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中山青年藝術獎
壹、 目的:
為紀念國父孫中山先生號召群賢創建民國,弘揚天下為公,博愛服務的精神,並鼓勵青年藝術家開拓視野,精進創作,本計畫藉由評選、獎勵、展覽及相關推廣活動,擴大社會參與,以達成發揮本館職能激勵青年展現藝術才華,促進文化藝術發展之目標。
貳、 指導單位︰
文化部
主辦單位:
徵件類別:
水墨、書法、油畫(壓克力)等3類。
參、 參賽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年齡20至45歲 之個人。
二、 參賽作品以比賽公告時兩年內之創作,不曾參加任何競賽得獎者為限。
三、 依本計畫公告類別,每人每類以一件作品為限,書法類兩種字體各一件,同一件作品不得同時跨類別參賽。
四、 作品有抄襲、重作、臨摹、代為題字、冒名頂替或違反本計畫規定之情事者,應自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資格並公布之,且三年內不受理再參賽。已發給之獎金、獎座、獎狀、入選證書予以收回。
五、 曾參加中山青年藝術獎獲「中山獎」者,不得再參加同一類別(水墨、書法、油畫)競賽。
肆、 送件方式:
分初審、複審兩階段
一、 初審
(一) 初審送件資料應詳實填寫,作品照片務求清晰,格式及數量依各類別規定浮貼於送件表上,超過規定數量者,由主辦單位逕行挑選符合規定數量之相片參與審查。
(二) 報名須提送書面送件表及電子檔案,其中電子檔案包含:
「水墨類」及「油畫類」:
1. 送件表(WORD檔案提送)
2. 身份證照片(JPG檔案)1張
3. 參賽作品照片(JPG檔案,檔案2-5MB)1張
4. 參考作品照片(JPG檔案,檔案2-5MB)2張
5. 個人生活照片(JPG檔案,檔案2-5MB)1張
「書法類」:
1. 送件表(WORD檔案提送)
2. 身份證照片(JPG檔案)1張
3. 參賽作品照片(JPG檔案,檔案2-5MB)2張
4. 個人生活照片(JPG檔案,檔案2-5MB)1張
(三) 報名電子檔案提供方式,以下擇一:
1. 書面送件表及USB隨身碟/光碟片(註明參加類別及作者,USB恕不退還)寄送地址︰「110054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四段505號/國立國父紀念館 展覽企劃組收」,信封上註明「參加中山青年藝術獎○○類」。
2. 電子檔案至本館官網「活動報名」於報名期間,以網路線上傳送,網址: event.culture.tw/YATSEN。
(四) 簡章及送件表請自行至國立國父紀念館網站 www.yatsen.gov.tw下載使用,或於國立國父紀念館服務臺免費索取紙本簡章及送件表。
二、 複審
(一) 初審後入圍者,由主辦單位發函通知參賽者檢送作品原件至國立國父紀念館參加複審,逾期視同放棄。
(二) 送作作品尺寸規定:
1. 水墨類:裱裝完成尺寸,長邊不得超過220公分,寬邊240公分。
2. 書法類:
(1) 直式裝框或卷軸裝裱,裝裱後總長不得超過220公分,寬邊不超過150公分。
(2) 裱裝形制列入評分要件。
3. 油畫類:原作長邊不得大於162公分,短邊不得小於80公分;裱裝完成尺寸,長短邊皆不得超過176公分。
(三) 參賽者(作者)應擔負本階段郵寄或運送作品之責任與經費。
(四) 複審各類作品原件必須裝裱完成,原件作品須與送件照片相符;裱框請用壓克力及木板;玻璃裝裱者,不予收受,並不予審查。
(五) 送審作品原件若採郵寄或運輸送件,請自行包裝安全,運送過程所遭致之損失,由作者自行負責。
三、作品規格:
類別 | 初審檢送資料 | 複審送件規格 |
水墨 | 1、 本類包含膠彩繪畫作品。
2、 必要時,作品畫面上由作者親自落款。 3、 檢送文件: (1)書面送件表1份 (2)參賽作品全貌8×10吋相片1張,局部特寫4×6吋相片2張(其中1張可為落款之局部特寫照片) (3)參考作品2件全貌8×10吋相片各1張 4、 其他必要文件: (1)身份證(請浮貼至送件表上) (2)個人生活照片(僅需提供電子檔) |
1、參賽作品原件1件
2、裱裝完成尺寸:長邊不得超過220公分,寬邊240公分。 |
書法 | 1、檢送文件:
(1)書面送件表1份 (2)參賽作品全貌8×10吋相片1體1張,共2張。 (3)局部特寫4×6吋相片各2張(其中1張應為落款之局部特寫照片),共4張。 2、其他必要文件: (1)身份證(於送件表上浮貼) (2)個人生活照片(僅需提供電子檔) |
1、參賽作品原件各1件,共2件。
2、作品請以直式裝框或卷軸裝裱,裝裱後總長不得超過220公分,寬邊不超過150公分。 3、裱裝形制列入評分要件。 |
油畫(壓克力) | 1、 本類包含壓克力顏料繪畫作品。
