制度:

1.視報名隊數決定之。

2.公開男子組分組原則:2022 協會盃冠軍及殿軍一組;亞軍、季軍一組,如前 4 名未報名不另外遞補。

3.高中、國中、國小女子組如採分組循環賽制將於領隊會議抽籤編入分組,無種子籤。

三、球棒規定:

1.男子、高中、國中組:依 WBSC 公告最新認可之快壘比賽球棒,依當天裁判查詢為主。

2.國小女子組: JSA、ASA 及 WBSC 認可之快壘比賽球棒為認證依據。

四、比賽用球:

公開、一般、U18 男子組、國中、高中女子組採美津濃 M150 黃色比賽用球(本會審定合格)。國小女子組採用 NAIGAI 3 號球(白色膠球)。

柒、計分及名次順位之排定

一、勝隊得 2 分,敗隊得 1 分,棄權 0 分,總積分多者為先

二、如遇積分相同:分組循環賽(預賽或超級循環賽)

1.只有兩隊相同:依循環賽對戰相關球隊勝負而定,贏者排名在前。

2.兩隊以上戰績相同,依下列順序決定排名

(1)依循環賽對戰相關球隊勝負而定,贏者排名在前

(2)若仍相同,則比相關球隊對戰失分,失分低者排名在前(若相關隊戰失分相同依第 3 點作為排序),依此類推,直到剩下兩隊再比對戰相關球隊勝負,贏者排名在前。

3.若任何隊伍相關球隊對戰失分相同,則:

(1)只有兩隊:比循環賽相關勝負

(2)兩隊以上:先比全部場次總失分,失分低者排名在前,依此類推,直到剩下最後兩隊再比相關勝負,贏者排名在前。

捌、獎勵:

一、 團體:

1.公開男子組、一般男子組、U18 男子組頒發前 4 名團體獎牌。

2.高中、國中、國小女子組頒發前 4 名團體獎牌、獎狀。

3.如需成績證明者請在賽後一周內提出,逾期不受理辦理。

二、 個人:

1.教練獎 1 名(冠軍隊教練團中選出)

2.MVP 獎 1 名

3.勝投獎 1 名(成績累計至循環賽結束,若有相同時判定順序(1)防禦率較低者(2)被上壘 率較低者(3)投球局較多者)

4.打擊獎前 3 名(成績累計至循環賽結束,取自小數點後 4 位,打擊率相同時判定順序:(1)長打率較高者(2)打點較多者(3)上壘率較高者)三、如另有需要成績證明隊伍請在比賽完 14 日內提出。

玖、懲處:

一、 球隊經正式報名後,不得棄權比賽,參賽隊伍之隊職員或選手,若有發生違反運動精神或未賽畢全程者依本會球隊輔導管理要點處理送本會紀律委員會議處。

二、 球隊職、隊員均不得對裁判團及工作人員有言語侮辱或粗暴行為,隊、職員間亦不得有上列行為,如有違犯,裁判得依規則規定處理,並於賽後向本會紀律委員會議處。

三、 懲處規範如下表

項次 違法行為 罰款

(新台幣)

