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富邦甲子盃

2025富邦甲子盃

 總獎金: 405700

最高獎金: 30000

報名時間: 2025-02-12 ~ 2025-05-09

主辦單位: 台北富邦銀行公益慈善基金會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活動宗旨:樂齡一甲子x世代零距離

落實公益,倡導「活躍健康」及「人際共融」,傳播樂齡長者活力與深耕永續運動的健康理念帶動樂活人生,發揮正向的力量,吸引更多參賽者參與,並提供更完善競賽環境,養成良好運動習慣、促進身心健康及充實精神生活,推動終身運動價值理念,鼓勵持續有規律的運動,增進身心健康,讓中高齡者能散發出充滿朝氣,讓中高齡者能結交更多的新朋友、世代零距離,特舉辦本比賽

2025富邦甲子盃

2025富邦甲子盃

主辦單位

台北富邦銀行公益慈善基金會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協辦單位

台北市槌球聯合會、臺北市體育總會桌球協會、中華職業圍棋協會

承辦單位

第文企業有限公司-享動行銷工作室

比賽日期

項目 槌球 桌球 圍棋
時間 2025/05/17 (六) 2025/07/12(六)
地點 觀山河濱公園槌球場
(台北市松山區塔悠路與撫遠街389巷交叉口基 6 號水門進入或從塔悠路211號右轉基5號水門進入後右轉)
和平籃球館主場館
(台北市大安區敦南街76巷28號)

比賽項目

槌球、桌球、圍棋

報名

  • 資格:凡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且符合各組比賽年齡規定者均可報名參加,每人限報單一項目之單一組別。(免報名費)
  • 報名時間:
    項目 槌球 桌球 圍棋
    開放報名 2025年02月12日(星期三)12時00分
    報名截止 2025年3月31日
    (星期一) 23時59分或額滿為止
    2025年05月09日
    (星期五) 23時59分或額滿為止
  • 所有參賽者於比賽當日報到時,需攜帶附本人照片及身分證字號的有效身分證明文件正 本如:身分證、健保卡等,供大會工作人員及裁判查驗。
  • 比賽會場設有醫務組並投保公共意外險。惟公共意外險僅理賠因意外所受之傷害,參賽者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理賠範圍內。參賽者出賽時請衡量個人之身體健康狀況,身體不適者請勿出賽,如勉強出賽致發生任何事故,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 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因辦理比賽之需求蒐集參賽者個人資料(詳見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與書面說明)。
  • 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拍攝並授權主辦單位,不限區域永久使用參賽者肖像於本比賽中;並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得基於形象及活動宣傳之目的,就前開含有參賽者肖像之照片及影 片等素材,於所有媒體媒介為包含但不限於重製、改作、編輯、散布、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傳輸、公開展示、公開演出或其他使用方式。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得將相關 權利再授權富邦金融控股(股)公司或其關係企業或其他第三人使用。
  • 若有戰爭、罷工、疫情、颱風來襲或天災等不可抗力之情事者,經主辦單位評估後得通知參賽者比賽延期或停辦。
  • 凡參與比賽者,視同同意遵守本競賽規程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之規定,主辦單位得自行增訂、修改、刪除或終止本競賽規程簡章內容及獎項等細節之權利,無需進行 事先通知或取得參賽者的同意。
  • 修改或變更後之競賽規程簡章若在台北富邦銀行公益慈善基金會官方網站上公佈,即有效替代先前之競賽規程簡章。參賽者應隨時查閱最新版之競賽規程簡章,若參賽者不接受官方網站於任何時間對本競賽規程簡章修改或變更後的結果,請於修改或變更後3日內通知承辦單位,放棄其參賽資格;若逾3日未通知者,則視為接受所有競賽規程簡章之變更。
  • 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以其全名方式公布得獎名單。
2025富邦甲子盃

