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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依據 一、111 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 二、111 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要點。 貳、目的 一、培養學生學習音樂興趣,提昇音樂表現素養。 二、加強各級學校音樂教育,展現學生音樂學習成果。 三、培養教師與學生學習鄉土歌謠及母語之興趣,加強各級學校師生對多元文化的認識,並推展鄉土歌謠教學,以落實母語音樂教育。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二、主辦單位:嘉義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民雄鄉民雄國小 四、協辦單位:嘉義縣表演藝術中心、朴子市東石國中 肆、比賽日期、地點及賽程 一、團體組: (一)比賽時間:111 年 11 月 15-18 日(星期二-五)上午 8 時 30 分起。 (二)室內場地點:嘉義縣表演藝術中心(演藝廳及實驗劇場) (三)室外 ...
發布單位:嘉義縣政府
111學年度嘉義縣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 報名時間: 111年9月12日上午8時至110年9月16日下午8時。 團體組比賽時間: 111年11月15-18日(星期二-五)上午8時30分起。 個人組比賽時間: 111年11月19-20日(星期六-日)上午8時30分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