禁賽/停權
1 球隊未遵守服裝相關規定 1,000 元整
2 在球隊休息區內及球場上使用電子設備與場外聯絡 1,000 元整
3 球隊未能於規定時間提交攻守名單 1,000 元整
4 球隊未能遵守體育場使用和維護(破壞比賽場地設施、草皮、紅土、休息區等設備)須負責恢復原狀 1,000 元整 0 至 2 場
5 未經報名登錄之人員進入球隊休息室 1,000 元整
6 使用未經合格認證的球棒 1,000 元整
7 長時間的爭吵,拖延比賽 2,000 元整 0 至 2 場
8 惡意破壞比賽用球 2,000 元整 0 至 1 場
9 隊職員、教練、球員遭判驅逐出場 2,000 元整 0 至 2 場
10 隊職員衝入比賽場內(無肢體接觸衝突) 2,000 元整 0 至 1 場
11 使用經變造之比賽用球 3,000 元整 0 至 2 場
12 蓄意觸身球 2,000 元整 0 至 1 場
13 球隊在休息區、比賽場地及園區內嚼檳榔、飲用含酒精飲料、抽菸(電子菸)、嚼菸草 3,000 元整 1 至 3 場
14 使用變造球棒 3,000 元整 0 至 2 場
15 在場內不當扔擲器具或具有挑釁裁判之行為 3,000 元整 1 至 3 場
16 對裁判比出不恰當或不尊重的手勢 3,000 元整 1 至 3 場
17 在場內朝向裁判扔擲器具 3,000 元整 1 至 3 場
18 對裁判員的不當評論、嘲諷、揶揄及辱罵 3,000 元整 1 至 3 場
19 使休息區清空,隊職員衝入場內之行為 3,000 元整 1 至 3 場
20 蓄意朝投手扔擲球棒等裝備 3,000 元整 1 至 3 場
21 被判驅逐出場卻未離開球場園區,拖延比賽 5,000 元整 1 至 3 場
22 與裁判有不當肢體接觸、意圖攻擊裁判之行為 10,000 元整 5 場至終身禁賽
23 打架、鬥毆等肢體接觸行為 10,000 元整 5 場至終身禁賽
24 對觀眾做出不尊重之行為(辱罵、揶揄、嘲諷、肢體衝突等行為) 10,000 元整 5 場至終身禁賽
25 對大會相關人員做出不尊重之行為(辱罵、揶揄、嘲諷、肢體衝突等行為) 10,000 元整 5 場至終身禁賽
26 企圖放棄或者蓄意棄權比賽 20,000 元整 取消比賽並送紀律委員會
27 不尊重比賽,違反運動道德精神 20,000 元整 取消比賽並送紀律委員會

*禁賽於該場次賽後開始執行,如為冠軍、季軍賽或該隊無下一場比賽時則當場取消該員/球隊比賽資格,並延續至本會所舉辦之賽事(最接近賽事)執行禁賽。

*懲處可連續開罰並累計罰金及禁賽場次。

*罰金須在賽事結束一周內繳清,未繳清者不得參加本會各級賽事及擔任職員。

*隊職員被驅逐出場或遭到禁賽,則必須立即離場,不得留在場內或坐於看台上,亦不得於下一場比賽出賽,被禁賽之隊職員均不得到球場,若違反規定經查違規屬實(錄影、照相、人證),將再提報本會紀律委員會加重議處。

*如對懲處有疑慮者請在接獲通知一天內提出申訴並繳交相關佐證資料及保證金,申訴期間不得出賽。

拾、書面抗議:

比賽中以裁判最後判決為終結,不得異議。對該判決若有質疑,應於比賽結束後半小時內提出『書面抗議』。作業方式:填寫申訴書,領隊、教練或隊長簽名連同保證金新臺幣 5,000 元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提出。審判委員接獲該書面抗議後,召開會議討論,然後對該抗議作出最後之判決及處置,如認為其抗議無效,得沒收其保證金。

拾壹、運動禁藥管制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

一、選手注意事項

(一)參與協會辦理賽事之選手均可能被抽測到藥檢。

(二)參與協會辦理賽事之選手如因治療用途而必須使用禁用清單上之禁用物質或禁用方法時,須向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申請治療用途豁免。

(申請網址: https://www.antidoping.org.tw/tue/

(三)本次賽事之治療用途豁免申請截止日期為2月16日。

二、禁用清單 (網址: https://www.antidoping.org.tw/prohibited-list/)

三、採樣流程 (網址: https://www.antidoping.org.tw/testing-procedure/)

四、其他藥管規定 (網址: https://www.antidoping.org.tw/regulations/)

拾貳、比賽附則:

一、教練、球員應攜帶身份證明文件(具有身分證字號及清楚大頭照之證件)以備查驗。

二、 大會有權隨時檢查隊職員身份,如有冒名頂替者將沒收賽事且不退還報名費、取消該隊本次參賽權力及成績(如進複賽不另行遞補),並提報本會紀律委員會議處。

三、 如遇風雨、燈光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則賽程順延,未賽滿 5 局則予以保留(登錄名單不可更換),滿 5 局(含 5 局上後攻球隊領先)即裁定比賽。

