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第二屆發現寶山之美攝影比賽
活動主題
2025第二屆「發現寶山之美攝影比賽」
邀請攝影高手共襄盛舉,以鏡頭捕捉寶山的自然風景、人文風情,更希望參賽者能夠感受寶山鄉在環境永續面向的努力成果,讓更多人了解寶山的美、寶山的好。

競賽組別
1. 景觀類:寶山鄉自然風景、城市建設與景觀、空間。
【寶山的好山好水】寶山水庫、寶二水庫、雙胞胎井、小西湖、深井生態園、田心緣….
【寶山的公共建設】公共建築、交通工程、休閒步道、公園綠地、科學園區…
2. 人文類:人物肖像、生活紀實、文化活動
3. 生態類:動植物生態、環境紀實。
參賽資格
一、凡愛好攝影之人士皆可參加,國籍不限。未滿20歲者必須有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並簽名,始可報名參加。
二、參賽攝影作品須為原創攝影作品,未曾於國內外任何競賽中得獎或入選,且未公開發表。
競賽時間
【投稿時間】2025/4/7(一)~2025/9/30(二) pm23:59 截止
【線上投票時間】2025/4/7(一)~2025/10/7(二) pm23:59 截止
投稿方式
採線上報名投稿方式,請於徵稿期限截止前,至 「享樂寶山」網站上傳作品,每人、每類別最多投稿4張作品。
作品規範
- 每位參賽者需提交與上述三種比賽類別之主題相關之作品,每個類別限投4張照片,可以每個類別都參加。
- 照片上傳請為作品命名:【格式規範】姓名_類別_編號 . jpg
- 建議解析度:至少為1,800萬像素,或長邊至少 4,900 像素以上
- 檔案大小:3MB~20MB,不得自行擴檔。
- 檔案提供以JPG為主。
- 參賽攝影作品須為參賽者本人 (不可冒名頂替 ) 原創、合法攝影之作品。作品可調整亮度、對比度、銳利度、色彩飽和度,並可局部加減光、局部色偏修正、可適度格放(如: 水平、垂直修正或邊緣裁切 ),惟不得抄襲、重製、拷貝、疊片、合成。
活動獎勵
總獎金超過10萬元!
獎項除了由專業評審評選出出冠軍、亞軍、季軍、優選外,更開放網路投票,選出最佳人氣獎,同時,特別增加網路會員獎為鼓勵民眾加入「享樂寶山網站」。
專業評審評選獎項
- ● 冠軍:獎金新台幣15,000元(每組別1名,共3名)
- 亞軍:獎金新台幣8,000元(每組別1名,共3名)
- 季軍:獎金新台幣5,000元(每組別1名,共3名)
- 優選:獎金新台幣2,000元(每組別3名,共9名)
網路獎項
●最佳人氣獎:獎金新台幣2,000元(每組別1名,共3名)
4/7~10/7每個網站會員每天可進入網站投票,每張照片都有一次投票機會,活動結束後,選出最佳人氣獎三名(每組選出一名),每名2,000元。
●網路會員獎:獎金新台幣1,000元(共3名)
4/7~10/7活動期間加入網站會員,於活動結束後可參加抽獎,共抽出三名,每名贈送1,000元。
參賽規範
1. 參賽作品須符合該次活動攝影主題、作品規格,且不違反法令、侵權或妨礙公序良俗,違反者視同棄權,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
2. 「公開發表」之定義 : 平面出版、公開展覽、其他攝影比賽得獎之作品、發表於各類媒體之作品。但不包含個人網站、部落格、 FACEBOOK、Instagram 及Twitter 等個人之社群網站貼圖。
3. 參賽攝影作品須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不可為AI製圖,參賽者並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嚴禁抄襲、仿冒及頂替、冒名、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著作權、肖像權或有其他侵權之行為。如有資料不實、不符參賽資格、發現與任何攝影比賽之得獎作品相似情事或經主辦單位認違反簡章規定者,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參賽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該獎項不遞補,已發給之獎金、獎座、獎狀予以收回,並於主辦單位網站對外公告,且三年內不得參與主辦單位舉辦之任何比賽。倘因此發生爭議、違法或致生損害於權利人、第三人或主辦單位時,均由參賽者負一切法律與賠償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4. 參賽者使用遙控無人機或搭乘任何航空器進行攝影時,須遵守相關法令(包括但不限於刑法、國家安全法、民用航空法及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定之自治規定等),違反者須自負所有責任。
