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ged: 節目製作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0

112年度流行音樂新媒體應用節目製播計畫補助

112年度流行音樂新媒體應用節目製播計畫補助
申請期間:112年6月21日起至7月24日止;逾期提出申請者,應不予受理
每一補助案之補助金額,不得逾本局核定該補助案企畫書所載節目預估製作成本總金額百分之四十九;具多元國家語言流行音樂傳承及推廣效益者,得不受前揭百分之四十九之補助比率限制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0

111年流行音樂新媒體應用節目製播計畫補助

111年流行音樂新媒體應用節目製播計畫補助
申請期間:111年2月18日起至111年3月22日止;逾期提出申請者,應不予受理。
因應後數位匯流時代內容產業結構性改變,影音內容銷售通路多元分眾,為我國影音內容打開國際市場的契機。其中台灣流行音樂創造深具時代與社會共感的歌曲旋律。

110年度電視節目製作補助 0

110年度電視節目製作補助

110年度電視節目製作補助
申請期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110年3月24日止。
節目類型及長度:
影集類:全劇長度至少應為一百五十分鐘以上。
電視電影類:全案長度應為七十二分鐘以上,以單集為限。
申請者應為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登記之電視事業、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或電視節目製作業。

110年度新媒體跨平臺創意影音節目製作補助 0

110年度新媒體跨平臺創意影音節目製作補助

110年度新媒體跨平臺創意影音節目製作補助
申請期間:自本要點發布之日起至中華民國110年3月15日止。
申請者資格:申請者應為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登記之電視節目製作業。
因應後數位匯流時代內容產業結構性改變。
題材及長度不拘,以其能帶動國內新興人才發展、提供口述影像內容者尤佳。

110年度綜藝節目製作補助 0

110年度綜藝節目製作補助

110年度綜藝節目製作補助
申請期間:自本要點發布之日起至110年3月4日止。
申請者資格:申請者應為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登記之電視事業、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或電視節目製作業。
節目特色:符合本要點訂定之目的,並具創新、娛樂、具海外市場銷售潛力;若能引進網路新世代、年輕創意之內容尤佳。

110年度兒童電視節目製作補助 0

110年度兒童電視節目製作補助

110年度兒童電視節目製作補助
申請期間:
自本要點發布之日起110年2月26日止。
申請補助及獲補助之兒童電視節目(以下簡稱節目)應具下列條件:
(一) 本要點所稱兒童指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條所指未滿十二歲之人。
(二) 節目應符合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之普遍級分級規定。

110年度廣播節目製播補助 0

110年度廣播節目製播補助

110年度廣播節目製播補助
親送、委託他人者:應備妥要點規定之文件,於110年2月24日下午五時三十分前,並以本局收發章戳為憑。
每一獲補助案之補助金額,不得逾本局核定企畫書所附節目預估製播總經費百分之四十九,且以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為上限,其中行銷費用以新臺幣十五萬元為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