四、 限時之場次於進攻期間時間到仍須完成該半局之進攻;若後攻球隊落後則須完成該局。

五、 大會可因應情況更改、提前、延後比賽時間、日期或暫停比賽,球隊不得異議。

六、 領隊會議結束後不可更改隊職員名單。

七、 賽前 30 分鐘提出攻守名單,電視轉播場次須在 1 小時前提出,如遇連續出賽隊伍例外。

八、 只限教練及球員擔任跑壘指導員,並僅教練具有比賽指揮調配權,各隊所報之管理、防護員等非教練、球員者不得擔任跑壘指導員。

九、 如球隊需提出抗議、換人等請由攻守名單上簽名之教練出面提出。

十、 賽前確認攻守名單由攻守名單上簽名之教練出面確認。

十一、 球隊換場以 1 分鐘為限,如遇電視轉播場次則不限制。

十二、 球場內嚴禁全體隊職員飲酒(含酒精之飲料)、吸菸(含電子菸)、嚼菸草、嚼檳榔、啃食瓜子及破壞大會賽事形象行為者,經發現將立即沒收該場比賽並裁定該隊輸球比數為0:7 (無論當下比數,局數)。。

十三、 球棒未經本會檢驗合格者請主動提出以便檢驗。

十四、 非比賽隊之隊職員勿進入選手休息區內,入場家屬觀眾進勿進入球員休息室,第一次發現將先警告,再犯者將驅逐總教練出場,如再犯者將立即沒收該場比賽並裁定該隊輸球比數為 0:7 (無論當下比數、局數) 。

十五、 為響應環保,賽前賽後如需冰敷請自備冰敷袋及彈性繃帶,大會不提供塑膠袋及膠膜。

十六、 大會提供每場比賽球隊礦泉水乙箱。

十七、 比賽球隊球衣先守隊為深色系;先攻隊為淺色系且兩隊色系不相近為原則;如顏色接近者以先守隊為主,先攻隊伍必須做更換;進入複賽請兩套球衣都攜帶;如有疑問請於賽前 1 小時向大會提出。

十八、 比賽球衣需有明確中文或英文隊名,球褲依 WBSC 最新規定長短褲皆可,場上球員需統一。

十九、 緊身衣、內搭衣及緊身褲顏色需統一,上場球員不必全部都穿以及長短不拘。

二十、 如有使用手臂袖套時需兩手相同顏色,禁止僅單手佩戴。

二十一、 球場設備遭受球隊人員於非正常使用情況下損壞由該隊負責賠償,大會一概不負責。

二十二、 比賽開始之預定時刻未能出場者視同棄權(如遇不可抗力之事實,經大會認定者除外)。

二十三、 總教練、教練等隊職員除了需提出暫停時,不得隨離開壘指導區及球隊休息室,如踏入場內或離開壘指導區經警告而再犯者視同提出一次暫停。

二十四、 球隊對於該壘側區啦啦隊有不滋事之責,如有重大違規者將連同總教練驅逐出場。

二十五、 本壘後方延伸至一、三壘壘包側禁止架設攝影器材以及禁止非大會工作人員於該區活動,違者連同該隊總教練驅逐出場並沒收器材於該場次結束後歸還。

二十六、 違反運動道德精神,怒罵裁判及不尊重比賽者將立即沒收該場比賽並裁定該隊輸球比數為 0:7 (無論當下比數、局數)並提報本會紀律委員會。

二十七、 球隊如有任何一場棄權,將取消該隊已賽成績(如已進入複賽則不另行遞補)及繼續比賽資格外,並提報本會紀律委員會議處。二十八、如果抗議並非比賽的行動,則必須以書面方式、隨附規定的保證金向該場監場裁判提出,書面說明抗議、解釋理由並假設應用於抗議上的處分方式。

二十九、 凡比賽時發生壘球規則或本規程無明文規定之問題,由大會召集競賽組及裁判組會商決定之,其判決即為終結。

三十、 參加本會辦理活動時發生性騷擾案件之申訴管道:

i. 電話:02-2778-3616

ii. 傳真: 02-2778-3624

iii. 電子信箱: ctasa.taiwan@msa.hinet.net

拾參、本競賽規程經教育部體育署 112 年 2 月 9 日臺教體署競(三)字第 1120005682 號核准,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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