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地方稅務局。「e稅創作」海報設計比賽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e稅創作」海報設計比賽

 總獎金: 80000

最高獎金: 1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09-07

主辦單位: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主辦單位電話: 0800-386969、03-8226121分機166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e稅創作」海報設計比賽 比賽辦法

一、 活動期間:

即日起至 109 年 9 月 7 日止(郵寄送件者以郵戳為憑)。

二、 參賽對象:

高中(職)以上學生及一般民眾,參賽作品每人以 1 件為限。

三、 比賽辦法:

(一) 創作主題:(可含多項主題)

1. 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契稅及土地增值稅等地方稅常識。
2. 國稅與地方稅區別。
3.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4. 稅務 e 化:地方稅網路申報、以自然人/金融/工商憑證、全民健康保險卡及 TAIWAN FidO 臺灣行動身分識別登入線上查繳稅或申請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轉帳通知及證明服務,線上申辦電子稅務文件等。
5. 消費購物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統一發票兌獎多元服務、下載使用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領獎設定、雲端發票專屬獎項、輔導申辦捐贈碼、節能減碳等。
6. 多元繳稅管道:以行動支付 APP、線上查繳稅、金融機構、便利商店、長期約定轉帳等方式繳稅。
7. 本局各項便民服務措施:遠距視訊服務、申辦稅務案件免附戶、地籍謄本、十合一通訊地址變更服務、遺產稅申報跨機關查欠服務、稅務便利站、到府服務等。
8. 稅務反詐騙專線 165,防詐騙 3 要領-冷靜、查證、報警。

(二) 作品規格:

1. 使用電腦繪圖投稿。
2. 作品原始製作檔案之格式為解析度「300dpi 以上」,完稿尺寸為菊全開(長 84.2cm X 寬 59.4cm),於交件時附上原始檔及轉檔格式 jpg 或 tiff 檔。
3. 檔案大小:100MB 以下。
4. 內容不得有校徽、姓名等足資識別個人身分之內容,違反者取消比賽資格。

(三) 報名方式:

1. 親自送件:報名表(附件 1)、授權同意書(附件 2)及作品光碟,於上班時間內(8:00~12:00、13:30~17:30)送至本局(企劃科)。
2. 郵寄送件:報名表(附件 1)、授權同意書(附件 2)及作品光碟,以掛號郵寄至本局(企劃科)(地址:花蓮市府前路 19 號),並於信封註明「海報設計比賽作品」。
3. 電子郵件送件:提供「雲端連結載點網址」者,須內含報名表電子檔(附件 1)、授權同意書(附件 2)及作品電子檔,寄至承辦人信箱( cb@mail.hltb.gov.tw )並來電確認。

(四) 參考資料:本局資訊網站( http://www.hltb.gov.tw/ )、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  https://net.tax.nat.gov.tw/  )、電子稅務文件入口網(  https://etd.etax.nat.gov.tw  )及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https://www.einvoice.nat.gov.tw/ )。

四、 評審方式:

(一) 聘請專業人士 2 人及本局主管 1 人擔任評審,參賽作品若未達評審標準,獎額得「從缺」處理,前三名及佳作得獎作品請擇要評語。

(二) 評分標準:

1. 主題切合性與正確性占 40%:作品訴求是否能緊扣所選定之主題。
2. 創意設計占 30%:作品呈現之新穎與獨創性。
3. 表現技巧占 30%:整體作品呈現的流暢感與完整度。

(三) 總得分排名相同,以「主題切合性與正確性」項目得分高低作排名標準,仍同分者依序按「創意設計」、「表現技巧」作排名標準。

五、 獎勵方式:

(一) 前 60 名送件之參賽者致贈參賽禮 100 元禮券 1 份。
(二) 第 1-3 名各取 1 位,佳作取 12 名,頒發獎金及花蓮縣政府獎狀乙幀,獎額如下表:

獎項 獎金
1 10,000 元
2 8,000 元
3 6,000 元
佳作 12 各 3,000 元

六、 成績公布及領獎:

(一) 得獎公告:得獎名單發布新聞稿,並於本局資訊網站、YouTube 影音頻道、Facebook 及 LINE@公布。
(二) 請得獎人於發布得獎名單後 1 個月內,持領據及身分證明文件至本局領取獎金及獎狀,或郵寄回執領據並提供得獎人本人銀行帳戶,以電匯方式領取獎金(匯款手續費請自行負擔),獎狀及參賽紀念品依參賽者填寫之通訊地址以掛號郵寄,惟如填寫資料不完整或其他因素致無法送達而經郵務機關退回郵件,視同放棄領取,不再另行通知,宣導品流用至其他宣導活動使用。

七、 注意事項:

(一) 參賽作品須為本人創作,禁止繳交使用侵權之圖檔、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侵害他人隱私權,或防礙社會秩序善良風俗及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且未參加過類似比賽之新作,一稿數投或曾經公開刊登發表等情事,違者本局逕予取消參賽資格(作品不另退還),並追回一切獎勵。
(二) 參加作品原件於送件參賽後,無論得獎與否一律不退還。
(三) 參賽者均須簽署「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同意其作品獲選得奬時,得奬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本局,本局擁有一切刪改、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展示、重製、改作、編輯、印製、出租、散布、發行以及推廣宣導等用途之權利,並有將作品安排於媒體發表、成冊出版、自行再版及再授權他人等權利,均不另致酬勞。另同意參賽作品為評審、業務宣導或內部使用目的,同意無償授權本局及其授權之第三人,得以不限時間、方式、地域、次數之無償運用。
(四) 所有投稿作品之著作人格權屬創作者,惟創作者同意對本局不行使著作人格權,本局擁有永久使用權。
(五) 參賽者應遵照本計畫之規定,並遵守比賽結果之最終決定,如有未盡事宜,本局得隨時補充之。
(六) 各獎項所得均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七) 活動聯絡人:陳閎薪先生,電話:03-8226121 分機 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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