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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間: 自本要點發布之日起至111年2月9日止。 遞件方式: (一) 掛號付郵遞送者:應於截止日前,將補助要點第五點規定之文件、資料備齊,寄至臺北市中正區開封街一段三號五樓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廣播電視產業組產製輔導科,以郵戳為憑。違反者,不予受理。 (二) 以快遞、宅配或超商寄件者:應於截止日前將補助要點第五點規定之文件、資料寄至臺北市中正區開封街一段三號五樓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廣播電視產業組產製輔導科,以交付快遞、宅配或超商遞送業者之文件日為憑。違反者,不予受理。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度綜藝節目製作補助要點 中華民國110年12月20日局視(輔)字第11030098481號令訂定發布 一、 目的 為培育影視內容產業人才、鼓勵內容創作者從自身的文化土壤中,開發新穎的綜藝題材和多元的節目類型,並針對口味多樣的不同市 ...
發布單位: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111年度綜藝節目製作補助 申請期間:至111年2月9日止。 節目須為全新企畫製作。並未曾以相同或類似之企畫書所載之節目製作企畫,經本局核定公告獲補助。但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獲補助者之事由,致獲補助者於簽約後放棄製作,經本局廢止獲補助者之補助金受領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