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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300六堆庄頭劇場「文化體驗團隊」甄選

NEXT300六堆庄頭劇場「文化體驗團隊」甄選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06-11

主辦單位: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主辦單位Email:liugduitheater@gmail.com

110年適逢六堆建堆300年,本會籌劃參與式社區劇場以深化在地認同,為吸引民眾投入,擬辦理「NEXT 300 六堆社區劇場『文化體驗團隊』」甄選作業,以公開甄選方式,於鄉鎮大匯演時,配合庄頭劇場策展團隊相關展演設計,辦理「文化體驗活動」,預計甄選9個團隊,並於同年6月11日截止收件,規劃分二階段甄選,作業計畫內容詳如附件,歡迎相關藝文團隊踴躍報名。

甄選計畫

壹、活動宗旨:

過去的六堆客家先民,沿著幾條重要河道一路往上游開發拓墾;拓墾出北中南三個區域近海、平原與靠山的不同生活樣態。

300年來,建築涵納六堆先民對於教育讀書的想望;耕種勞動型態,體現在食物烹調與保存方式;過去因為亂事與族群關係而生成的動態組織,也因安居定戶,而逐漸轉換成不同形式的內聚力量與情感,進而表現在年復一年對神靈、土地的敬祈與酬謝、對祖先的敬拜等聚集、聚會的型態上。

300年過去,阡陌稻浪被檳榔樹林取代,而今又引入新興產業;青綠菸田消失,白嫩與鮮紅成為新的色彩。人們離鄉又返鄉,留下來、回來的、以及新加入的人們,延續滋味卻又打造新的風景。這一切,是每個個人、家族聚集,凝而成各堆風光;各堆人文風光,與近海、沖積平原、臨山、水文等土地紋理交織成的風景聲響、滋味、氣息、溫度、色澤、光影與時間,將一切熬煮成特別名之的「六堆」。

在籌辦六堆三百年紀念系列活動之際,我們想說的,過去、現在、未來,都在進行式裡,但精神仍在、生活滋味仍在、DNA仍在,特地邀請國內優秀劇場工作者( 團隊 ),進駐六堆、體驗六堆,以辦理「文化體驗活動」方式,與六堆人共創共演,共組NEXT 300六堆庄頭劇場,用自己的語言說自己的故事。

貳、主辦單位:

客家委員會( 以下稱本會 )

參、甄選資格:

一、於六堆地區登記立案滿一年以上之藝文團隊及協會組織。

二、具備中小型藝文活動實務經驗之團體擇優錄取,申請時請附上相關執行實績。

肆、申請及收件:

一、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110年6月11日晚間11時止,採電子郵件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電子郵件報名:請將報名表及相關資料以電子郵件寄至六堆庄頭劇場策展團隊工作小組liugduitheater@gmail.com信箱,郵件標題請註明「報名六堆庄頭劇場-『文化體驗團隊』」與參選團隊名稱,由策展團隊寄發確認信函後,方完成申請程序。

伍、 甄選要求:

一、參選團隊配合本會甄選出之9個庄頭劇場演出時程,擇一劇本規劃「文化體驗活動」提出申請。每劇本選出1團隊,9個庄頭劇本預計共入選9個文化體驗團隊,劇本摘要如附件1。

二、於各堆內部演出( 2場 )以及鄉鎮大匯演( 1場 )時,安排具當地特色之展示、互動體驗,以及社區動員等事宜,形式不拘,惟須配合庄頭劇場策展團隊相關展演設計配套進行。

三、配合事項:周邊「文化體驗活動」規劃與材料、觀眾動員、志工動員、摸彩活動規劃、接待區設置( 含基礎檢疫站-體溫量測、備用口罩 )、維安路權申請、救護站( 含救護人員,至少1員全程待命 )、流動廁所設置、工作坊帳篷、桌椅、垃圾清運、文化體驗團隊內部員工保險。

陸、甄選方式:分兩階段進行

一、資格審:110年6月12日至20日進行書面資料審查,選出複審團隊。

二、複審:110年6月21日至30日,由本會邀請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小組,安排複審團隊口頭簡報( 視疫情狀況調整 ),每團30分鐘為原則( 含討論答詢 )。

柒、甄選評分項目:

一、團隊過去執行相關實績。

二、文化體驗型態之創意度。

三、計畫工作之實際可行性與當地資源掌握度。

四、經費編列合理性。

捌、補助經費及相關說明:

一、本案補助費用包括各堆當地文化體驗活動2場,以及鄉鎮匯演1場之周邊

活動規劃、保險費與執行,主辦單位不另提供其他經費。

二、經本會公告之入選團隊,另依據本會「推展客家學術文化活動補助作業要點」提送計畫書,每團隊補助經費以新臺幣50萬元為上限;本活動補助係對民間團體之補助,最高補助金額以實際活動總經費支出之80﹪為原則,若核銷時未達核定補助金額,將依比例核減之。

三、送審計畫案件不得重複申請本會及其他公部門補助。

玖、申請資料:

一、申請計畫書一式1份,載列內容應包含事項如下:

( 一 )參與徵件初衷理念與六堆地區文化初探研究( 針對各提案團隊所屬地區 )。

( 二 )甄選計畫書:活動概念與策略、當地資源盤點、文化體驗型態設計、動員計畫等。

( 三 )團隊介紹( 完整介紹+照片 )、團隊立案證明、最近一年度報稅證明。

( 四 )預算明細表。

( 五 )實績紀錄電子檔:過去承辦活動之宣傳品、媒體報導評論或照片紀錄  等輔佐文件( 無則免 )。

( 六 )申請資格切結書正本( 含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一份( 如附件3 )。

( 七 )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 如附件4 )。

二、入選團隊者應依提案之計畫內容執行,如欲變更計畫須於收到入選通知後  7個工作天內提出。本會保有同意權以及撤銷入選資格之權利。

壹拾、其他注意事項:

一、 應配合審查委員及策展團隊建議進行活動企劃修改調整,若未於110年7月5日前依審查委員複審建議修改並送本會備查,視同放棄入選資格。

二、本案計畫執行、撥款及核銷等事宜,依核定後相關規定辦理。

三、入選團隊需參加本會及策展團隊所召開製作進度會議,針對本案執行方式進行說明,籌備過程中本會得要求了解入選團隊製作進度,活動辦理時需提供公關席次供審查委員及策展團隊評鑑用。

四、若未依計畫內容、製作規模執行,本會得視情節輕重撤銷該案並依契約辦理相關罰則。如團隊遇不可抗力之因素而更動製作內容及活動型態,需事先向本會備經核准後執行。

五、入選團隊應擔保其申請計畫內容及活動成果無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若因前開情事致本會權益受損或受連帶賠償請求之損失,入選團隊應對本會負全部賠償責任。

六、本案所得之成果資料,其著作權屬於本會所有,團隊配合本會辦理藝文宣導之相關素材及圖文資料,本會得以各種方式無償使用,入選團隊應與其員工或其他有關第三人約定,確保本會享有上述權利。

七、本計畫若有未盡事宜,本會有權修正,並有最終解釋權及裁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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