2025富邦甲子盃

槌球項目

組別/公告賽程

  • 雙人百歲組:(男/男、女/女、男/女)
    ※報名球員兩人須年滿 60 歲以上,上限為20隊。
  • 五人團體組:不分男女,可混合組隊參加
    ※每隊可報名6人,上場5人。
    ※報名球員至少4人年滿60歲以上,上限為20隊。
    以上各組年齡之計算均以年次為準,例如 60 歲組為民國 54 年(含)以前出生者,餘各組類 推,每人僅限報名「雙人百歲組」或「五人團體組」其中一組參賽,不得跨隊報名參加 比賽,經檢舉屬實,取消比賽資格。
  • 2025/04/18 (日)中午12時於活動報名網頁公告賽程。
  • 賽程表公佈之後,非傷、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不得更換隊員名單。比賽日當週,不接受任何原因的隊員更換要求。
  • 由於比賽場地與設施限制,本次槌球比賽行動不便且需使用輪椅者不宜報名參加。

比賽獎勵:取各組前四名依名次頒發獎金(以下幣別均為新台幣)

2025富邦甲子盃-槌球
獎勵表
組別 冠軍 亞軍 季軍 殿軍
雙人百歲組 4,000 3,000 2,000 1,000
五人團體組 10,000 7,500 5,000 2,000

註:本獎項為競技競賽所得,依財政部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中獎者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者,獎項 金額高於新台幣 1,000 元者,依法須申報所得。請中獎者繳交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作為報稅 憑證。中獎者應自付中獎獎項之稅金,否則視同放棄。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比賽細則

  • 採用中華民國槌球協會108年新規則。
  • 預賽採分組五角循環賽制,每組取兩隊晉級,決賽採單淘汰。
  • 每場配有專任裁判,且具中華民國槌球協會B級以上裁判資格者。
  • 參賽者應於預定比賽時間前10分鐘到指定賽區找裁判報到依編號列隊,準時開賽逾時,由裁判宣布棄權不得異議,比賽時間若異動,以大會競賽組報告為準。
  • 不得跨隊報名參加比賽,經檢舉屬實,取消比賽資格。
  • 該場比賽凡發現冒名頂替情事應當場向裁判提出抗議,如成立則違規者喪失比賽資格。比賽結束後一概不受理。
  • 比賽爭議如規則無明文規定,以裁判長為最終決。
  • 為配合環保,請參賽選手自備飲用水與水壺/杯。
  • 比賽用具:球隊自備球、球桿、號碼衣、隊長臂章、教練臂章、雨具。球隊請盡量穿著統一之褲子、帽子、衣服,球員請穿著運動鞋,不得穿拖鞋或涼鞋出賽,以彰 顯球隊士氣,提升槌球運動之素質。

比賽場地資訊

比賽地點:觀山河濱公園槌球場
場館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塔悠路與撫遠街389巷交叉口基6號水門進入或從塔悠路211號右轉基5號水門進入後右轉

 

  • 公車資訊
    搭乘63、286、286(副)、307、藍27、棕1、民生幹線,至[新東里站]下車,步行約7-10分鐘。
  • 捷運資訊
    松山新店線-松山站2號出口:
    往虎林街朝饒河街前進,左轉進入饒河街,向右轉轉進入松河街後,走堤外樓梯即可看到槌球場,步行約15-20分鐘。
  • YouBike資訊
    YouBike微笑單車 2.0:
    新東公園站、塔悠基隆路口(麥帥一橋下)、健康公園站、鵬程公園站,各站點距離比賽場地步行約8-10分鐘。
  • 自駕車資訊

    • 國道 1號:從國道1號的濱江街出口下交流道,沿濱江街、撫遠街和塔悠路前,左轉進入基六號疏散門即可抵達。
    • 民權大橋:民權大橋往松山方向,下橋後向左轉進入撫遠街,民生東路五段左轉,左轉進入塔悠路,於塔悠路289號右轉,往堤外道路方向再右轉,由基五號疏散門進入,即可抵達。
    • 麥帥一橋:麥帥一橋往松山方向,下橋後向右轉進入南京東路五段291巷,向右轉進入健康路,向左轉進入塔悠路,於塔悠路213號右轉,進入基五號疏散門,即可抵達。
    • 民生東路:往民生東路五段前進,向左轉進入塔悠路,於塔悠路289號右轉,往堤外道路方向再右轉,由基五號疏散門進入,即可抵達。
    • 民權東路:向右轉進入塔悠路,於撫遠街195巷處迴轉,於塔悠路289號右轉,往堤外道路方向再右轉,由基五號疏散門進入,即可抵達。
  • 停車資訊
    觀山河濱公園6號水門停車場、基隆河5號水門堤外河濱公園停車場。
    ※停車場皆為公共停車場,數量有限敬請見諒。

