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雲林縣學生美術比賽
壹、依據:
111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貳、目的:
為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培養國民美術鑑賞能力及落實學校美術教育,特訂定本比賽。
參、組織: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二、主辦單位:雲林縣政府
三、承辦學校:斗六市斗六國民小學
肆、創作主題:
依學校美術教育課程內容或雲林在地文化、物產特色之題材可自由選定。
伍、參加對象:
一、本縣各公私立國小、國中(國中補校、高中附設國中部、完全中學國中部)、高中職(含日夜間部與進修學校、完全中學高中部及五專一至三年級)在學之限齡學生,皆包含各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等均得參加。
二、各組參加學生之年齡,國小組以不超過14足歲為限,國中組以不超過17足歲為限,高中(職)組以不超過20足歲為限。(以111年12月31日為計算標準)。
陸、應徵作品組別及類別:
一、國小組分繪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二、國中組、高中(職)組分西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國小組:
類別 |
參賽組別 |
備註 |
1.繪畫類 | 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
國小中年級美術班組、國小高年級美術班組 |
|
2.書法類 |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 | |
3.平面設計類 |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
國小中年級美術班組、國小高年級美術班組 |
|
4.漫畫類 |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
國小中年級美術班組、國小高年級美術班組 |
|
5.水墨畫類 |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 | |
6.版畫類 |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 |
國中組、高中(職)組:
類別 |
參賽組別 |
備註 |
1.西畫類 | 國中普通班組(含技藝班)、國中美術班組、高中(職)普通科組、高中(職)美術(工)科(班)組(包括藝術與設計類群)。 | |
2.書法類 | ||
3.平面設計類 | ||
4.漫畫類 | ||
5.水墨畫類 | ||
6.版畫類 |
柒、參賽作品類別及規格:
一、國小組:
類 別 | 參 賽 作 品 規 格 |
1.繪畫類 | 使用畫材及形式不拘,大小以四開(約39公分× 54公分)
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 |
2.書法類 | 1.國小各組作品大小為對開(約34公分×135公分),一律不得裱裝。對聯、四屏、橫式、裝框、手卷一律不予評審。
2.以自選成首詩詞或成篇成段之文章為原則,作品需落款 ,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一律 採用素色宣紙(界格與否由參賽者自行決定)。 3.縣賽一律採送件方式(因疫情關係,改採送件辦理)。 ————————————————– 1.取得決賽代表權者(全國現場比賽),參賽用紙由大會提供,用具請參賽者自備(如附件二)。 2.試題(書寫內容)由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提供(現場抽簽決定)。 3.未參加決賽現場書寫者,視同放棄參加全國賽資格。 |
3.平面設計類 | 1.大小一律為四開(約39公分×54公分),作品一律裝框,
裝框後高度不得超過10公分,連作不收。 2.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得採各種基本材料,並以平面 設計為限。 3.平面設計參賽作品須有明確的主題、且具有功能性與目的性。 |
4.漫畫類 | 1.參賽作品形式不拘,大小不超過四開圖畫紙(約39公分
×54公分),一律不得裱裝。 2.參賽作品不限定主題。黑白、彩色不拘,作品形式單幅、 多格均可。 |
5.水墨畫類 | 1.大小一律為宣(棉)紙四開(約30~35公分×60~70公分)不得裱裝(可托底)。
2.作品可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 評審。 |
6.版畫類 | 1.大小以四開(約39公分×54公分)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
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得以透明膠片覆蓋。 2.版畫作品須(1)親自構圖;(2)親自製版;(3)親自印刷 3.作品正面一律簽名(簽名一律簽在作品上),並寫上張數 編號及畫題。 範例: 1/20 ○○ 王小明 第幾件/數量 題目 姓名 |
二、國中組、高中(職)組:
類 別 | 參 賽 作 品 規 格 |
1.西畫類 | 1.國中組一律使用畫紙、紙板或畫布,大小為四開(約39公分×54公分) 一律不得裱裝。 |
1.高中(職)組,油畫最大不超過五十號,最小不得小於十號,
水彩最大不得超過全開畫紙,最小不得小於四開畫紙。 2.作品一律裝框,背板材質以防潮耐撞為原則。 3.高中(職)組需另附100-200字作品介紹(浮貼作品背面),不得超過200字(含標點符號)。 |
|
2.書法類 | 1.國中組作品大小為對開(約34公分×135公分),一律不得裱裝。
2.高中職組作品大小為全開(約68公分×135公分),一律不得裱裝,另對聯、四屏、橫式、裝框、手卷不收。 3.以自選成首詩詞或成篇成段之文章為原則。 4.作品需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 審)。一律採用素色宣紙(界格與否由參賽者自行決定)。 5.縣賽一律採送件方式(因疫情關係,改採送件辦理)。 ———————————————— 1.取得決賽代表權者(全國現場比賽),參賽用紙由大會提供,用具請參賽者自備(如附件二)。 2.試題(書寫內容)由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提供(現場抽簽決定)。 3.未參加決賽現場書寫者,視同放棄參加全國賽資格。 |
3.平面設計類 | 1.國中組作品最大不得超過對開(約39公分×108公分或
