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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為使社會大眾了解多語並存之價值,保存臺灣本土語言文化的多樣性,特舉辦閩、客語文學獎活動,鼓勵社會大眾、各級學校教師及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共同參與本土語言文學創作活動。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 (二)承辦單位:中略國際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三、收件期間: 110年10月1日起至110年11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徵件時間展延至110年12月15日 四、徵選語言別: 「閩南語及福州語」、「客家語」 註:閩南語及福州語稿件同組進行評審。 五、徵選組別及資格: (一)教師組:國內各級公私立學校領有教師證書或聘書之專兼任教師。 (二)學生組: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 (三)社會組:前兩組以外之民眾。 註:投稿者以參加1組為限。 六、徵選文類 ...
發布單位:教育部
110年第八屆教育部閩客語文學獎 收件期間:110年10月1日起至110年12月15日止。 「閩南語及福州語」與「客家語」兩組各文類錄取,每位得獎人,由教育部頒發獎狀、獎座及獎金 現代詩:第1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 散文:第1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 短篇小說:第1名:獎金新臺幣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