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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緣起: 聯合國大會於 1989 年 11 月 20 日通過《兒童權利公約》。這份公約是締約國最多(196國)、且是第一部有關保障兒童權利並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性約定。透過兒童權利公約(以下簡稱CRC),國際社會向兒童承諾會盡最大力量保護兒童免於暴力傷 害、保障其發聲的權利,並使每一位兒童皆有機會發展其潛能並為將來的成年 生活預做準備。我國為實施該公約,健全兒童身心發展,落實保障及促進兒童 權利,特制定「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將該公約國內法化,於 103 年 11 月 20 日世界兒童人權日時正式施行。 貳、目的: 一、 擴大宣導CRC及向下扎根工作,以舉辦繪圖比賽方式邀請全縣國小、國中及高中學生發揮創意投入參與,提升學童對CRC之關注。 二、 提供愛好繪畫學童展演及交流的舞臺,將CRC精神與意涵融入作品中,讓參賽者與閱覽者有機會重詮釋 ...
發布單位:苗栗縣政府社會處
110年度苗栗縣兒童權利公約彩繪比賽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110年10月29日(五)止。 每組特優各3名:致贈作者獎狀一紙,禮券3000元。 參與對象:就讀本縣公私立高中(職)、國民中(小)學學校之學生。 使用材料:表現素材不限,水彩、蠟筆、粉蠟筆、彩色筆、剪貼或綜合應用皆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