5. 本活動以不傷害生物和環境的生態攝影原則,本著自然美好的生態紀錄,禁止使用現場誘餌、也不得採用任何誘使動物處於危險之中或對其產生危害之手段。倘參賽攝影作品之圖像,經評審委員、主辦單位或其他發現有疑似上開禁止之情事者,則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該獎項不遞補,已發給之獎金、獎座、獎狀予以收回
6. 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基於執行與本活動印刷、出版、教育推廣、文宣、行銷及展覽等之需要,得蒐集、處理、利用參賽者於本活動填寫之個人資料、創作說明、動物生態簡介、攝影作品圖示等。
7. 本賽事之審查方式由評審委員會決議;作品陳列及展覽專輯編印方式由主辦單位統籌規劃,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
8. 比賽過程若遇特殊情況,主辦單位保留調整權利。凡報名參賽者,應確實詳閱簡章內容,且均視為同意遵守本簡章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或有關活動之調整變動,主辦單位得在網站公告專區修正之,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
https://baoshan.hsinchu.gov.tw/Default.aspx
報名方式
請至新竹縣寶山鄉公所 「享樂寶山」專網站上傳作品
參加本攝影競賽,請先註冊網站會員,再投稿上傳攝影作品>> GO! ☞
( 報名/投稿須先加入 「享樂寶山」會員,成為會員後請點選「報名與投稿」-「投稿」)
聯絡方式
主辦單位: 新竹縣寶山鄉公所
聯絡人:黃小姐
聯絡電話:(03)5200090 #406
相關連結:
延伸閱讀:
- 【發現寶山之美】攝影比賽 ~11/10官方網址: https://www.hcpst.gov.tw/cht/index.php?
- 發現寶山之美攝影比賽邀請您 發現寶山之美 報名簡章請點我: https://reurl.cc/7kD5YQ #攝影比賽 #獎金 寶山鄉長邱振瑋 邱振瑋 邱振瑋
- 2025第二屆「發現寶山之美攝影比賽」競賽組別 景觀類 寶山鄉自然風景、城市建設與景觀、空間。 【寶山的好山好水】寶山水庫、寶二水庫、雙胞胎井、小西湖、深井生態園、田心緣…. 【寶山的公共建設】公共建築、交通工程、休閒步道、公園綠地、科學園區… 人文類 人物肖像、生活紀實、文化活動 生態類 動植物生態、環境紀實。 參賽資格 一、凡愛好攝影之人士皆可參加,國籍不限。未滿20歲者必須有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並簽名,始可報名參加。 二、參賽攝影作品須為原創攝影作品,未曾於國內外任何競賽中得獎或入選,且未公開發表。 比賽網站 : https://www.enjoybaoshan.com/FuncSystem/FuncClass_View.aspx?FDID=202503062007139DD7
- 新竹【發現寶山之美】攝影競賽活動簡介 2023「發現寶山之美」攝影比賽活動,聚焦新竹縣寶山鄉風光的多樣及特有性,歡迎攝影高手共襄盛舉,以鏡頭視角呈現寶山之美。 活動主題 一、拍攝地點:新竹縣寶山鄉。 二、聚焦新竹縣寶山鄉得天獨厚的生態環境、好山好水的美麗風景以及客家鄉城的人文特色,展現寶山鄉風光的多樣及特有性。 三、參賽作品不得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四、每件參賽作品須附上 100 字以內之創作說明。 參賽資格 一、凡愛好攝影之人士皆可參加,國籍不限。