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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時間: 111年5月1日至5月20日。 二、受理對象: (一)個人:設籍於本市,年滿二十歲,並具有行為能力者。 (二)團體:設址於本市,經向政府主管機關立案,並取得財稅機關編配扣繳單位統一編號,從事美術活動之文化團體。 三、受理條件: 以受邀參與國外政府機關、國際藝文組織、美術館、博物館辦理之視覺藝術類型活動為限,且為應邀參展(個展或聯展)或應邀駐村(館)創作或應邀擔任策展人者。 四、本要點及相關申請表格,請至文化局網站( http://www.culture.taichung.gov.tw/視覺藝術/視覺藝術補助)查詢下載。 1-1.【視覺藝術】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類活動補助作業要點(最後確認:2022-01-01)DOC, ODT, PDF 1-2.【視覺藝術】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類活動補助申請書表( ...
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111年度下半年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創作國際交流補助 申請時間: 111年5月1日至5月20日。 受理對象: (一) 個人:設籍於本市,年滿二十歲,並具有行為能力者。 (二) 團體:設址於本市,經向政府主管機關立案,並取得財稅機關編配扣繳單位統一編號,從事美術活動之文化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