2、 檢送文件: (1)書面送件表1份 (2)參賽作品全貌8×10吋相片1張,局部特寫4×6吋相片2張 (3)參考作品2件(30號以上)全貌8×10吋相片各1張 3、其他必要文件: (1)身份證(於送件表上浮貼) (2)個人生活照片(僅需提供電子檔) |
1、參賽作品原件1件
2、作品尺寸,長邊不得大於162公分,短邊不得小於80公分;裱裝完成尺寸,長短邊皆不得超過176公分。 |
伍、 展覽:
一、 獲入選以上(含入選)得獎作品,得由本館排定檔期辦理公開展覽。
二、 主辦單位得視各場地狀況,保留布展彈性。
三、 主辦單位得要求作者親自到場協助布展,或不予展出。
四、 作業時程:
作業階段 | 預訂時程 | 備註 |
徵件簡章公布期間 | 2023年4月~8月 | 於國立國父紀念館網站公布 |
初審收件 | 2023年8月1~7日 | 郵戳為憑 |
初審 | 2023年8月 | 入圍名單於國立國父紀念館網站公布並個別通知 |
複審收件 | 2023年9月1、4、5日(約計3天) | 國立國父紀念館(逾期視同放棄) |
複審 | 2023年9月 | |
展覽 | 2023年11月11日~11月30日 | 國立國父紀念館 |
頒獎典禮 | 2023年11月18日 | 得獎名單於國立國父紀念館網站公布並個別通知 |
巡迴展 | 2024年3月~5月 | 展出地點、時間由本館規劃辦理。 |
展出作品退件 | 2024年6月 | 國立國父紀念館 |
註:作業時間如有更動,以主辦單位通知為主,並即時於國立國父紀念館網站公布。
陸、 獎勵:
各類別分設獎項
一、 中山獎:1名,奬金新臺幣30萬元(含稅),獎狀乙紙、獎座乙座。得獎次年度起算3年內,於國父紀念館每年受理展覽檔期申請期間提出申請,得免費展出1次(場地、展期由國父紀念館安排)。
二、 第二名:1名,每名奬金新臺幣10萬元(含稅),獎狀乙紙。
三、 第三名:1名,每名奬金新臺幣5萬元(含稅),獎狀乙紙。
四、 佳作獎:5名,每名奬金新臺幣1萬元(含稅),獎狀乙紙。
五、 入選:5名,每名奬金新臺幣5仟元(含稅),獎狀乙紙。
六、 各類獎項(含入選)若複審未達標準,得以從缺;獲入選以上者(含入選)均發給展覽專輯。
七、 各類別得獎者出席頒獎典禮時,將補助來回交通費。
柒、 作品安全及保險:
一、 保險:保險期間自作品收件日起至退件截止日止。
(一)複審評審前,每件作品一律以新臺幣2萬元為送件之原件作品保額(最高賠償金額)。
(二)複審評審後,前三名每件作品保額新臺幣10萬元整、佳作及入選作品每件保額新臺幣2萬元整。作品出險時以投保金額為理賠上限,作者不得異議。
二、 展覽(包含巡迴展)期間,主辦單位對參展作品負保管之責。惟因作品材質脆弱、結構裝置不良、作品未標示開箱圖示等原由,導致作品於裝卸時受損,或因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受損者,不負賠償之責。
捌、 退件:
一、 入選以上(含入選)作品於展覽結束後辦理退件。
二、 各類作品均由主辦單位逕行退運,惟退運地點限於中華民國境內。如退運地點為國外或大陸地區,由作者來館領取並自行辦理退運事宜。
玖、 權利歸屬:
一、 獲中山獎之作品將依國立國父紀念館典藏審議規定辦理,經審議通過者,頒予書面典藏證明文件,作品所有權歸國立國父紀念館所有; 未通過入藏者,原件返還。
二、 前開作品著作人同意以非專屬、不受時間、地域、次數、利用方式或目的之限制,授權國立國父紀念館為利用,包括得為改作及再授權第三人為前述利用。
壹拾、 其他事項:
一、 作者對本競賽之審查、作品陳列及專輯編印方式不得提出異議。
二、 入選以上(含入選)作品,倘被發現參賽資格不符者,或有抄襲或損害他人著作權、損害他人權益之情事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獲獎資格、收回獎勵(含獎金、獎座、獎狀、入選證書等),且有任何相關著作權、損害他人權益之糾紛,作者應負相關賠償及責任問題。
三、 入選以上(含入選,不含中山獎)作品圖像及報名表上所填寫之創作理念,著作人同意以非專屬、不受時間、地域、次數、利用方式或目的之限制,授權國立國父紀念館為利用。
四、 入選以上(含入選)作品,作者同意展覽現場開放民眾於無腳架、無閃光燈條件下攝影。
五、 凡送件參賽者,視為同意並遵守本簡章各項規定。
六、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補充之,並隨時公告於國立國父紀念館網站。
七、 簡章及送件表請於主辦單位國立國父紀念館網站 http://www.yatsen.gov.tw/下載,或至國立國父紀念館免費索取紙本簡章及送件表。
相關連結:
中山青年藝術獎相關競賽:
- 2023中山青年藝術獎2023中山青年藝術獎 初審收件: 2023年8月1~7日 中山獎:奬金新臺幣30萬元(含稅),獎狀乙紙、獎座乙座 得獎次年度起算3年內,於國父紀念館每年受理展覽檔期申請期間提出申請,得免費展出1次(場地、展期由國父紀念館安排) 參賽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年齡20至45歲 之個人
