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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音樂藝文表演空間修繕專案補助

110年度音樂藝文表演空間修繕專案補助
收件日期:
110年3月1日起至110年3月31日止。
本年度補助總經費為新臺幣150萬元整。
申請資格:於臺北巿立案之公司、行號、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演藝團體且 於臺北市經營音樂藝文表演空間者。
本局「藝響空間網」進駐團隊不得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