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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文化局「110 年度臺北市傑出演藝團隊徵選與獎勵計畫」自 109 年 12 月 1 日起至 110 年 1 月 22 日受理申請。凡於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登記立案滿 一年以上,從事音樂、舞蹈、傳統戲曲及現代戲劇等演藝活動之演藝團體,歡迎 送件申請。 本市為建立臺北市傑出團隊品牌,鼓勵各團隊創新製作( 含新編或舊作重製 ), 推動國內與國際城市交流,提高本市傑出團隊的國際能見度,並提升本市之國際 藝文城市形象,特依「臺北市傑出演藝團隊徵選與獎勵作業要點」制定本須知。 壹、申請時程: 109 年 12 月 1 日( 星期二 )至 110 年 1 月 22 日( 星期五 ),計 53 天, 以郵戳為憑。 貳、審查時程: 一、 預計初審時間:110 年 2 月 1 日( 星期一 )至 110 年 2 月 10 日( 星期三 )。 二、 預計 ...
發布單位: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110年度臺北市傑出演藝團隊徵選及獎勵計畫 申請時程:109 年 12 月 1 日(星期二)至 110 年 1 月 22 日(星期五),計 53 天, 以郵戳為憑。 優先獎勵對象: 以年度計畫包含演出製作(含新編或舊作重製)優先補助。 以提出已獲邀或預定辦理國際交流演出者優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