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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臺灣科學節:第二屆全國高中科學探究英文辯論競賽

2023臺灣科學節:第二屆全國高中科學探究英文辯論競賽

最高獎金: 3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3-09-10

主辦單位: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陸軍軍官學校

主辦單位電話: 02-6610-1234分機1620

壹、目的

本競賽旨在促進高中學子以英文展現探究實作及自主學習成果並藉由辯論交流方式,以擴大科學交流成效,競賽主題範圍包含物理、化學、生物及地科等,参賽隊伍需採英文進行報告及討論,為有效培養學生資料蒐整、實驗研究、數據分析、問題探討及表達的能力。透過辯論競賽模式以「以賽促學」、「以賽促用」、「以賽促研(究)及「以賽促交(流) 」之理念,提升學生 學習英語之意願,並達激發學生的學習潛能及提昇學習成效。

貳、活動規劃

一、指導單位:

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陸軍軍官學校

三、 協辦單位:

屏東大學、東華大學、嘉義大學、台東大學、臺灣師範大學、高雄師範大學、彰化師範大學、陽明交通大學、輔仁大學、探究與實作學會、物理學會、物理教育學會。

四、 競賽時間:

民國112年10月22(日)08:30~17:30

五、競賽地點: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六、 報名對象:

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2年9月10日止)

(一)開放全國高中(職)學生,均採線上方式報名,每隊需由 3~5 人組隊,報名費均由教育部計畫補助,各參賽作品經初審通過者,即可晉級參加競賽辯論競賽活動。

(二)參賽選手完成報名後,大會依報名順序及文件資料是否準時完成繳交,作為判斷優先參賽的條件之一,在截止報名前需上傳題目、論文摘要、競賽簡報及組員等資料皆可更改,截止報名後題目、論文摘要及組員即不能更改。

(三)競賽簡報需於 9/15 完成繳交,以利提交評審進行初審作業,截止報名時未完成以上文件上傳者,將取消報名資格;獲評審推薦入選之競賽作品,可獲頒作品入選獎,並可出席參加本競賽。

七、 報名網址:

https://www.beclass.com/rid=274b04e63f50d35940da

八、競賽題目

競賽主題不限,範圍包含物理、化學、生物及地科等,可由參賽隊伍自行選定,報名時需提供參賽科別、探究題目及 300 字以內的摘要(內容需簡述:研究動機、研究方法、實驗結果、結論)等資訊,大會將於競賽前置作業階段,彙整各入選隊伍參賽主題資

料,並公布於電子競賽手冊,提供予參賽隊伍,以利各隊於賽前進行資料蒐集與準備。

九、辯論規則與賽程安排

(一)賽程安排

1. 各隊需以3~5人組隊參加,各隊僅需準備一個題目,競賽進行時參賽隊伍需採英文進行報告及討論。

2. 競賽預計區分4~6區進行(A區、B區、C區、D區、E區、F區),大會得依

入選參賽隊伍數量進行調整,每區之參賽隊伍以包含不同跨域主題為原則,並依報名主題類別平均分至各區。

3. 競賽採隊伍跨域混合方式進行,賽制則依入選參賽隊伍數量進行訂定;各區之參賽隊伍賽程均由大會抽韱方式決定,抽籤作業將於選手說明會時進行。

4. 競賽若為4隊賽制每一隊均有參加3場辯論機會,如為5隊賽制,則由編號A5隊伍為種子隊,並有4場辯論機會。

5. 累計三場勝可獲頒金獎、二場勝可獲頒銀獎、一場勝可獲頒銅獎。

6. 評審團編組:評審團區分6~10組,每組4位評審跨域組成,每組評審4場,儘量不重複評比同一主題為原則。

7. 所有選手需依手冊內公告之賽程表,於競賽時間開始前15分鐘進入競賽教室並完成檢錄,參賽選手請準備學生證或身分證件,由工作人員核對競賽名冊後,才能進入賽場參加競賽。

(二)賽程規則說明會

1. 選手說明會:112年10月1日 18:00-19:30 大會安排線上競賽說明會,將進行規則說明及並線上抽籤作業,參賽隊伍至少派1名選手代表上線,說明會線上連結將於活動報名後,由大會通知各入選參賽隊伍。

2. 競賽時間: 112年10月22日 09:00-17:30舉行,若因疫情無法實施實體競賽將改採線上競賽方式辦理。

(三) 辯論規則

1. 所有選手需依手冊內公告之賽程表,於競賽時間開始前15分鐘進入競賽教室並完成檢錄,參賽選手請準備學生證或身分證件,由工作人員核對競賽名冊後,才能在各競賽場次全程參賽。

