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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 為培育流行音樂人才,鼓勵各大學校院以產學合作方式,辦理流行音樂相關專業學程,落實學用合一,同時為強化我國流行音樂人才專業實務智能,鼓勵產業界辦理人才培訓活動,以汲取產業新知並與國際趨勢發展接軌,期藉由教育札根及精進專業職能之雙軌併行,以提高流行音樂人才質量及提升產業國際競爭力,特訂定本要點。 獎補助對象說明: 第一類:大學校院音樂系所辦理流行音樂相關課程或大學校院系所辦理流行音樂相關學位學程及學分學程。 第二類:辦理流行音樂創作、製作、企宣、經紀、策展、行銷等相關之專業培訓活動如研習、工作坊等。 受理單位: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承辦人: 流行音樂產業組 綜合業務科 電話:(02)2375-8368 第一類申請:鄭小姐,分機1620 第二類申請:吳小姐,分機1613 備註: 一、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1年1月22日止; ...
發布單位: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111年流行音樂人才培訓補助 申請期間: 即日起至111年1月22日止;逾期提出申請者,應不予受理。 第一類:大學校院音樂系所辦理流行音樂相關課程或大學校院系所辦理流行音樂相關學位學程及學分學程。 每一獲補助案之補助金額不得逾總經費之百分之四十九,且以新臺幣二百萬元為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