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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宗旨 鼓勵富有時代精神或歷史意義,具創新觀點、議題、形式、內容的書法藝術展覽策劃案。 (一) 鼓勵優秀策展人或策展團隊拓展書法藝術面貌。 (二) 積極引介跨領域、多面向之書法藝術展演及活動。 (三) 培育策展研究人才、促進臺灣書法藝術發展。 (四) 深化書法藝術傳承與創新。 二、 申請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在台居留證之個人或團體。 (二) 單一策展人或策展團隊同年度以提案申請一件為原則。 三、 具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受理申請 (一) 各級機關、學校社團聯展或畢業展。 (二) 曾經公開展出之展覽。 四、 徵選案件 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徵選 2022 年度展出案,以 1 至 2 案為原則。若未通過評審委員會評選,得予從缺。 五、 評選方式 經本館進行資格審 ...
發布單位:桃園市立美術館、橫山書法藝術館
2021橫山書法藝術館策展徵件 徵選案件至12月31日止。 展覽經費 國內展覽製作經費以新臺幣 50 萬元為上限額度(展覽經費將由評審委員依提案評斷確認,並由本館核定之)。 國際展覽製作(國外作品佔總展出作品之50%以上,國外作品意指由國外藝術家所創作之作品)經費以80萬元為上限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