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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協雲宮櫻花季攝影比賽-活動辦法

發布單位:苗栗縣獅潭鄉協雲宮管理委員會公館獅子會

111年協雲宮櫻花季攝影比賽 收件方式: 參賽者請將拍攝作品於111年3月5日前郵寄掛號(郵戳為憑) 寄至協雲宮聯絡處。 獎項: 金牌獎勵新台幣5,000元; 銀牌獎勵新台幣3,000元; 銅牌獎勵新台幣2,000元; 優選獎勵新台幣1,000元; 佳作獎勵新台幣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