圍棋項目

組別/賽制/公告賽程

個人組:

  • 資格:年齡應為60歲(含)以上,限民國54年次(含)以前出生,設高段組(6-7段)、中段組(4-5段A組、B組)及低段組(1-3段A組、B組),每人限報名1組,以報名時段位為準。
    • 圍棋個人高段組 (業餘6-7段),上限為16名
    • 圍棋個人中段組 (業餘4-5段),上限為32名
    • 圍棋個人低段組 (業餘1-3段),上限為32名
  • 賽制:
    • 個人組參照中華民國圍棋協會規定,採瑞士制賽程,同組一律分先。
    • 個人組每組正規賽事為三局,各組的全勝再加賽一局決定冠亞軍。
    • 各組季軍則依照三局的輔分計算排名,如果遇到輔分相同則由大會現場抽籤決定名次。

團體組:

  • 資格:為不限性別與職業/業餘之方式組隊,每隊三人,唯年齡應符合下列規定:
    • 圍棋團體A組,上限為16隊/48名
    • 圍棋團體B組,上限為16隊/48名

    ※三人中至少一人應為60歲(含)以上
    ※三人均應為6歲(含)以上,即108年次(含)以前出生
    ※由主辦單位依照報名選手之棋力分為A、B二組
    以上年齡之計算均以年次為準,例如60歲即為54年次(含)以前出生者。每位選手限報名「個人組」或「團體組」其中一組參賽,以報名時段位為準。若報名組數過少,得以合併或取消組別等方式調整。由主辦單位依照報名選手之棋力分組。

  • 賽制
    • 參賽者應於預定比賽時間前10分鐘到各組裁判區繳交排陣單,逾時未繳則大會將以前一場的對陣排陣。
    • 團體組賽事採用瑞士制比賽三輪,每一輪比賽2勝以上之隊伍為獲勝,同組一律分先各組的全勝再加賽一局決定冠亞軍。
    • 各組季軍殿軍則依照三局的輔分計算排名,如果遇到輔分相同則由大會現場抽籤決定名次。
    • 團體組季軍、殿軍成績計算方式:
      以團體勝場為主分,每一勝場得主分一分,依主分成績決定名次,若主分相同則比輔分;第一輔分為所有遭遇隊主分之總和,第二輔分為所負遭遇隊主分之總和,第三輔分為交戰成績,第四輔分為本隊所有之勝局總和,第五輔分為第一台總勝局數
  • 2025年6月18日中午12時於活動報名網頁公告賽程
  • 賽程表公佈之後,非傷、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不得更換隊員名單。比賽日當週,不 接受任何原因的隊員更換要求。

比賽獎勵:各組依名次頒發獎盃或獎牌與獎金

2025富邦甲子盃-圍棋
獎勵表
組別 冠軍 亞軍 季軍 殿軍
個人組 6.7段組 10,000 5,000 3,000 1,000
4.5段A組 4,000 3,000 2,000 1,000
4.5段B組 4,000 3,000 2,000 1,000
低段A組 4,000 3,000 2,000 1,000
低段B組 4,000 3,000 2,000 1,000
團體組 A 30,000 15,000 6,000 5,100
B 30,000 15,000 6,000 5,100

註:本獎項為競技競賽所得,依財政部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中獎者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者,獎項金額高於新台幣1,000元者,依法須申報所得;高於新台幣20,000元者,另須由主辦單位先行代扣繳10%之稅額。請中獎者繳交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作為報稅憑證。中獎者應自付中獎獎項之稅金,否則視同放棄。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比賽細則

  • 採用中華民國圍棋協會比賽規則,數子法:一律採計黑棋,黑184.5子勝。
  • 用時:採包辦制,每方各三十分鐘。
  • 參賽人員於報到後需於衣服背面別上大會發給之姓名號碼布。
  • 賽程表公佈之後,非傷、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不得更換隊員名單。比賽日當週,不接受任何原因的隊員更換要求。
  • 參賽者出賽必須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以備查核,證明文件必須附有照片,不可影印,否則以棄權論。
  • 發現冒名頂替情事應當場向裁判提出抗議,如成立則違規者該員喪失比賽資格。
  • 遲到15分鐘,由裁判宣布裁定敗,且不得異議,比賽時間若異動,以大會競賽組報告為準。
  • 為配合環保,請參賽選手自備飲用水與水壺/杯。
  • 對局中如遇爭議,可將計時器暫停,並請求各組裁判處理。
  • 比賽爭議如規則無明文規定,以裁判長判定。

