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asonic「電視」愛用者宣言募集活動

Panasonic「電視」愛用者宣言募集活動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2-10-12

主辦單位: Panasonic

主辦單位電話: 02-2346-0472分機126

主辦單位Email:serviceaaa198@gmail.com

電視愛用者宣言募集活動

活動流程

曾經購買過 Panasonic電視的消費者,凡於活動期間內參與投稿,內容包含基本資料(得獎聯絡之用)、愛用者宣言與使用的照片,即獲參賽資格。投稿作品須經主辦方審核通過,方可認定投稿成功,主辦方會依投稿順序進行審核,審核結果會以e-mail方式通知創作者。

Panasonic「電視」愛用者宣言募集活動

活動步驟如下:

1. 參加活動

到活動網站依指示登入投稿,勾選同意個人資料蒐集聲明及服務條款。

2. 填寫資料

填妥個人真實資料、使用照片與愛用者宣言,一旦按「送出審核」即不可再修改。

3. 等待審核

等候主辦單位審核,審核通過即獲得參賽資格,主辦單位會寄信通知作品編號。

投稿作品規範

1. 上傳照片以3-5張為限(至少3張、最多5張) ,檔案大小為2MB-20MB之間,檔案格式限定以JPG或JPEG格式。投稿作品建議採用高畫質,可進行後製調整。型號不限但畫面表現請參照下列規範。

2. 上傳的照片必須要至少要有一張明顯可看出為Panasonic 電視,產品未必要全入鏡,同時也鼓勵愛用者可一同入鏡。建議上傳的照片內容為:

(1)電視產品照

(2)愛用者本人或家人與電視合照;(此為獲獎作品必備條件)

3. 投稿作品電視螢幕畫面

(1)若為最新機種的話可以秀出 My Scenery 功能的主題畫面 (支援My Scenery系列機種:JX980、JZ1000、JZ2000、LX980、LZ1000、LZ2000)

(2)為避免侵權,愛用者可以使用自己所拍攝的照片或影片來當電視畫面,可以使用電視功能Chromecast built-in™和SWIPE & SHARE投放到電視畫面,也可以透過USB隨身碟播放。

*請勿翻拍電視節目、電影作為愛用者所拍攝的照片,擅自翻拍該內容涉及著作權侵害須負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及刑事責任。

4. 「愛用者宣言」分享的文字內容最少需要50個字,最多不得超過1000個字以上,鼓勵參賽者能詳加敘述愛用的原因,例如:真.自然6原色電視顏色自然、Android TV好用、HCX智能晶片畫面升級有感等。

5. 每位愛用者最多只能用Facebook投稿一件作品。

6. 投稿作品需未曾公開發表,未曾於其他比賽得獎,作品著作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賽,若有糾紛將取消參賽資格。(公開發表定義為不曾出版、公開展覽、投稿至線上販售圖庫者。發表於個人的Facebook、Instagram、個人部落格、網路論壇者不在此限)

7. 參賽作品不得違反相關著作權法,作品中所使用之圖片影像素材需為作者原創,以及無任何侵權行為或危害善良風俗等情事,若違反將取消其參賽權,若已領獎者,將取消其獎項並追訴。

給獎方式和獎項內容

本活動共有二類獎項,作品通過審核成功即可獲得人氣類獎項參賽資格,並會選出創作品質較佳的作品獲得創作獎。創作獎中分為佳作獎、優選獎,第三名、第二名和第一名。

(一)創作獎

主辦單位依創作品質(心得感想、照片內容),挑選創作內容較佳者給予獎項。

第一名:高解析度藍牙耳機 RP-HD605N,1個名額。

第二名:Soundbar SC-HTB250,1個名額。

第三名: Technics 無線藍牙耳機EAH-AZ40(黑色) ,1個名額。

優選:家樂福1000元即享券,10個名額。

佳作:家樂福500元即享券,20個名額。

(二)人氣獎

作品通過審核即可獲得人氣類獎項參賽資格。

投票人氣獎:人氣獎活動期間內,在活動官網獲得電視組「喜歡數」前10名之作品,可獲贈高解析度入耳式耳機 RP-HDE3M 1組 。

活動重要日期

作品投稿日期: 即日起 ~2022/9/24(六)23時59分止2022/10/12(三)23時59分止

作品最後審查結果日期:2022/9/29(一)23時59分前2022/10/19(三)23時59分前

人氣獎項投票日期:2022/10/3(一)起至2022/10/9(日)23時59分止2022/10/24(一)起至2022/10/31(一)23時59分止

得獎公布日期:2022/10/19(三)2022/11/10(四)前於活動網站公告獲獎名單,獲獎者並同時email告知

人氣獎投票規則

投票人氣獎在活動網站舉辦,每個Facebook帳號每天(以當天凌晨零點計算24小時內)限各投3件作品。

若經主辦單位認定有惡意灌票行為將取消得獎資格。

兌獎說明

1. 中獎名單公布於本活動網站公告,獲獎者並同步e-mail通知。得獎名單公布後,中獎者須於得獎2週內,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寄回主辦單位(詳情請見e-mail說明),逾期及提供資料訊息不全者視同放棄兌獎權利。

