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111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貳、目的: 為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培養國民美術鑑賞能力及落實學校美術教育,特訂定本比賽。 參、組織: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二、主辦單位:雲林縣政府 三、承辦學校:斗六市斗六國民小學 肆、創作主題: 依學校美術教育課程內容或雲林在地文化、物產特色之題材可自由選定。 伍、參加對象: 一、本縣各公私立國小、國中(國中補校、高中附設國中部、完全中學國中部)、高中職(含日夜間部與進修學校、完全中學高中部及五專一至三年級)在學之限齡學生,皆包含各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等均得參加。 二、各組參加學生之年齡,國小組以不超過14足歲為限,國中組以不超過17足歲為限,高中(職)組以不超過20足歲為限。(以111年12月31日為計算標準)。 陸、應徵作品組別及 ...
發布單位:雲林縣政府
111學年度雲林縣學生美術比賽 報名時間:至111年9月26日止。 各組錄取前六及佳作若干名。 各組前六名、佳作獲獎學生分別頒發獎狀乙紙,各組前六名並分別代表本縣參加全國決賽。 參加對象:本縣各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在學之限齡學生,皆包含各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等均得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