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ged: 流行音樂產業行銷推廣補助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0

111年流行音樂產業行銷推廣補助

111年流行音樂產業行銷推廣補助
本案採線上申請:即日起至111年1月25日止 ,進行線上申請(詳申請流程圖)。
第一類:每一申請案補助金額度以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為上限。
第二類:每一申請案補助金額度以新臺幣六百萬元為上限。
同一申請者得跨類申請,但不得以相同或類似之企畫書跨類申請。

110年流行音樂產業行銷推廣補助 0

110年流行音樂產業行銷推廣補助

110年流行音樂產業行銷推廣補助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0年2月19日止;逾期提出申請者,應不予受理。
第一類補助金額度以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為上限。
第二類補助金額度以新臺幣六百萬元為上限。
申請者應依中華民國法令設立登記,從事流行音樂製作、發行、行銷有聲出版品業務,從事流行音樂經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