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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 據: 112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組隊研商會議決議辦理。 二、主 旨: 遴選112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臺中市代表隊選手。 三、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四、承辦單位: 臺中市體育總會擊劍委員會、臺中市立長億高級中學。 五、 協辦單位: 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臺中市立新光國民中學。 六、 選拔日期: 111年12月24日(星期六),共1天。 七、 選拔地點: 臺中市立長億高級中學 八、參加資格: 國中、高中組限就讀臺中市公私立學校學生參加。 依據 112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舉辦準則 第九條參加競賽之運動員,應具備下 列學籍規定及年齡規定: (一)學籍規定 1.組隊單位之運動員,以111學年度當學期註冊在學之正式學制學生(含外僑 學校、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及海外臺灣學校),設有學籍,現仍在學者為限。 2.在國中 ...
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12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臺中市擊劍代表隊選拔賽 報名方式與日期: 即日起至111年12月14日(星期三)下午17時截止。 選拔日期:111年12月24日(星期六),共1天。 選拔地點:臺中市立長億高級中學。 依據國際擊劍總會(FIE)競賽規則進行,請自備合格劍具及著正式服裝裝備。