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成功!
一、 計畫目的 為推動眷村文史保存與藝術人文教育自幼紮根,同時推廣兒童及親子友善之藝文活動,特規劃辦理旨揭計畫,預計於112年度徵求表演藝術及視覺藝術創作進駐馬幼藝所,並提供多元藝文推廣教育活動,進而啟發兒童對生活、對藝術的感受與創造能力,培養在地藝文人口,並活絡歷史建築空間紋理。 二、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 (二)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稱本局)。 (三) 執行單位:獲選簽約之進駐單位。 三、 預算金額 每一申請計畫預算上限為新臺幣70萬元整,預算編列需包含執行計畫之所有經費項目與對應額度。 四、 計畫執行地點及檔期 (一) 地點:馬祖新村眷村文創園區「馬幼藝所」,桃園市中壢區龍吉二街155號。可使用範圍包含室內教室3間(每間約20坪)及戶外廣場(約200坪),平面 ...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112年度馬祖新村眷村文創園區「馬幼有藝思」藝術駐村實驗計畫 徵件期間:111年9月2日(星期五)起至10月3日(星期一)止。 每一申請計畫預算上限為新臺幣70萬元整,預算編列需包含執行計畫之所有經費項目與對應額度。 地點:馬祖新村眷村文創園區「馬幼藝所」,桃園市中壢區龍吉二街15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