未滿20歲者必須有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並簽名,始可報名參加。 二、每一位參賽者最多不得超過 10 張攝影作品參賽,參賽攝影作品須為原創攝影作品,未曾於國內外任何競賽中得獎或入選,且未公開發表。 活動時程 作業階段 預訂時程 備 註 收件期間 自公告日起至 112 年11月10日 請於寶山鄉公所網站 https://www.hcpst.gov.tw/cht/index.php?首頁公告專區下載簡章及參賽資料,親送或以掛號郵寄。不符本簡章規定者恕不受理。 評審公告 112 年12月底前 得獎名單於寶山鄉公所網站公告,另個別通知。 頒獎典禮、作品展覽 另行公告 報名方式 一、收件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2年11月10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收件地址:308新竹縣寶山鄉雙園路二段325號,寶山鄉公所。 三、送件方式:郵寄或親送,參賽封套上請註明「2023發現寶山之美攝影比賽」。 (一)郵寄:以掛號郵寄方式為之,收件日以郵戳為憑,請用硬紙板保護,不得捲起置於筒內。 (二)親送:請於收件截止日前上班時間 9:00-17:00 送至收件地址 ; 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不受理收件。 (三)參賽攝影作品請自行包裝完妥,若因寄 ( 遞 ) 送過程損壞、遺失,或因不可抗力因素致損害,主辦單位恕不受理報名,亦不負賠償之責。 參賽資料 (一)書面資料 ( 表件內須「親筆簽名」之欄位須由本人親簽,非本人親簽者一律視為不合格 ): 1.附表一「2023發現寶山之美攝影比賽報名表」: 請詳填各項資料,並於報名表下方「作品著作權、著作權授權與個人資料使用同意聲明書」立同意書人簽名處親簽,以確保參賽資格。 3.附表二「2023發現寶山之美攝影比賽肖像權使用同意書」: (1)參賽攝影作品倘攝入人像於內,且被攝入者清晰可辨識時,應擁有肖像權,為保障參賽者與該被攝入者之權益,參賽者需事先取得參賽攝影作品被攝入者之同意,並附上填寫完整之「2023發現寶山之美攝影比賽肖像權使用同意書」。 (2)若被攝入者為非完全行為能力人 ( 未滿 20 歲、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 ),須由法定代理人親自簽署肖像權使用同意書。每張參賽攝影作品須單獨填寫肖像權使用同意書,若未取得肖像權使用同意書,主辦單位依本簡章捌、三之說明辦理。 (二) 數位檔案光碟: 1. 每張參賽攝影作品檔案大小應為 1200 萬畫素以上之 JPG 或 TIFF 檔案。每張參賽攝影作品數位檔案名稱為:「作者真實姓名-作品名稱 . 檔案類型」,以此檔案名稱列示儲存。 2. 附表一 2023「發現寶山之美」攝影比賽報名表、與附表二2023「發現寶山之美」攝影比賽肖像權使用同意書 ( 參賽攝影作品倘有攝入人像,且被攝入者如屬清晰可辨識應附上 ) 等相關表件 PDF 電子檔案。 3. 請燒錄前述「調整後作品檔 (JPG 或 TIFF)」、附表一~二之 PDF 電子檔案及「原始 RAW 檔」等相關資料檔案於光碟片內,並於光碟片上方以正楷清楚書寫註明參賽者真實姓名及連絡電話。 (三) 參賽報名信封內應包括參賽攝影作品照片、參賽資料表件 ( 附表一~二 ) 及數位檔案光碟,未備齊參賽資料、填寫不完整或參賽資料不符簡章規定者,不予受理;參賽資料一律不退還,送件前請自行備份留存。 評分標準 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參賽者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活動獎勵 一、第 1 名「金牌獎」:1 名,奬金新臺幣3萬元 ( 含稅 ),獎座乙只。 二、第 2 名「銀牌獎」:1 名,奬金新臺幣1萬元 ( 含稅 ),獎座乙只。 三、第 3 名「銅牌獎」:1 名,奬金新臺幣5千元 ( 含稅 ),獎座乙只。 四、「優選」:10名,每名奬金新臺幣2仟元 ( 含稅 ),獎狀乙紙。 五、「佳作」:30名,每名奬金新臺幣1仟元 ( 含稅 ),獎狀乙紙。 六、優選及以上獎項每人限得乙獎,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七、如無適當作品,上開各獎項或得獎名額均得由評審委員會決議從缺。 