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成功!
宗旨: 為因應產業發展趨勢,協助拓展流行音樂表演者及音樂作品之市占率,扶植流行音樂產業行銷推廣進入國際市場,或加速音樂新秀面向市場,為臺灣流行音樂產業注入新動能,特訂定本要點。 獎補助對象說明: 申請者應依中華民國法令設立登記,從事流行音樂製作、發行、行銷有聲出版品業務,或從事流行音樂經紀、展演之法人或商(行)號(不含外國自然人、法人在臺灣投資設立之子公司)。 受理單位: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承辦人: 第一類 :鄭小姐 (02)2375-8368 分機1609 第二類 :李小姐 (02)2375-8368 分機1606 【系統操作專線:(02)2658-9298分機556】 備註: ※本案採線上申請:即日起至111年1月25日止 ,進行線上申請(詳申請流程圖)。 ※為進行核對資料,「申請單(已蓋章)」交付方式,如下: ( ...
發布單位: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111年流行音樂產業行銷推廣補助 本案採線上申請:即日起至111年1月25日止 ,進行線上申請(詳申請流程圖)。 第一類:每一申請案補助金額度以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為上限。 第二類:每一申請案補助金額度以新臺幣六百萬元為上限。 同一申請者得跨類申請,但不得以相同或類似之企畫書跨類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