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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計畫依據 教育部 107 年 10 月 11 日臺教師(一)字第 1070152827 號函核定「美感教育中長程計畫第二期五年計畫(108-112 年)」項下方案 4-1 設計校園生活美感實踐計畫辦理。 貳、 計畫目的 本計畫旨在協助全國國小、國中及高中職學校與專業設計團隊合作,進行校園環境美感改造;透過導入設計思考,讓學校成為美感浸潤的場域,落實美感教育從校園生活開始。 參、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 主辦單位:台灣設計研究院 肆、 計畫執行期程 改造預計於本(111)年 12 月底前完成,112 年 1 月中前完成驗收,實際完工時間依照各案施作情況調整。 伍、 計畫執行步驟 一、 徵選合作學校欲申請本案之學校請於指定網頁上填寫計畫書;後由台灣設計研究院 (以下簡稱設研院)籌組評審團進行評選。 二、 徵 ...
發布單位:財團法人台灣設計研究院
111年度教育部「學美.美學」校園美感設計實踐計畫合作學校徵選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 111 年 3 月 25 日(五)17:00 止。 申請資格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下之學校及教育部核准立案之海外臺灣學校。 本案通過決審之合作學校,每校改造案補助金額最高為新臺幣 160 萬元(含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