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SBY CREATIVE AWARDS 13th

GATSBY CREATIVE AWARDS 13th

 總獎金: 1100000(JPY)

最高獎金: 300000(JPY)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8-12-02

主辦單位: 株式会社 Mandom

GATSBY CREATIVE AWARDS 13th – MUSIC

報名時,請確認下列內容。

STEP1 確認報名內容

No.1年齡

若是學生身分,則無年齡限制

(1)應有柬埔寨、中國、香港、印度、印尼、日本、韓國、馬來西亞、蒙古、新加坡、台灣、泰國這12個國家或地區的國籍

(2)現在應仍居住於上述任意一個國家或地區(包括留學生,例如在香港留學的日本人也能參加*如果您是香港留學的日本人,您將成為日本的代表,此外,如果您是以團體身分報名,則為該代表的國籍參賽)

(3)應是高級中學、職業學院、短期大學、大學、研究所(Graduate Schools)在籍的學生
但如果是20歲以下的人士要參加2019年3月2日(星期六)的「GATSBY CREATIVE AWARDS FINAL 13th」的話,則需要監護人的同意。※截至2018年7月19歲以下者

No.2參加國家或地區

亞洲12個國家、地區
柬埔寨、中國、香港、印度、印尼、日本、韓國、馬來西亞、蒙古、新加坡、臺灣、泰國

No.3人數

1-4人/組
個人表演或團體都能參加。

No.4獎項

最優秀作品20萬日圓
*有可能再追加獎項
來自AREA A(日本、韓國)、AREA B(中國、臺灣、香港、蒙古)、AREA C(印度、秦國、柬埔寨)和AREA D(馬來西亞、新加坡、印尼)的每一組與從亞洲12個國家和地區作為GATSBY SPECIAL PICK UP的的一組一起晉級2019年3月2日(星期六)的GATSBY CREATIVE AWARDS 13th FINAL。

No.5注意事項

請遵守規則,以免被取消資格

作品之注意事項

 必須完全是獨創的作品 請製作成2分鐘以內 牴觸著作權、著作鄰接權之素材之使用 觸犯肖像權、隱私權、涉及歧視、違反公共秩序、社會倫理等內容

No.6製作

製作創意作品
創造出自己的風格且可讓周圍充滿歡樂的Only one歌曲

No.7報名

確認參加徵選的方法

※徵選截止後的投稿將不列為審查對象。請務必於期限內投稿。

拍攝一個音樂表演 請參考範例視頻拍攝一個樂曲表演。 02 請將其上傳到您最喜愛的SNS (參考:YouTube,Twitter,Facebook等) *私人設置將無法輸入。 03 填寫報名表格 在報名表格中,填寫影片上傳的網址以及必填事項。 04 等候結果發表 ■第一次審查:2018年12月3日(星期一)-2018年12月17日(星期一) 經由籌委會選拔 ■第二次審查:2018年12月18日(星期二)-2019年1月7日(星期日) (1)網路投票之「票數」 (2)籌委會評分「技能分數」 (3)GATSBY評分「創意分數」 以滿分30分計算上述三個項目,得分最高的作品將從各AREA進入FINAL。

FINAL

2019年3月2日(星期六)
决定參加“GATSBY CREATIVE AWARDS FINAL 13th”的每個國家/地區的代表

參賽規則

『GATSBY CREATIVE AWARDS』(以下稱之「本活動」)是日本mandom Corp.(以下稱之「本公司」主辦之競賽。
所參賽的作品,除了刊登在mandom公司的官網、或本公司相關公司的官網之外,會有其他使用作品的情形,敬請諒解。

  1. 參賽者提交作品時,需先充分理解並承諾下列事項。
  2. 參賽作品僅限完全原創且未曾發表、於參賽提交期間上傳、未曾參加其他比賽之作品。
  3. 若參賽作品在獲獎後,發現並判定為曾經發表或曾參加其他比賽之作品,則獲得之獎項將有可能被取消,獎金也將要求返還。
  4. 參賽作品之版權、使用權及著作權(包括日本國家著作權法第21條至第28條所規定之權利)將歸屬本公司所有。
  5. 參賽作品及報名參賽時填寫之資料,均視為可用於本公司的網站、媒體報導及GATSBY的廣宣、PR和促銷物品上。
  6. 如填寫之資料有虛假或隱瞞,視為參賽無效。
  7. 參賽作品及報名參賽時填寫之資料,均視為可公開於官方網頁中。
  8. 參賽作品均視為可公開於網站、免費下載或編輯於CD-ROM等,向不特定多數人發佈。
  9. 參賽者在提交作品後,不得對參賽作品行使著作人格權。
  10. 參賽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人之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肖像權或隱私權,請特別留意。參賽者須保證自己無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肖像權或隱私權。若發生因侵權問題而導致任何追究賠償,參賽者須承擔全部責任。本公司就該參賽作品因侵權問題所導致的責任追究,將一概不予承擔。
  11. 本公司可對參賽作品插入LOGO、LOGO MOVIE等自由編輯後,不限刊載場所、運用於本公司之廣告宣傳上(包含電視廣告、電台廣告、印刷廣宣品以及本公司與相關企業之網站、活動、行銷及其他公開活動等)。此外,也可運用於YouTube(www.youtube.com)、Facebook(www.facebook.com)或其他社群網站等外部網站上。
  12. 參賽作品如有違反公序良俗、社會倫理等(如內容抵觸法律/政策/條例等、損害個人或團體名譽、侵害他人隱私等)將不予以審查;若在審查結束後發現上述問題,其獎項將被撤回。
  13. 超過規定秒數之作品、或是只有圖像、文字企畫等未完成作品將不予受理。
  14. 不符合商品原本用途之內容的作品將不予審查。
  15. 不符原本用途及本公司判斷為不適當之參賽作品,將要求從YouTube、SNS等刪除,請儘速配合。
  16. 候補通過審查作品需繳交作品資料。未於規定期限內繳交者,將會喪失資格。另,參賽作品資料不予退還,敬請諒解。
  17. 最終審查結束後,將會以妥善保護個人資料之方式,將未得獎作品以及其相關資料銷毀。
  18. 本公司及本活動籌委會對於違反本規則之投稿作品,將由內部裁定調查作品內容,若作品內容被判定為不適當,本公司及本活動籌委會有權將該作品自本活動網頁、本公司及相關企業所管理的網站刪除,恕不另行通知。
  19. 參賽作品製作所衍生之相關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20. 本活動不對審查進度等事項作答覆,敬請諒解。
  21. 如收到籌委會之E-mail等聯絡通知,煩請儘速回覆。若籌委會未能於期限內收到參賽者之聯絡或答覆,參賽作品將有可能不予審查,敬請諒解。
  22. 如有疑問或洽詢事項,請透過「諮詢」聯絡。為了確保審查之公正性,不受理電話洽詢,敬請諒解。請先詳閱「FAQ‧常見問題」。
  23. 參賽者不得嘗試透過駭客行為或套取密碼等不正當行為侵入本活動網頁,或者是連結到本公司伺服器系統、網路等。
  24. 參賽規則於2018年7月2日(一)啟用,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敬請隨時留意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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