- 2022年中山青年藝術獎2022年中山青年藝術獎 初審收件:2022年8月1~8日。 中山獎:1名,奬金新臺幣30萬元(含稅),獎狀乙紙、獎座乙座。得獎次年度起算3年內,於國父紀念館每年受理展覽檔期申請期間提出申請,得免費展出1次(場地、展期由國父紀念館安排)。 徵件類別:水墨、書法、油畫(壓克力)等3類。
- 2021中山青年藝術獎2021中山青年藝術獎 初審收件:2021年8月23~27日。 中山獎:1名,奬金新臺幣30萬元(含稅),獎狀乙紙、獎座乙座。得獎次年度起算3年內,於國父紀念館每年受理展覽檔期申請期間提出申請,得免費展出1次(場地、展期由國父紀念館安排)。 具中華民國國籍,年齡20至45歲 之個人。
- 2020中山青年藝術獎2020中山青年藝術獎 初審收件2020年9月11~18日 (郵戳為憑)。 具中華民國國籍,年齡20至45歲之個人。 徵件類別:水墨、書法、油畫(壓克力)等3類。 中山獎:1名,奬金新臺幣30萬元,獎狀乙紙、獎座乙座。 為紀念國父孫中山先生號召群賢創建民國,弘揚天下為公,博愛服務的精神,並鼓勵青年藝術家開拓視野。
- 2019年「中山青年藝術獎」競賽徵件2019年「中山青年藝術獎」競賽徵件 目的:為紀念國父孫中山先生號召群賢創建民國,弘揚天下為公,博愛服務的精神,並鼓勵青年藝術家開拓視野,精進創作,本計畫藉由評選、獎勵、展覽及相關推廣活動,擴大社會參與,以達成發揮本館職能激勵青年展現藝術才華,促進文化藝術發展之目標。 徵件簡章公布期間2019年4月~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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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青年藝術獎指導單位|文化部 主辦單位|國立國父紀念館 徵件類別|水墨、書法、油畫(壓克力)等3類。 參賽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年齡20至45歲之個人(112年辦理為例,出生日期在民國67年1月1日及92年1月1日之間。) 二、參賽作品以比賽公告時兩年內之創作,不曾參加任何競賽得獎者為限。 三、依本計畫公告類別,每人每類以一件作品為限,書法類兩種字體各一件,同一件作品不得同時跨類別參賽。 四、作品有抄襲、重作、臨摹、代為題字、冒名頂替或違反本計畫規定之情事者,應自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資格並公布之,且三年內不受理再參賽。已發給之獎金、獎座、獎狀、入選證書予以收回。 五、曾參加中山青年藝術獎獲「中山獎」者,不得再參加同一類別(水墨、書法、油畫)競賽。 簡章辦法及送件表,請參閱國立國父紀念館官網最新消息 https://www.yatsen.gov.tw/information_80_152967.html #中山青年藝術獎 #國立國父紀念館 #水墨 #書法 #油畫
- 「2023中山青年藝術獎」目的 為紀念國父孫中山先生號召群賢創建民國,弘揚天下為公,博愛服務的精神,並鼓勵青年藝術家開拓視野,精進創作,本計畫藉由評選、獎勵、展覽及相關推廣活動,擴大社會參與,以達成發揮本館職能激勵青年展現藝術才華,促進文化藝術發展之目標。 徵件類別 水墨、書法、油畫(壓克力)等3類。 參賽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年齡20至45歲之個人。 參賽作品以比賽公告時兩年內之創作,不曾參加任何競賽得獎者為限。 依本計畫公告類別,每人每類以一件作品為限,書法類兩種字體各一件,同一件作品不得同時跨類別參賽。 作品有抄襲、重作、臨摹、代為題字、冒名頂替或違反本計畫規定之情事者,應自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資格並公布之,且三年內不受理再參賽 比賽網站 : https://www.yatsen.gov.tw/information_80_152967.html
- 公告國父紀念館舉辦「2023中山青年藝術獎」徵件簡章一、 國父紀念館為推廣藝術文化,支持青年藝術家從事藝術創作,舉辦「中山青年藝術獎」。除公開頒發得獎者獎金外,將於國父紀念館舉辦展覽,並與縣市政府文化局合辦巡迴展,歡迎踴躍參加。 二、 活動網址:本館全球資訊網活動訊息( http://www.yatsen.gov.tw/information_80_152967.html )。本案聯絡人:展覽企劃組黃先生,電話(02)2758-8008分機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