2. 中獎者寄回身分證資料,需和本活動所登錄的資料相同,如經審核未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恕不另行通知。

3. 依稅法規定,機會中獎年度累計獎項價值超過NT$1,000以上,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並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

4. 依稅法規定,機會中獎年度累計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含)以上,依法需預繳交機會中獎稅金10%。得獎者需先繳交機會中獎稅金10%,始可領獎,本公司將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若未能依法繳納即喪失得獎資格。

5. 獎品統一於2022/11/30前寄出。若所獲獎品遇缺貨,主辦單位有權更換獎品,所換獎品市價會高於原獲獎品市價。

注意事項

1. 參加者於送出資料參加本活動時,視為同意並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含其更新修正內容)。

2. 參賽即同意自主辦單位審核作品通過日起,作品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於任何行銷活動或其配合通路使用,主辦單位擁有無償重製及公開發行,且必要時對作品具修改之相關權利,不需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作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3. 參賽作品如發生型號、功能名稱或確認客觀事實敘述錯誤之情況,主辦單位可將參賽作品退回給參賽者,要求參賽者重新編輯後送審。主辦單位可針對參賽作品加入 #標籤 ,方便網站進行作品索引。

4. 參賽作品經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收回獎項,參加者需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1). 參賽作品侵犯他人之著作權、肖像權、冒名頂替參加。

(2). 作品曾於公開媒體發表或獲獎者。

(3). 作品已獲得其他比賽獎項。

(4). 作品涉及暴力、色情、詆毀、違背善良風俗或與本主題無關等不當的內容。

(5). 違反中華民國法令規定等情事。

5. 主辦方有權檢視本活動參與者之參與行為及中獎情形是否涉嫌不法或有違常理之異常狀況,例:人為操作蓄意偽造、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或登錄資料不實或不正確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有違反活動規範之行為。活動參與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及獎品,主辦方及活動小組保有變更、終止其參加活動資格、取消中獎資格或暫停活動的權利,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並就因此產生之損害,得向參加者請求賠償。

6. 本活動僅限居住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之居民參加,獎品寄送地區限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

7. 本活動所有獎項經主辦單位確認後不另選備取,所有獎項除本活動辦法有所約定的情況外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若獎品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致毀損、遺失等,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8. 依稅法規定,機會中獎年度累計獎項價值超過NT$1,000以上,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並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

9. 中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國境內設籍之個人(即依法於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含大陸人士及外國人),不論中獎者所得獎項之金額,需預繳20%機會中獎稅金。此外中獎價值累計超過NT$1,000而未滿20歲之中獎者,視同父母或監護人中獎,由父母或監護人代為領獎,並請附上中獎者及其代領人關係證明影本。

10. 中獎者如因資料填寫不完整、不清楚或寄送過程中發生不可歸責於主辦方之原因,導致中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將視同放棄獲獎資格,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1.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系統服務終止、中斷、誤送活動訊息或中獎通知,或使參加人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2. 所有參加本活動者於提供或填寫個人資料後,視為同意主辦方得將其個人資料於本活動目地範圍內蒐集、處理暨使用之。主辦方僅使用參與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與者權益。得獎者授權主辦方公開公布姓名。

13. 主辦單位有權修改活動辦法,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因素導致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如有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將保有最後解釋。

隱私權

Panasonic 電視愛用者宣言活動網站隱私權政策

關於本網站活動在Facebook帳號登入以及其他特定資料依本公司「隱私權政策」受到保護與規範。

一、兒童及青少年之保護

為確保兒童及青少年使用網路的安全,並避免隱私權受到侵犯,家長(或監護人)應盡到下列義務: 未滿十二歲之兒童使用本服務時時,應全程在旁陪伴,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青少年使用本服務前亦應斟酌是否給予同意。

二、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

網站使用者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網站使用者若係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並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網站使用者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1. 公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

2. 侵害或毀損本活動或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3. 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4. 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5. 傳輸或散佈電腦病毒。

6. 從事未經本活動網站事前授權的商業行為。

7. 刊載、傳輸、發送垃圾郵件、連鎖信、違法或未經本活動網站許可之多層次傳銷訊息及廣告等;或儲存任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違反法令之資料。

