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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管理維護評鑑

110年度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管理維護評鑑
報名期間簡章公告日起至110年2月26日。
報名應檢附之文件及資料
1、 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管理維護優良個案自薦(推薦)表。
2、 經主管機關備查之管理維護計畫書。
3、 日常保養、定期維修或再利用等事項,並輔以建築物外觀或內部照片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