2. 競賽過程請依場控司儀依競賽流程及時間進行競賽,工作人員將會管制競賽流程並負責提醒評審依時管制競賽,如附件一。

3. 辯論語言及簡報需採英文表達。每一組需安排三位不同選手進行辯論賽,三位同學分別擔任報告者、提問者、評論者的角色,過程中不得更換,得藉由手機或網路方式傳遞信息告知各階段負責口頭報告者。

4. 競賽簡報內容需遵守著作權法之規範,凡使用非各組自行量測之數據,若為開放授權資料需加註出處及來源,若非開放授權資料需經原著授權並加註出處及來源方得使用於簡報中,凡有違反本項規則經查證屬實,該場直接判定為敗。

5. 為確保競賽公平性,參賽隊伍於競賽後60分鐘內,需上傳競賽所使用之簡報

PDF 檔至各組報名系統備查,凡經檢舉或由大會主動查證屬實,確有違反:

「引用他人或他組資料(如他組製作之簡報)未依第 4 規範辦理者」或未於規定時間內上傳競賽簡報者,該場直接判定為敗。

6. 為避免單一評方影響各組分數的代表性,成績計分先將該組最高數及最低分數取平均後,再與其他分數加總取平均作為該組的競賽成績。

7. 各場次給最高與最低分的評審在成績公布後,需給予評分的意見,提供參賽選手做改善參考。

8. 單場成績平均達9分以上者,該隊均可獲頒最佳辯士獎。

9. 競賽期間選手不得要求評審給予主題相關內容指導,違反規定經舉證屬實該場得由評審團決議判為棄賽論,每場評審可藉由提問以判斷各組對內容瞭解程度及對問題的分析與回答是否合理,酌以加扣分但不得超過0.5分,如附件二。

10. 每位評審給分取至小數點第1位,平均分數可至小數3位,分數高者該場優勝,若預到第三位仍同分,擇依序比較且平均成績達 7 分以上,得併列優勝。

11. 辯論題目不限,但於競賽前3週需提供各隊論文摘要及簡報檔案,以利各隊進行資料蒐集及準備。

12. 評審將會依評分項目完成上評分,並使用計分牌公布兩隊成績,工作人員需同步錄製賽程並擷取各組評分影像存查,主審需同時請參賽隊伍及評審確認成績,大會將依此認定競賽結果,若遇公布成績與現場成績不同時,大會得依現場公布之成績請評審修訂之。

13. 各場次競賽結束給分數時,將由各場次主審引導所有評審依序先顯示A隊成績再顯示B隊成績,主審需逐一唱讀每一評審成績,以利工作人員及參賽者可記錄競賽成績。

參、競賽獎金規劃

獎項 頒發對象與獎勵內容
參賽證書 凡全程參加之隊伍,皆可獲頒參賽證書
最佳辯士獎 單場總成績達9分,該隊可獲頒予最佳辯士獎狀
銅獎 凡累積一場優勝者得獲頒銅獎獎狀及獎金1000元
銀獎 凡累積二場優勝者得獲頒優勝銀獎獎狀及獎金2000元
金獎 凡累積三場優勝者得獲頒優勝金獎獎狀及獎金3000元
最佳指導獎 凡指導參賽學生獲頒金獎者,得頒發給指導老師最佳指導獎獎狀及獎金1000元。

肆、注意事項

1. 隊伍報名後即視同同意本競賽須知及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或有更改之必要,除依法律相關規定外,主辦單位保留修改及補充之權利,包括競賽之任何異動、更新或修改等事項,若有相關異動將會公告於網站。

2. 主辦單位得依參賽之報名狀況或不可抗力之因素(例如:疫情),保留競賽調整之權利。

3. 報名所填寫之資料必須詳實,不可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

4. 基於參賽者管理、報名管理、競賽期間身分確認、競賽聯繫、獎金領取、競賽相關訊息聯繫及相關行政作業之目的,主辦單位僅限於本競賽使用範疇內,得蒐集、處理及使用參賽團隊成員之個人資料(如檢錄報到表)。

5. 參賽作品及提供之相關文件內容須遵守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肖像權、隱私權、個人資料保護等相關法令規定,如涉及第三人權利亦應取得權利人之合法授權,不得有涉及抄襲、剽竊、仿冒或其他侵害他人權益之情事。如發生以上相關情事,並經查證屬實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得獎資格,並追回相關獎金(項)。

6. 主辦單位無權干涉參賽團隊內部分工或權益分配(如獎金領取及分配),若有任何爭執疑問,應由團隊自行處理。

7. 得獎獎金皆須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領獎人為未成年人則列入須法定代理人個人所得。

8. 團隊獲獎時,獎金應由團隊授權之代表人領取,領獎者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繳納稅金;且得獎者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單據(如領獎收據)方可領獎,若未配合者,視為放棄獲獎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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