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第八屆教育部閩客語文學獎
一、目的:
為使社會大眾了解多語並存之價值,保存臺灣本土語言文化的多樣性,特舉辦閩、客語文學獎活動,鼓勵社會大眾、各級學校教師及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共同參與本土語言文學創作活動。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
(二)承辦單位:中略國際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三、收件期間:
110年10月1日起至110年11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徵件時間展延至110年12月15日
四、徵選語言別:
「閩南語及福州語」、「客家語」
註:閩南語及福州語稿件同組進行評審。
五、徵選組別及資格:
(一)教師組:國內各級公私立學校領有教師證書或聘書之專兼任教師。
(二)學生組: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
(三)社會組:前兩組以外之民眾。
註:投稿者以參加1組為限。
六、徵選文類:
(一)現代詩:60行以內。
(二)散文:2,500字至4,500字。
(三)短篇小說:5,000字至1萬3,000字。
註:投稿者得同時參與多項文類之徵選;各類參選作品以1件為限,與他人共同創作者亦同。
七、獎勵方法:
「閩南語及福州語」與「客家語」兩組各文類錄取前3名各1名,每位得獎人,由教育部頒發獎狀、獎座及獎金,獎金額度如下:
(一)現代詩:
第1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
第2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
第3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
(二)散文:
第1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
第2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
第3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
(三)短篇小說:
第1名:獎金新臺幣5萬元。
第2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
第3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
註:獎金依中華民國稅法扣稅,由主辦單位先行代為扣除應繳稅額後給付。得獎者所得之獎金如超過新臺幣2萬元以上者,代扣10%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代扣20%稅金。
八、徵選規定:
(一)徵選限制
1、曾獲得前點所定同組同文類第1名達2次者,不得報名參選該類組。
2、參選作品不得曾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發表,並不得曾經獲得其他單位發給獎項。
3、參選作品不得有抄襲、臨摹他人作品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
4、違反規定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撤銷參選資格或獲獎資格,其已發給之獎狀、獎座應予追回,其已發給之獎金應予追繳。
(二)繳交資料
1、紙本
(1)參選作品一式5份。
(2)作者資料表1份(兩人以上共同創作者,應分別繳交,如附件1-1)、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1份(如附件1-2)。
註:撰稿格式一律由左至右、由上至下方式繕打,逐頁編碼。以A4規格之紙張列印。另臺羅拼音搭配之字型,可於活動網頁或教育部終身教育司語文成果單元下載使用。
2、電子檔
(1)參選作品word或odt格式檔。
(2)作者資料表電子檔(格式如附件1-1),兩人以上共同創作者,應分別繳交。
(三)收件方式
1、紙本一律以掛號郵寄至「11085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161號6樓之2」第八屆教育部閩客語文學獎評審委員會。
2、請列印、填寫使用本活動專屬寄件封面(如附件3);以普通郵件寄送若遺失,參選者應自負責任。
3、電子檔繳交方式(擇一辦理):
(1)以光碟燒錄資料或隨身碟儲存,隨報名信件一併附上。
(2)以電子郵件寄至 8th_nativelanguages@chinacom.tw。
(四)注意事項
1、作品稿件不得署名或註記任何符號。
2、未附參選資格證明文件、資料不齊或其他不符本簡章及報名規定之事項者,經主辦單位要求補正,未能在期限內補正者,應不予受理。
3、繳交之資料,概不退還,請自留底稿。
4、投稿者所繳交同一作品紙本、電子檔等資料,其內容應相同,如因內容差異而產生之任何後果,概由投稿者自行負責。
5、獲獎者得簽署著作財產授權協議書1份(格式如附件2-1;若為共同創作者請填附件2-2。)如未簽署著作財產授權協議書,得獎作品將無法列入本部製作之成果選輯中,但不影響獲獎資格。
6、投稿閩南語之作品,以拼音書寫者,應使用教育部公告之「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投稿客家語之作品,以拼音書寫者,應使用教育部公告之「客家語拼音方案」。
7、作品用字應尊重作者書寫習慣,但本部出版發行或使用得獎作品時,得依公告之「臺灣閩南語推薦用字」及「臺灣客家語書寫推薦用字」修正。
九、評審方式:
(一)由辦理單位聘請委員評審,評審方式由辦理單位定之。
(二)作品評審期間,不受理有關評審之查詢。
十、得獎名單公布:
得獎人名單經教育部核定後擇期於教育部網站( http://www.edu.tw)公布,並另行舉辦頒獎典禮及作品發表。
十一、聯絡方式:
連 絡 人:曹小姐
電 話:02-2726-2230分機125
傳 真:(02)2726-2198
電子郵件: 8th_nativelanguages@chinacom.tw
地 址:11085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161號6樓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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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知教育部「第八屆教育部閩客語文學獎」徵件時間展延至110年12月15日截止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1月22日臺教社(四)字第1100160643號函辦理。 二、詳情及相關資料下載請至教育部終身教育司網站( https://depart.moe.edu.tw/ED2400/Default.aspx )電子布告欄,或電洽:(02)2726-2230分機125 曹小姐。
- 轉知「第八屆教育部閩客語文 學獎」徵文活動,請踴躍報名參加公告內容 請參閱附件 附件檔案 第八屆教育部閩客語文學獎徵文簡章 https://bit.ly/3CKNsml 第八屆教育部閩客語文學獎徵文簡章-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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