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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單位: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承辦人: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電影組 何孟儒小姐 tel: +886 2 2375-8368/Ext. 1418 fax: +886 2 2375-8434 email: grace@bamid.gov.tw 100台北市中正區開封街一段3號 W: www.bamid.gov.tw 受理申請日期: 1.補助國產電影片國外行銷作業要點 111/01/01~111/12/31 23:59 審查起迄日期: 111/01/01~111/12/31 補助國產電影片國外行銷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 97 年 2 月 25 新影二字第 0970520231Z 號令發布中華民國 98 年 10 月 15 日新影二字第 09805213 ...
發布單位: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111年度補助國產電影片國外行銷 審查起迄日期: 111/01/01 ~ 111/12/31。 申請國際電影市場展行銷補助金者,應於國際電影市場展結束次日起三十日內,檢具下列各款之文件,向本局提出申請;屆期未提出申請或雖於期限內提出申請,但申請文件不齊全或內容不備,且能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