桌球項目

組別/公告賽程

  • 個人組:2024年前四名為種子。設男子、女子單打及60歲、70歲(及以上)交叉分為4組,每人限報名1組
    • 桌球男子個人60歲組,上限為48名(限54年次(含)以前出生)
    • 桌球男子個人70歲組,上限為48名(限44年次(含)以前出生)
    • 桌球女子個人60歲組,上限為18名(限54年次(含)以前出生)
    • 桌球女子個人70歲組,上限為18名(限44年次(含)以前出生)
  • 團體組:分為綜合組(女/女或男/女)、男雙組(男/男)及 120歲組(女/女或男/女)共 3 組,唯二人年齡應符合下列三項規定:
    • 桌球團體綜合組(女/女或男/女),上限為36隊/72名
    • 桌球團體男雙組(男/男),上限為36隊/72名
    • 桌球團體120歲組(女/女或男/女),上限為16隊/32名

    ※綜合組(女/女或男/女)及男雙組(男/男),二人中至少一人應為60歲 (含)以上,年齡合計應為 100 歲 (含)以上。
    ※120歲組(女/女或男/女)二人須皆滿 60 歲(含)以上,年齡合計為 120 歲(含)以上
    ※以上各組年齡之計算均以年次為準,例如60歲組為54年(含)以前出生者,餘各組類推,每人僅限報名「個人組」或「團體組」其中一組參賽,若報名組數過少,得以合併或取消組別等方式調整。

  • 2025年6月18日中午12時於活動報名網頁公告賽程
  • 賽程表公佈之後,非傷、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不得更換隊員名單。比賽日當週,不接受任何原因的隊員更換要求。

比賽獎勵:取各組前四名依名次頒發獎盃或獎牌及獎金(以下幣別均為新台幣)

2025富邦甲子盃-桌球
獎勵表
組別 冠軍 亞軍 季軍 季軍
個人組 男子60歲組 10,000 6,000 2,000 2,000
男子70歲組 10,000 6,000 2,000 2,000
女子60歲組 10,000 6,000 2,000 2,000
女子70歲組 10,000 6,000 2,000 2,000
團體組 綜合組
(女/女或男/女)
20,000 12,000 4,000 4,000
男雙組 (男/男) 20,000 12,000 4,000 4,000
120歲組(女/女或男/女) 20,000 12,000 4,000 4,000

註:

  • 各組別取2名季軍。
  • 本獎項為競技競賽所得,依財政部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中獎者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者,獎項金額高於新台幣1,000元者,依法須申報所得;高於新台幣20,000元者,另須由主辦單位先行代扣繳10%之稅額。請中獎者繳交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作為報稅憑證。中獎者應自付中獎獎項之稅金,否則視同放棄。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比賽細則

  • 禁止使用國際桌球總會(ITTF)最新公告公認以外之不合格及變造膠皮。
  • 參賽人員應穿著運動服裝、運動短褲出場比賽,禁穿白色上衣及非運動短褲,並於球衣背面別上大會發給之姓名號碼布。
  • 參賽者出賽必須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之正本以備查核,證明文件必須附有照片,不可影印,否則以棄權論。
  • 該場比賽凡發現冒名頂替情事應當場向裁判提出抗議,如成立則違規者喪失比賽資格。比賽結束後一概不受理。
  • 為不拖延比賽時間,賽中得實施比賽促進制。
  • 參賽者應於預定比賽時間前30分到指定賽場檢錄,逾5分鐘不出賽,由裁判宣布棄權不得異議,比賽時間若異動,以大會競賽組報告為準。
  • 為配合環保,請參賽選手自備飲用水與水壺/杯。
  • 比賽爭議如規則無明文規定,以裁判長為最終決。
  • 除上述明定之比賽細則條文,其餘規則以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定公布之最新桌球規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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