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聚繪趣」繪畫比賽

「監察院聚繪趣」繪畫比賽

 總獎金: 128000

最高獎金: 3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2-03-25

主辦單位: 監察院

主辦單位電話: 02-2341-3183分機436(李先生)、02-2341-3183分機438(沈小姐)、02-2341-3183分機625(洪小姐)、02-2341-3183分機694(黃小姐)

主辦單位Email:zjli@cy.gov.twpcshen@cy.gov.tw

一、 活動目的:

20年2月2日為監察院的生日,為慶祝監察院今年走過91個年頭,並昂首闊步邁向100年,特別舉辦繪畫比賽,邀請大專院校及社會人士造訪此具百年歷史之國定古蹟,親身體會古蹟之美。

「監察院聚繪趣」繪畫比賽

另監察院近年來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並致力於人權保障工作,推行遠距視訊陳情、善用科技提升調查效能、利用視訊展開調查、透過視訊進行陽光四法宣導講習等革新措施,希冀藉繪畫比賽機會宣導監察職權及人權工作,促使民眾在欣賞古蹟建築美學外,更進一步認識監察院,瞭解監察院為澄清吏治、整飭官箴,保障及促進人權所做的各項努力及成果。

二、 主辦單位:

監察院

三、 參賽組別:

本次繪畫比賽區分「一日寫生組」及「油畫徵件組」。

四、 參賽辦理方式:

(一) 一日寫生組

1. 活動時間:111年3月5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

2. 活動地點:監察院院區建築開放參觀區域及臨中山南路、忠孝東路兩側之停車場(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2號)。

3. 參賽對象:對繪畫有興趣之大專院校學生(以110學年度為準)以及社會人士。

4. 報名方式:

  • 領取比賽規定畫紙:請於活動當日上午9時起,至監察院大門口之「寫生比賽活動服務台」領取當天比賽規定畫紙。
  • 繳交作品及報名表:參賽者須於活動當日下午4時前,將作品及報名表一齊繳回前開服務台,始完成報名。報名表可於該服務台領取或監察院網站下載事先填寫(學生請檢附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社會人士請檢附身分證影本,個人資料務必填寫清楚,如因填寫不全,致無法通知領獎或經投遞2次均招領逾期,視為放棄領獎)。

5. 比賽規則:

  • 比賽主題:以監察院院區建築及庭園景觀為主要題材,用寫生或創意發想方式繪記古蹟之美。須在院區內現場完成作品。
  • 作品規格:以平面方式作畫於比賽規定畫紙(A3尺寸、日本水彩紙,比賽當日由監察院免費提供,並加蓋證明章)。
  • 繪畫材料:材料不限,形式不拘,繪畫用具(含畫板等)一律自備,並請維護場地之清潔。
  • 參賽方式:每位參賽者作品以1件為限,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個人於現場之創作品,不得冒名頂替、抄襲、由他人代筆或修改,亦不得以共同創作方式參賽;若經工作人員或他人檢舉發現屬實,即取消參賽資格或得獎資格。
  • 收件時間:活動當日下午4時,逾期不予收件。並請參賽者自行注意作品完成程度,因收件場地空間限制,恕不接受未乾作品,以免損壞參賽者之作品。

6. 注意事項:

  • 比賽期間如遇畫紙損毀,請拿原領取之比賽用紙至本活動服務台登記更換,每人限更換1次比賽用紙。
  • 每位參賽者作品以1件為限,倘有繳交2件以上作品之情形,則逕以最後一次繳交之作品為準。
  • 繳交作品恕不代為修改,得獎作品不予退件,未得獎作品如需退還,請於得獎名單公布後1個月內自行取回,逾期未取回者主辦單位得逕行銷毀。
  • 為防疫需要,比賽當日監察院將進行實名登記、量測體溫,每位參賽者僅限1名陪同者,並請參賽者及陪同者全程配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
  • 監察院得視疫情程度及天候情形,取消或延期辦理一日寫生組,相關訊息將在111年3月4日下午5時前,於監察院網站公布。

