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臺北市傑出演藝團隊徵選及獎勵計畫

得獎名單
110年度臺北市傑出演藝團隊徵選及獎勵計畫

 總獎金: 6600000

最高獎金: 3600000

報名時間: 2020-12-01 ~ 2021-01-22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主辦單位電話: 02-2720-8889分機3516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110 年度臺北市傑出演藝團隊徵選與獎勵計畫」自 109 年 12 月 1 日起至 110 年 1 月 22 日受理申請。凡於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登記立案滿 一年以上,從事音樂、舞蹈、傳統戲曲及現代戲劇等演藝活動之演藝團體,歡迎 送件申請。

本市為建立臺北市傑出團隊品牌,鼓勵各團隊創新製作( 含新編或舊作重製 ), 推動國內與國際城市交流,提高本市傑出團隊的國際能見度,並提升本市之國際 藝文城市形象,特依「臺北市傑出演藝團隊徵選與獎勵作業要點」制定本須知。

壹、申請時程:

109 年 12 月 1 日( 星期二 )至 110 年 1 月 22 日( 星期五 ),計 53 天, 以郵戳為憑。

貳、審查時程:

一、 預計初審時間:110 年 2 月 1 日( 星期一 )至 110 年 2 月 10 日( 星期三 )。

二、 預計複審時間:110 年 2 月 17 日( 星期三 )至 2 月 26 日( 星期五 )期間。

三、 預計核定公告時間:110 年 3 月上旬。

參、優先獎勵對象:

一、 以年度計畫包含演出製作( 含新編或舊作重製 )優先補助。

二、 以提出已獲邀或預定辦理國際交流演出者優先補助。

三、 完整呈現年度宣傳計畫者優先補助。

四、 餘依本計畫要點所列獎勵對象評審。

肆、 審查及補助項目:

審查項目分為「演出製作」及「國際交流計畫」,團隊 得擇一申請,亦可同時申請,審查委員將依團隊提送申請書分項審查,補助 項目為年度演出製作費( 含新編或舊作重製 )、國際交流演出計畫或國際共製 之國際團隊及演員演出或排練費、專業製作人、編曲家或編舞家之工作費或 製作費、行銷宣傳方案相關費用等【如排練費、藝術顧問與設計費、燈光舞 台技術相關費用、場地設備租借( 不含設備購置費用 )費、行銷宣傳費、文宣 品設計與印刷費、旅運費、保險等費用】。

伍、補助經費:

一、 本計畫補助 「團隊年度營運含演出製作」項目計 300 萬至 360 萬元、 「國際交流計畫」項目計 300 萬元( 國際交流計畫補助得從缺 ),總經 費計 600 萬至 660 萬元,須俟本局受中央補助核定情形及本市議會通 過預算額度調整。

二、 依要點規定預計徵選 4 團,最後核定團數及經費以評審委員依預算額 度限制及整體衡平性適度調整。

陸、本局為推廣傑出團隊

除前述補助款項外,亦提供相關宣傳資源( 如協助申 請文化快遞專文介紹等 ) ,以利加強宣傳成效;為利團隊安排彩排演出,將 提供本局部分場館檔期,供傑出團隊使用,同時增加民眾觀賞專業優質展演 機會,檔期則將由本局協調。

柒、其他配合事項:

一、 相關規定及申請表格可至相關規定及申請表格可於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或臺北市民 e 點通\項目總覽\文化類\8、臺北市傑出演藝團隊 徵選與獎勵計畫 ( https://www.e-services.taipei.gov.tw/hypage.exe?HYPAGE=form.htm&s_uid=013084 ) 下載。

二、相關申請資料書面均一式 2 份( 封面皆需用印、影音光碟一式 2 份。、 含申請資料 word 檔、影音檔請以 2 個為限,每個請勿超過 700 MB ),並 以 A4 直式表格雙面紙張繕打。

三、申請資料請郵遞寄至 11008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 1 號 4 樓西北區文創 發展科,信封標明【徵選 110 年度臺北市傑出演藝團隊徵選與獎勵計畫】 ( 以郵戳為憑 )。專人送達( 含快遞及便利商店快遞 ):於受理時間內之本局 上班日上午 9 時至 17 時內送達上述地址。

捌、聯絡人: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文創發展科劉小姐,02-2720-8889,分機 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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