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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計畫源起 為保障身心障礙學生的受教權益,因此教育部體育署自民國106年起執行「推展學校適應體育計畫」,積極推展學校適應體育,並陸續創立適應體育標竿學校,協助全國學校發展適應體育,提供身心障礙學生有更完善的教育環境。目前我國學校適應體育已完成第1階段基礎建設工作,有鑑於未來學校適應體育的延續發展,極需以中長程計畫持續推廣,服務更多的身心障礙學生。 本計畫將接續先前標竿學校以「點」為基礎的概念,延伸至「線」的連接,進而發展至「面」的推廣,達到適應體育區域深耕,以及提高影響力之目的。利用適應體育教學精進計畫,提供學校進行課程教學、教學師資、教學環境、教材發展以及外部資源融合與推廣;同時也將持續推動以學生為本位的素養導向倡議活動,建構更加完善的適應體育發展環境,同時也提供特殊教育學生,更多元的選擇及全面的教育環境。 貳、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 一、 主辦 ...
發布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111年度適應體育教學精進計畫 申請期限:至110年12月31日止。 本計畫為競爭型計畫,111年度擬補助4-8案,每案最高補助上限為50萬元經常門經費。經費編列與支用須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辦理。 本案得視申請狀況徵選備取名額,並得依照申請單位計畫之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