(二) 油畫徵件組

1. 徵件主題:以監察院院區建築及庭園景觀為主要題材,繪記古蹟之美。

2. 參賽資格:

  • 對油畫繪畫有興趣之大專院校學生(以110學年度為準)以及社會人士。
  • 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本人之創作,且不得為共同創作,亦不得為參加過國內美展競賽比賽之作品、拷貝抄襲及以他人名義送件參賽。

3. 報名及收件方式:

  • 請參賽者於111年3月5日(星期六)前,至監察院網站下載填妥報名表,以email或郵寄至監察院完成報名。(學生請檢附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社會人士請檢附身分證影本,個人資料務必填寫清楚,如因填寫不全,致無法通知領獎或經投遞2次均招領逾期,視為放棄領獎)。
  • 請於111年3月25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將作品包裝完成,送至監察院(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2號監察院監察業務處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報名資格。
  • 參賽作品不須裱框,但務必妥善包裝。包裝時需留意畫作油彩是否已乾,並以厚紙箱運送,確保作品之完整性,運送過程所遭致之損失,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4. 參賽作品規格及件數:6~30號之作品,畫作須為111年創作。每人以1件為限。

5. 注意事項:

  • 如有需要,參賽者可於111年3月5日(星期六)一日寫生活動期間內,到院取景或創作。倘一日寫生活動因疫情取消(相關訊息將在111年3月4日下午5時前,於監察院網站公布),將不另外開放到院。
  • 已遞送之徵件作品,不得要求更換。徵件得獎作品不予退件,未得獎作品如需退還,請於得獎名單公布後1個月內自行取回。

五、評審事項:

(一)評分標準:主題表達30%、美感藝術35%、創意或技法35%。

(二) 由主辦單位及外聘評審組成評審小組,對2組別分別進行評審。

六、獎勵方式:

(一) 各組選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各1名、優選3名及佳作4名,並得獲取獎狀1幀及禮券,以資鼓勵。

組別 第一名

1位)

第二名

1位)

第三名

1位)

優選

3位)

佳作

4位)

油畫徵件組 3萬元 2萬元 1萬元 5,000元 3,000元
一日寫生組 8,000元 7,000元 6,000元 4,000元 2,000元

單位:新臺幣

(二) 本比賽之各獎項,評審小組可視作品件數及水準,決議以從缺辦理,或將從缺獎項名額併入其他獎項辦理。

七、成績公布與作品展示:

(一) 得獎名單將於111年4月中旬前,於監察院網站公布。

(二) 為因應防疫,本次比賽原則不舉行頒獎儀式。監察院將另以書面通知得獎者後續領獎事宜。

(三) 各組前3名之得獎作品將擇期於監察院網站公開展示。

八、其他注意事項:

(一) 不限參賽組別,惟每人每組以提報1件參賽作品為限,但同一件作品不得跨組參賽。

(二) 參賽作品違反本活動比賽規則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項不另遞補),並追回已領取之獎狀及禮券。其觸犯相關法律應負之責自行承擔,與監察院無關。如因可歸責於參加者之事由致監察院受有損害,參加者應負賠償之責。

(三) 參賽作品著作物之所有權、著作財產權,自作品繳交時起,歸屬監察院所有。參賽者須同意不對監察院行使著作人格權,不同意者,則視同放棄比賽資格。上開所稱著作人格權、著作財產權,依著作權法第三章第三節、第四節之規定。

(四) 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對本活動之評審結果、作品陳列、文宣出版等不得有任何異議。

九、洽詢方式:

(一) 活動網址:監察院網站 https://www.cy.gov.tw/default.aspx

(二) 聯絡資訊:

1.油畫徵件組:(02)23413183分機436李先生( zjli@cy.gov.tw)/分機438沈小姐( pcshen@cy.gov.tw)。

2.一日寫生組:(02)23413183分機625洪小姐/分機694黃小姐。

十、本簡章未盡事宜,得由監察院隨時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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