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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文化局自111年7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辦理112 年上半年演藝活動申請收件作業,凡從事表演藝術工作之個人或依法登記有案從事表演藝術工作之團體、經紀公司等,欲在本縣(以澎湖縣演藝廳為主)辦理演藝活動時,得向文化局申請並經評選後,安排在112年1月至6月在本縣境內(以澎湖縣演藝廳為主)演出,徵選類別包括音樂、戲劇、舞蹈、傳統曲藝等四大類,申請方式請至澎湖縣演藝廳網站下載列印表格填寫,連同送審資料於8月31日前以掛號寄至文化局展演藝術科(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230號,電話06-9261141轉242)並請註明「申請演藝活動演出」。 相關作業要點及表格請至澎湖縣演藝廳網站>書表下載>演藝活動申請項下( https://hall.phhcc.gov.tw/home.jsp?id=4&act=view&dataserno=2 ...
發布單位: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112年澎湖縣政府文化局演藝活動申請作業.上半年 自111年7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辦理112 年上半年演藝活動申請收件作業,凡從事表演藝術工作之個人或依法登記有案從事表演藝術工作之團體、經紀公司等,徵選類別包括音樂、戲劇、舞蹈、傳統曲藝等四大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