78公分×54公分),最小不得小於四開(約39公分×54公分) 作品一律裝框,裝框後高度不得超過10公分,連作不收。 2.高中(職)組作品最大不得超過全開(約78公分×108公分), 最小不得小於四開(約39公分×54公分),作品一律裝框,裝框後高度不得超過10公分,連作不收。 3.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得採用各種基本材料,並以平 面設計為限。 4.平面設計參賽作品須有明確的主題、且具有功能性與目的性。 5.高中(職)組需另附100-200字作品介紹(浮貼作品背面),不得超過200字(含標點符號)。 |
4.漫畫類 | 1.參賽作品形式不拘,大小不超過四開圖畫紙(約39公分×54
公分),作品一律不得裱裝。 2.作品不限定主題。黑白、彩色不拘,單幅、四格或多格漫 畫形式均可,如以電腦完稿,需附tif檔之光碟。非必要 文字不得出現在作品,避免海報形式作品。作品以圖案、意象為主要表達方式,例如作品要表達痛的感覺,可以畫出痛苦表情,不需在作品上添加好痛等文字表達 3.高中(職)組,需另附100-200字作品介紹(浮貼作品背面) ,不得超過200字(含標點符號)。 |
5.水墨畫類 | ◎國中組:
1.作品大小一律為宣(棉)紙四開(約30~35公分×60~70公分),一律不得裱裝(可托底)。 2.作品可落款。不可書寫校名(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 |
◎高中(職)組:
1.作品一律以捲軸裱裝,並以塑膠套裝妥送件。 2.作品大小連同裱裝寬度不得超過120公分,長不得超過 270公分。橫式、裝框、聯屏、手卷不收。 3.作品可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 4.高中(職)組,需另附100-200字作品介紹(浮貼作品背面) ,不得超過200字(含標點符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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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版畫類 | 1.國中組作品大小以四開(約39公分×54公分)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得以透明膠片覆蓋。
2.高中(職)組作品最大不超過120公分×120公分,作品一律裱框,背板材質以防潮耐撞為原則。 3.版畫作品須(1)親自構圖;(2)親自製版;(3)親自印刷。 4.作品正面一律簽名(簽名一律簽在作品上),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 範例: 1/20 ○○ 王小明 第幾件/數量 題目 姓名 5.高中(職)組,需另附100-200字作品介紹(浮貼作品背面) ,不得超過200字(含標點符號),並註明版種(如凹、凸、平、孔版等)即材質(如木板、金屬板、絹板等)。 |
捌、各校應徵作品件數:
1、請各校辦理校內初賽擇優參加縣賽。
2、國小組每一學校(不分是否設有美術班)應選送繪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版畫類、水墨類、漫畫類各組作品各1至5件;國中組及高中組(職)每校應選送西畫類、水墨畫類、書法類、版畫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各組作品各1至5件,如設有美術(工)班(科)組(包括廣告設計科)之學校,可增至10件。
3、設有美術班之國小、國中、高中職之普通班組得送件5件,美術班組得送件5件,如普通班組送件不足5件可由美術班組補足件數。
4、請各校依送件類別、組別造冊二份送承辦學校,格式如附件四(請完成線上報名系統)。並將表單(附件五)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上及左下方。
5、作品若易遭蟲蛀,請先做好防範措施。
6、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一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者為一人,每人至多參加二類。
7、個人或補習班代為送件者,恕不收件。
玖、報名、收退件日時間、地點:
一、報名時間:
請於111年9月19日至9月26日止,至雲林縣政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藝文競賽專區-美術比賽網頁報名,逾期視同放棄。授權書、報名名冊(一式二份)請於報名系統完成後列印出並核章;聯絡電話:斗六國小5379600轉202或909-13-012。
填送表件:全部類別作品(直接送件)於作品收件期間(連同作品)繳
交授權書及報名名冊(一式二份)。
二、收件日期:
組別送件時間如下
- 國小組:111年9月28日(星期三)
- 國中組:111年9月29日(星期四)
- 高中(職)組:111年9月30日(星期五)
- 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0~16:00)逾時不予列入評選。
- 地點:斗六市斗六國民小學(斗六市鎮東路225號)
三、退件日期:
(一)縣賽作品(未入全國賽作品)退件:作品欲退件者請務必於111年11月7日-11月9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6:00)至斗六國小辦理退件,逾時視同不須退件,承辦學校不負保管之責,不得異議。
(二)全國賽作品退件:除全國賽達特優、優等、甲等作品退件時間視全國賽優秀作品展覽結束後辦理,其餘作品退件時間將於教育網公告,請至斗六國小辦理退件,逾時視同不須退件,承辦學校不負保管之責,不得異議。
拾、優秀作品(各類組前六名)展覽:
於雲林縣學生美術比賽專屬網站—數位美術館展覽網址( http://120.113.165.183/index.php)。
拾壹、獎勵:
一、縣賽:
1、各組錄取前六名(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及佳作若干名,得獎人數(含前六名)參賽者作品數二分之一,並得就參賽水準酌予增減名額。
2、各組前六名、佳作獲獎學生分別頒發獎狀乙紙,各組前六名並分別代表本縣參加全國決賽。
3、各組前六名及佳作之指導老師由雲林縣政府頒發指導獎狀乙紙。
4、以上優勝學生及指導老師獎狀於縣賽作品(未入全國賽作品)退件時併同領回,各校於公開活動予以表揚鼓勵。
二、全國賽:
代表本縣參加全國決賽獎勵參照「111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有關規定獎勵之。
拾貳、注意事項:
一、各類作品以創作為主,不得臨摹、抄襲、或他人加筆,經檢舉或發現將請作者現場繪製部份,如確定屬實,將不予評選,並作適當之處分。