注意事項 一、 參賽攝影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及作品規格,且不違反法令、侵權或妨礙公序良俗。 二、「公開發表」之定義 : 平面出版、公開展覽、其他攝影比賽得獎之作品、發表於各類媒體之作品。但不包含個人網站、部落格、FACEBOOK、Instagram 及 Twitter等個人之社群網站貼圖。 三、參賽攝影作品須為參賽者本人作品,參賽者並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嚴禁抄襲、仿冒及頂替、冒名、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著作權、肖像權或有其他侵權之行為。如有資料不實、不符參賽資格、發現與任何攝影比賽之得獎作品相似情事或經主辦單位認違反簡章規定者,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參賽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該獎項不遞補,已發給之獎金、獎座、獎狀予以收回,並於主辦單位網站對外公告,且三年內不得參與主辦單位舉辦之任何比賽。倘因此發生爭議、違法或致生損害於權利人、第三人或主辦單位時,均由參賽者負一切法律與賠償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四、參賽者使用遙控無人機或搭乘任何航空器進行攝影時,須遵守相關法令 ( 包括但不限於刑法、國家安全法、民用航空法及直轄市、縣 ( 市 ) 政府所定之自治規定等 ),違反者須自負所有責任。 五、本活動以不傷害生物和環境的生態攝影原則,本著自然美好的生態紀錄,禁止使用現場誘餌、也不得採用任何誘使動物處於危險之中或對其產生危害之手段。倘參賽攝影作品之圖像,經評審委員、主辦單位或其他發現有疑似上開禁止之情事者,則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該獎項不遞補,已發給之獎金、獎座、獎狀予以收回。 六、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基於執行與本活動印刷、出版、教育推廣、文宣、行銷及展覽等之需要,得蒐集、處理、利用參賽者於本活動填寫之個人資料、創作說明、動物生態簡介、攝影作品圖示等。 七、本賽事之審查方式由評審委員會決議;作品陳列及展覽專輯編印方式由主辦單位統籌規劃,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 八、前 3 名「金牌獎」、「銀牌獎」、「銅牌獎」及「優選」者 ( 以下統稱得獎者 ) 之參賽攝影作品經評審委員會議遴選歸主辦單位收藏及展覽者,得獎者不得要求返還或撤回,主辦單位不須另支付報酬。 九、凡報名參賽者,應確實詳閱簡章內容,且均視為同意遵守本簡章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或有關活動之調整變動,主辦單位得在網站公告專區修正之,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 https://www.hcpst.gov.tw/cht/index.php?code=list&ids=14) 聯絡方式 主辦單位:新竹縣寶山鄉公所 聯絡人:新竹縣寶山鄉公所 聯絡人信箱:10015812@hchg.gov.tw 聯絡電話:03-5200090.91.92.93 比賽網站 : https://www.hcpst.gov.tw/cht/index.php?code=list&flag=detail&ids=12&article_id=10675
您好,請協助將主辦單位E-MAIL改成10007579@hchg.gov.tw
謝謝。
已修正!謝謝~
您好,請協助將主辦單位E-MAIL改成 10007579@hchg.gov.tw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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