8. 對本服務其他用戶或第三人產生困擾、不悅或違反一般網路禮節致生反感之行為。

9. 其他不符本服務所提供的使用目的之行為或本活動主辦單位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三、服務內容之變更

網站使用者同意本網站所提供本服務之範圍,本網站均得視業務需要及實際情形,增減、變更或終止相關服務的項目或內容,且無需個別通知網站使用者。

網站使用者同意本網站得依實際執行情形,增加、修改或終止相關活動,並選擇最適方式告知網站使用者。

四、服務之停止、中斷

本活動網站將依一般合理之技術及方式,維持系統及服務之正常運作。但於以下各項情況時,本活動有權可以停止、中斷提供本服務:

1. 活動網站電子通信設備進行必要之保養及施工時。

2. 發生突發性之電子通信設備故障時。

3. 活動網站申請之電子通信服務被停止,無法提供服務時。

4. 由於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活動致使品本網站無法提供服務時。

五、責任之限制與排除

1. 本服務所提供之各項功能,均依該功能當時之現況提供使用,本活動對於其效能、速度、完整性、可靠性、安全性、正確性等,皆不負擔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責任。

2. 本活動並不保證本服務之網頁、伺服器、網域等所傳送的電子郵件或其內容不會含有電腦病毒等有害物;亦不保證郵件、檔案或資料之傳輸儲存均正確無誤不會斷線和出錯等,因各該郵件、檔案或資料傳送或儲存失敗、遺失或錯誤等所致之損害,本活動網站不負賠償責任。

六、個人資料保護措施

1. 請您妥善保管密碼及任何個人資料,不要將任何個人資料,尤其是密碼提供給任何人。

2. 在您完成本網站報名、投票等相關程序後,請一定要做登出帳戶的動作,假如您是與他人共用電腦或使用公共電腦,務必要關閉瀏覽器視窗,以防止他人讀取您的信件或其他個人資料。

3. 在部分情況下,本網站將使用通行標準的SSL保全系統,保障資料傳送的安全性。

4. 如果您自行洩漏自己的個人資料、會員密碼或付款資料給予第三人使用,您應就第三人的行為負責。

七、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1. 本活動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均由本活動網站擁有其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任何人不得逕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若網站使用者欲引用或轉載前述軟體、程式或網站內容,必須依法取得本活動主辦單位或其他權利人的事前書面同意。尊重智慧財產權是網站使用者應盡的義務,如有違反,網站使用者應對本活動主辦單位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2. 在尊重他人智慧財產權之原則下,網站使用者同意在使用本網站之服務時,不作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3. 若網站使用者有涉及侵權之情事,本網站可暫停全部或部份之服務,或逕自以取消網站使用者帳號之方式處理。

4. 若有發現智慧財產權遭侵害之情事,請將所遭侵權之情形及聯絡方式,並附具真實陳述及擁有合法智慧財產權之聲明,以下列方式聯絡本活動主辦單位: 以電子郵件(E-mail)寄送至: serviceaaa198@gmail.com

八、網站使用者對之授權

對於網站使用者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之資料,網站使用者同意本活動網站得於合理之範圍內蒐集、處理、保存、傳遞及使用該等資料,以提供使用者其他資訊或服務、或作成網站使用者統計資料、或進行關於網路行為之調查或研究,或為任何之合法使用。 若網站使用者無合法權利得授權他人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某資料,並將前述權利轉授權第三人,請勿擅自將該資料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至本活動。任何資料一經網站使用者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至本活動時,視為網站使用者已允許本活動無條件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該等資料,並得將前述權利轉授權他人,網站使用者對此絕無異議。網站使用者並應保證本活動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轉授權該等資料,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否則應對主辦單位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九、特別授權事項

因使用本服務所提供之網路活動,可能須透過宅配或貨運業者始能完成貨品(或贈品等)之配送或取回,因此,網站使用者同意並授權本活動得視該次活動之需求及目的,將由網站使用者所提供且為配送所必要之個人資料(如收件人姓名、配送地址、連絡電話等),提供予宅配貨運業者及相關配合之廠商,以利完成該次貨品(或贈品等)之配送、取回。

十、拒絕或終止網站使用者的使用

網站使用者同意本活動得基於維護安全之考量,因任何理由,包含但不限於缺乏使用,或違反本服務條款的明文規定及精神,終止網站使用者的密碼、帳號(或其任何部分)或本服務(或其任何部分)之使用,或將本服務內任何「網站使用者內容」加以移除並刪除。此外,網站使用者同意若本服務(或其任何部分)之使用被終止,本活動對網站使用者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擔責任。

十一、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本服務條款之解釋與適用,以及與本服務條款有關或網站使用者與本活動間因交易行為而產生之爭議或糾紛,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並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若法律對於管轄法院另有強制規定者,仍應依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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