如參賽全國作品經判定為臨摹、抄襲、或他人加筆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者,該得獎師生喪失得獎資格,追回得獎獎狀,並須自負法律責任,並禁賽2年。全縣比賽亦比照全國規定辦理。
二、各校選送作品組別、規格、材質如有未按規定選送者,經查屬實,該件作品不予評選,如得獎則取消得獎資格。
三、為確保展品安全,參賽作品以玻璃裝裱及鋁框者不予收件(鋁框易鬆脫,邊角銳利易劃傷作品)。
四、指導老師限參賽學校現職之服務教師一人(含有合格教師證之代課、代理教師),若無校內指導老師,則填「無」。各類組比賽擇最優成績乙件給予獎勵;未填者視同放棄,不得事後補報。
五、另指導老師部分,其指導學生作品被確認臨摹、抄襲、由他人加筆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之作品者,由主辦單位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
六、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欄位,應親自簽名,且應負有審查作品無違反本要點規定之責任。
七、曾經參加其他任何展覽或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賽。
八、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參賽者需以參賽時間之學籍年身分參賽(如111年9月初賽時為國小三年級,必須以三年級身分參賽中年級組,不得以二年級作品參加低年級組比賽);經查如不符實則取消參賽資格,如得獎亦取消得獎資格。
九、為維持比賽之公平性,不符合各項個別規定及本實施計畫所載之任何規定者,不予受理、不予評選,若評選得獎亦得取消其名次及相關人員獎勵,追回得獎獎狀。
十、代表本縣參加全國決賽作品之相關附則規定,請參照「111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十一、退件作品未於規定時間內領回者,作品同意由主辦單位自行處置,不得有異議。
十二、本縣對於佳作以上作品有展覽、攝影、出版及製作相關宣傳品等權利,不另給費(如附件三同意書),並於報名時繳交得獎作品版權授權同意書。
拾參、附則:
一、承辦本次學生美展之工作人員得依「雲林縣公立中小學及幼兒園授權獎懲案件獎懲標準表」辦理敘獎。
二、凡依本實施要點之送件與比賽時程,帶隊參加或送件、退件之人員,一律給予公假登記。
三、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有關現場比賽,必要時得視疫情發展,另行公告相關防疫措施。
拾肆、本實施計畫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相關連結:
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相關競賽:
- 112學年度臺北市學生美術比賽暨展覽112學年度臺北市學生美術比賽暨展覽 網路登記報名日期:自112年9月13日上午8時30分起至9月23日 第1名:指導教師敘嘉獎二次1人,相關行政人員敘嘉獎一次3人 第2名:指導教師敘嘉獎一次1人,相關行政人員敘嘉獎一次2人 第3名:指導教師敘嘉獎一次1人,相關行政人員敘嘉獎一次1人
- 111學年度雲林縣學生美術比賽111學年度雲林縣學生美術比賽 報名時間:至111年9月26日止。 各組錄取前六及佳作若干名。 各組前六名、佳作獲獎學生分別頒發獎狀乙紙,各組前六名並分別代表本縣參加全國決賽。 參加對象:本縣各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在學之限齡學生,皆包含各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等均得參加。
- 111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嘉義縣初賽111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嘉義縣初賽 【書法報名時間:111年9月22日至9月28 日下午 12 時】 【其他類組報名時間:111年10月11日至10月18日下午4時】 初賽:需由學校統一報名參加,個人或補習學校自行參加概不受理。 初賽組別: 分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 。
- 111學年度新北市學生美術比賽111學年度新北市學生美術比賽 網路報名日期: 111年9月19日(一)上午8時至9月30日(五)下午5時止。 參加對象: 本市各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含五專一至三年級)等在學之限齡學生均得參加。 凡本市境內設立的外僑學校之學生,可由就讀學校依所在區別報名本市市賽。
- 111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111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 送件日期10月24日至10月28日。 初賽分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決賽另增加大專組。 國小組分繪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國中組、高中(職)組及大專組分西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 111學年度臺南市學生美術比賽111學年度臺南市學生美術比賽 報名期限: 請各校於111年9月14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111年10月4日(星期二)下午5 時止。 參賽學生:獲本市複賽評選作品各類各組佳作(含)以上者,由本局頒發獎狀,以示鼓勵。 曾經參加其他展覽或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賽,違者取消得獎資格。
- 111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臺中市初賽111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臺中市初賽 報名時間自111年9月15日(星期四)起至9月23日(星期五)止。 參賽對象:凡本市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含五專一至三年級)等在學之限齡學生及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不限國籍)均得參加。大專組另逕依決賽規定辦理。
- 110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110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 收件日期: 110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 國小組分繪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國中組、高中組及大專組分西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初賽分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決賽另增加大專組。
- 110學年度臺南市學生美術比賽110學年度臺南市學生美術比賽 報名期限: 請各校於110年9月15日 (星期三)上午8時至110年10月5日 (星期二)下午 各組參加學生之年齡,國小組以不超過14足歲為限,國中組以不超過17足歲為限,高中(職)組以不超過20足歲為限(以110年12月31日為計算標準)。
- 110學年度彰化縣學生美術比賽110學年度彰化縣學生美術比賽 網路填報:110年9月16日上午8時起開放網路填報,110年10月1日中午12:00關閉報名系統。 國小組分繪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國中組、高中(職)組分西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 畫類等六類。
- 臺北市110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暨展覽實施計畫臺北市110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暨展覽實施計畫 網路登記報名日期: 自110年9月15日(三)起至9月25日(六)止,以學校為單位統一報名。 參賽資格:就讀臺北市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含五專一至三年級)等在學之限齡學生、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均得參加。
- 110學年度新北市學生美術比賽110學年度新北市學生美術比賽 網路報名日期:110年9月22日上午8時至10月8日下午5時止。 國小組每校選送繪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及版畫類各組作品各1至5件; 國中組及高中組每校選送西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各組作品各1至5件。
- 110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嘉義縣初賽110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嘉義縣初賽 報名時間:110 年 9 月 25 日至 10 月 8 日下午 4 時。 初賽獎勵方式 (一)作品獲第一名者:指導老師記嘉獎乙次,學生頒發獎狀。 (二)作品獲第二、三名及優選者:指導老師及學生頒發獎狀。 (三)作品獲佳作者:學生頒發獎狀。
- 110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臺中市初賽110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臺中市初賽 報名時間自110年9月16日(星期四)起至9月24日(星期五)。 參賽對象:凡本市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含五專一至三年級)等在學之限齡學生及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不限國籍)均得參加。大專組另逕依決賽規定辦理。
- 109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109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 收件日期:109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 參加對象:中華民國各縣市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含五專一至三年級)等在學之限齡學生均得參加,大專組另逕依決賽規定辦理。 目的:為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以及培養國民美術鑑賞能力並落實學校美術教育,特舉辦此項比賽。
- 109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臺中市初賽109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臺中市初賽 送件日期:109年9月28至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00-4:00) 凡本市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含五專一至三年級)等在學之限齡學生 (不限國籍)均得參加。 目 的:為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培養國民美術鑑賞能力及落實學校美術教育,特舉辦本項比賽。
- 108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108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 目的:為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以及培養國民美術鑑賞能力並落實學校美術教育,特舉辦此項比賽。 類別: (一)國小組分繪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二)國中組、高中(職)組及大專組分西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 106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壹、目的 為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以及培養國民美術鑑賞能力並落實學校美術教育, 特舉辦此項比賽。 貳、組織 設立「106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由下列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